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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大学基础设施改造外教公寓楼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某大学基础设施改造外教公寓楼改造工程招标编号:BJJF-2011-229招标人:某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某代理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时间:2011年10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文本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图纸、工程量清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某大学基础设施改造外教公寓楼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3承包方式总承包4质量标准合格5招标内容外教公寓楼改造工程6招标范围大学生公寓外
2、教部分1-9层维修改造,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图纸。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月4日(9:00-16:00)每套售价:200元8工期要求30日历天9资金来源授权支付。项目总投资91.32万元。10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11资格审查方式后审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14:00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某代理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15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16中标结果通知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17投
3、标保证金不少于投保报价的118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某大学门口集合答疑会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参加答疑会议时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询标问题二、投标须知(一)概述1.1 招标工程说明1.1.1工程名称:某大学基础设施改造外教公寓楼改造工程1.1.2工程建设地点:1.1.3 工程图纸设计单位: 北京市城乡建筑设计院1.1.4资金来源:财政授权支付,项目总投资:91.32万元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6招标内容:大学生公寓外教部分1-9层维修改造1.1.7招标范围:大学生公寓外教部分1-9层维修改造。以图纸及现场踏勘为准1.2 招标人1
4、.2.1招标人名称:某大学1.2.2联系地址:北京市1.2.3 法定代表人: 某某1.2.4联系人:某苛1.2.5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1.3.1名称:北京市某代理招标有限公司1.3.2地址: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1.3.3法定代表人:ABC 1.3.4联系人: DDD1.3.5电话:1231.4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1.5 工程监理1.5.1本工程需要监理,监理单位由招标人直接发包。(二)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解释文件; 2.1.2有关技术规范及图纸、资料。2.1.3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2.2
5、 投标人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负责。2.2.1只有通过合法程序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方可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2.2.2投标人应当认真检查其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任何缺陷、重复或不清楚之处,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使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纠正。如投标人未严格履行上述工作义务,由此造成的投标差错以及其投标文件效力的丧失或被拒绝等,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和答疑2.3.1
6、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存在不足以令投标人妥善地完成投标工作和完成招标工程之处,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答疑。2.3.2招标文件的补充或答疑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均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知的合格投标人。发出的补充或答疑文件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2.4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招标原则及投标报价3.1 招标原则3.1.1本工程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
7、行招标。3.1.2 本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3.2 招标范围: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图纸。3.3 工程质量、工期、项目总包的基本要求3.3.1 质量要求:见前附表3.3.2 招标人要求工期:见前附表 3.3.2.1如中标人的中标工期少于招标人要求工期,以中标工期为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视同其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3.3.2.2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8、招标人要求工期包括中标人在工程竣工后向质量监督站备案的时间。3.4 投标报价3.4.1 招标工程01定额报价。3.4.2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施工方法应能够满足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报价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施工方法报价,并在中标后不得因调整施工方法而调整结算价。3.4.3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在投标价内,但投标报价时需单独列出,结算时不再调整。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为优质按期完成本招标工程采取的技术措施所发生投标价以外的费用。其中包括:3.4.3.1 中标人作为本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负责施工期内的工程建设的整体协调和管理工作。3.4.3.2 施工期内,施工场区由中标人管理。中标人有义务督促其他进
9、场施工的专业施工单位清运自己的建筑垃圾,如因督促不力,则由中标人无偿负责清运。 3.4.3.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资料,合理安排施工临时设施,以保证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人认为实际发生的临时设施费超过定额规定的部分费用列入技术措施费。中标人在施工期内需要所发生的材料倒运、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复建,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3.4.3.4 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预计正常施工受到第三方干扰所需费用。3.4.3.5 工程资料管理按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执行,中标人须负责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60天内,按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和招标人要求制作和提供工程
10、竣工档案三套,并协助完成申报。费用列入技术措施费。费用内包括对建筑材料、构件检验等。3.4.3.6施工材料由国家法定认可单位抽检并确认后方可进场,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4.3.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中标人收取。3.4.3.8投标人在施工期间保障安全施工的费用以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含在总价中.需单独列出(含在投标总价中)。3.4.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为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项目,除招标文件特殊说明外,如未在其投标报价和技术措施费中列项表明价款,有关费用视作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内。3.4.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1) 直接费中的材料费、人工费(包括钢材、水泥、木材)不受市场价格浮动的影响,结算时不可调整。(2) 投标报价应包括: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环保防尘措施费、安全管理措施费、有关环保、特种设备检验验收备案取证手续费用等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3)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89号文件和北京市建委80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90%,若低于文件规定则按废标处理。3.4.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12、将不被批准。3.4.7投标人认为必须发生的其它费用。(四)设备及材料采购4.1 本次招标更新的设备、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4.2中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发现工程使用“三无”产品及不合格产品,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返工。如因此延误工期,必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4.3 投标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示主要材料、设备拟采用的厂家、产品商标、质量等级、规格型号、产品样本和技术参数、质保期等。 4.3.1中标人采购的产品与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明示的不同的,包括生产厂家、供应商、商标、规格型号,在本工程均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招标人因中标人返工延误工期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
13、中标人负责。(五)期间工作事项5.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是按照招投标法及现行有关规定选定的。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全面地审阅和准确理解招标文件,正确履行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答疑文件和补充文件,相互参照阅读和理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则应被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以至地上、地下等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行为和投标报价的因素,已详细研究并完全了解,保证所报的标价正确无误,如有遗漏,将由投标人负责。5.3工程现场踏勘5.3.1招标人将在按规定确定的时间,安排所有已知的合格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
14、进行统一实地考察,以使之可以自行了解现场及周边环境、路面、通讯、管线、土石质料、可能危及的邻近建筑等等一切可能性因素,以便投标人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投标准备、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5.3.2招标人将尽其可能为各投标人了解这些因素提供统一一致的帮助,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有关基本情况,以及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是招标人诚恳提供的其掌握的现有资料,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其准确性,并承担相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5.3.3因任何非完全招标人原因,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统一现场勘察的投标人,均将被视为已全面了解工程现场及周围情况等相关因素,且在其投标
15、文件中予以了完全考虑,并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5.3.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现场勘察的全部责任、风险及费用,以及在实地考察过程中的自身安全(包括人身伤害等)和自身财产安全等责任。5.3.5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5.4投标质疑和答疑会5.4.1投标人应认真全面地审阅和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存在不足以令投标人妥善地完成投标工作和招标工程实施的疑问和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或确认,以及投标人基于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文字或数字的确切涵义产生疑问,投标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和询问。5.4.2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施工图纸是工程施工的基础,是设计人设计理念的体现,投标人须根据国家
16、、地方的相关法规及规范,结合自身的施工经验自行审查施工图纸,对设计不完整、不交圈、不明了、不清楚或图纸布置尺寸、空间等不能满足投标人合理施工需要以及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应自行完善设计。对非自行完善设计所能解决、或此种完善可能会引致工程在外观或使用功能上的不同、或认为须招标人进行确认的,应提出书面质疑和询问,并提出修改建议,以质疑澄清和做出处理。5.4.3所有询问和质疑,投标人均须在规定的投标答疑会召开日期当天的三天前,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或EXCEL文件)一份,以方便招标人解答。5.4.4只有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的书面答复文件才能被认为
17、具有效力。5.4.5根据投标人要求,如招标人也认为确有必要,将按规定时间举行投标答疑会。答疑会的目的是就有关问题对书面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口头澄清并解答,以利于投标人正确理解。对答疑会上形成的新的工作结果,也将随后形成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发送各投标人,并最终以书面文件为准。5.4.6如举行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六)投标文件的编制6.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6.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6.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2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6.2.1
18、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6.2.1.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 投标函;6) 投标函附录;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月缴纳记录)7-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6招标
19、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6.3除上述6.2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6.4条的所有文件。6.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6.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6.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6.4.3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6.4.4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6.4.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
20、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6.4.6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6.2.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预算书;2) 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报价表;3) 开标一览表;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5) 近三年已完成及目前在建类似工程情况表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 项目经理简历表;8)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6.2.3技术部分主要包
21、括下列内容:6.2.3.1施工组织设计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 劳动力计划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 施工总平面图;5) 临时用地表。6.4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6.4.1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6.4.2正、副本字样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明显处注明。6.4.3当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除规定许可的技术标文件正副本文件差异外,如正本与副本内容存在经过常规的书写、制成的疏漏和错误的辨别、修正和纠正仍不能纠正的不一致,则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4.4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签
22、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署时,应将授权书附在其内。6.4.5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相应文件的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名或盖章。6.4.6投标文件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90天内有效。2) 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拒绝。3) 在投标截止之后的投标有效期内(含延长),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变更或补充其投标文件。6.4.7技术标为明标。(七)投标文件的送交7.1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须密闭封装后送交。7.2不符合封装、密封与标识要求的投标文
23、件将有可能被拒绝。7.3密封与标识7.3.1投标文件应采用非可透视性信封、文件袋或包装箱作为封套予以封装。“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应分别单独密封,置于投标文件封套之外,正面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在封条的边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7.3.2必须用封条(自制)在所有粘贴接口处密封(包括密封袋原已粘贴好的地方),并填写密封日期。并在封条的每条边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7.3.3封套正面应至少标识注明有:(1)投标文件字样(2)收件人(招标人)名称(3)投标工程名称(4)其内封装的投标文件内容项目字样(5)“北京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以前不
24、得开封”的字样(6)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并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壹枚。7.3.4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项目总投资1%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书的一个组成部分。(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收款单位:北京市某代理招标有限公司;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投标保证金不得使用担保书、银行保函。(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而予以拒绝。(4)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无息)。 如有下列情况,将
25、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协议。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4 投标文件的提交7.4.1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及开标地点:见前附表。7.4.2若因投送地点不清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清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7.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5.1 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见前附表。7.5.2依照招标文件最终确定的开标时间及规定许可的延迟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又称“投标截止”)。7.5.3各投标人应按照依招标
26、文件规定最终确定的开标时间、地点,派人携带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7.5.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7.5.5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投标截止的推迟和延迟而改变。7.6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7.6.1在投标截止以前,允许投标人对已密封或送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更改或撤回后重新提交,此种要求必须经投标书签字人书面签署提出。7.6.2补充、更改或撤回重送的投标文件应同样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7.6.3投标截止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补充或撤回。(八)开标与评标8.1本招标工程按照依招标文件规定最终确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8
27、.1.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权限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及不超过2人的其它随行人员,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委派代理人参加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8.1.2开标时,将首先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简单的开标前符合性鉴定,对存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8.1.3所有可以予以开标的投标文件,将当会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或更改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同时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8.1.4投标文件的开标宣读,并不对该投标文件的实际效力产生
28、影响。8.2评标8.2.1评标办法公开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本须知所提供的评标办法,对已开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8.2.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选择:招标人将仅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选择,并决定最终的评标结果。8.2.3投标文件的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文件,或者补充提供某些资料,包括详细的分析资料。投标人应及时答复和提交,不得拒绝。(2)有关此类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3)如投标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明确和合理的答复,则有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投标人的上述书面文
29、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经招标人同意方可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九)中标通知与合同授予9.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9.1.1除第9.3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9.2确定中标人9.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9.2.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9.
30、2.3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9.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9.3.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3.2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9.4中标通知书9.4.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5签订合同9.5.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
31、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9.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9.6履约保证金9.6.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9.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9.5条或9.6.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十)其它应注意事项10.1投标人须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义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送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如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内容或额外要求,可能会导致被拒绝。10.2投标人对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向其发出的所
32、有文件或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须严加保密,不应向与其投标工作过程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泄露。特别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10.3投标费用10.3.1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售后不退。10.3.2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己承担其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10.4在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任何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废止本次招标并重新组织招标。10.5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或相关机构施加任何不当行为与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被取消资格,或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0.6任何因罔顾招标文件之有关规定而引致的索
33、赔与索偿都将不获考虑。(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11.1进场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中标人向甲方提供5%的履约保函,期限为质保期满。甲方根据决算报告金额,支付至100%。(十二) 竣工结算12.1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标准提交竣工文件。不按时提交竣工文件的,视为工程没有最后竣工,招标人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12.2 除本招标文件规定调整的事项外,其它事项一律不调整中标价。附录评标办法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次工程招标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4名行业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4名行业专家在北京市某代理招标有限公司专
34、家库中随机抽取。2.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2.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
35、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3.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
36、相对排序。3.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37、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黑体字)要求的。(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4.比较与评价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 技术规格有无偏离;(3) 施组合理、质量标准合格4.3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
38、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附件 评 标 办 法评分因素分值分配初审表及符合性审查表结论:通过/未通过XA. 商务部分10分B. 技术水平分60分C投标报价分30分一、投标方初审表及符合性(通过/未通过)序号评定标准通过未通过1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资格齐全2同意招标人付款方式3满足交货期4已交纳投标保证金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或签字(名章)6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二、商务部分:10分商务部分评分表(标准分为10分)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评定分值1同类工程施工经验3分有相关改造工程施工经验(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附合同),一个得1分,满分3分0-3
39、分2企业资质3分一级3分二级2分3项目经理资质等级2分壹级2分贰级1分4企业信誉度2分较好(有获奖证书或用户反映)2分一般(无获奖证书或用户反映)1分三、技术部分情况(60分) 技术标评分表(标准分为60分)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评定分值1施工方案细化15分A、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组织严密、周全、针对性强、重点和难点的相关内容突出、先进、可行,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细化精度高10-15分B、有针对性,能指出施工难点,合理可行,细化精度一般5-9分C、基本合理可行2-4分D、不合理,不可行0-1分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5分A、体系完整,人员、设备完善,措施有力,目标明确10-15分B、体系较完整,人员
40、、设备较完善,措施较有力,有目标5-9分C、体系欠完整,人员、设备欠完善,措施欠佳2-4分D、体系不完整,人员、设备不完善,措施不当0-1分3文明施工及环保5分A、意识强,措施完善、有力、可行4-5分B、意识欠强,措施欠完善、欠可行0-3分4安全措施10分A、措施有力、科学合理、完整、有针对性6-10分B、措施较有力,欠科学合理、欠完整、无针对性0-5分5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用量计划10分A、科学、严密、准确、合理6-10分B、欠科学、欠合理、有疏漏0-5分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A、计划完整、合理,措施有力4-5分B、计划基本完整,合理,措施较有力2-3分C、计划欠完整,欠合理
41、,欠有力0-1分四、经济标得分:总分30分 经济标评分标准经济标评分表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差值(%)得 分权重备注超过 5%70304% 5%(含)753% 4%(含)802% 3%(含)851% 2%(含)900% 1%(含)95(含)0% -1%(含)100-1% -2%(含)97-2% -3%(含)94-3% -4%(含)91-4% -5%(含)88-5%以下85 有效投标报价 -基准价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差值(%)=- 100% 基准价1、经济标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偏差值对应得分权重(30%)2、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3、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工程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废
42、标处理。 5、投标总价中不含设计费暂估价和监理费暂估价的,按废标处理。第二章 合同文本本工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一部分 协 议 书(此部分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