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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果工业区铝产业园三号路变更(32米)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鼎策ZB-2011-037招 标 人:平果鑫铝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7(一) 总则71. 工程说明72. 招标范围及工期73. 资金来源74. 合格的投标人75. 踏勘现场76. 投标费用8(二) 招标文件87. 招标文件的组成88. 招标文件的澄清89. 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1. 投标文件的组成912. 投标文件格式1013. 投标报价及工
2、程招标控制价1114. 投标货币1315. 投标有效期1316. 投标保证金13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3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420. 投标文件的提交14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2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15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五) 开标1524. 开标15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6(六) 评标17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727. 评标过程的保密1728. 投标文件的澄清1729.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730.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18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8(七) 合
3、同的授予1932. 合同授予标准19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1934. 中标通知书19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9(八) 其他1936.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9第二章 合同条款20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4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4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44. 图纸24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55. 工程师257. 项目经理258. 发包人工作25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2610. 进度计划2611. 开工及延期开工2713. 工期延误27四、质量与验收2715工程质量27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719.
4、 工程试车27五、安全施工27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723. 合同价款及调整2724. 工程预付款28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8七、材料和设备供应2827.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无。2828.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28八、工程变更29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932. 竣工验收2934. 质量保修29十、争议、违约和索赔2935. 违约2937. 争议30十一、其他3038. 工程分包3039. 不可抗力3040. 保险3046. 合同份数3147. 补充条款31附表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33附表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33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34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36工程建
5、设标准36第四章 图 纸3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7一、工程量清单说明37二、工程量清单37第六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38封面格式38资格审查部分目录39一、诚信声明40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1三、授权书(如无授权时则不需提供)42四、企业资质证书(含年检记录)复印件43五、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记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3六、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43七、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43八、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3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44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45封面格式45商务标部分目录46一、投 标 函47二、投标函附录4
6、8三、投标报价表49四十三项具体格式以工程量清单软件提供50十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51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56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平果工业区铝产业园三号路变更(32米)工程21.1建设地点平果工业区铝产业园31.1设计单位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1.1建设规模(K2+240-K2+620)道路施工,路长约300米,路宽32米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2.1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人行道、管道铺设等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82.2工期要求要求工期:60日历日93.1资金
7、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1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315.1投标有效期 60 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在投标截止前交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并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开标时核验。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677187505户 名: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500 1604 2604 5070 0796开户行:建设银行南宁市滨湖路支行项号
8、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1618.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17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平果县行政中心A601室时 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收件人: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1824.1开标地点及时间地 点:平果县行政中心A601室时 间:2011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1931.5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2036.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21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时间单位“日”除另有说明外,均表示日历日。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广西南
9、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楼404室 联系人:梁工 电话: 18677187505 二、投标须知(一) 总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6项。1.2 本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7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8项。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
10、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10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5. 踏勘现场5.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投标人经现场踏勘自行获取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发生的所有费用。(二) 招标文件7. 招
11、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图纸(另册)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7.2 除须知第7.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于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
12、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招标人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7 日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
13、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时间排序最后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
14、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两个部分组成。11.2 资格审查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诚信声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书(如无授权时则不需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含年检记录)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记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7)、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 (
15、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法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有一项缺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11.3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投标报价汇总表;(4)投标总价(封面);(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8)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0)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项目汇总表;(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3)主要材料
16、价格表;(1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班子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及工程招标控制价13.1 投标报价13.1.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13.1.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为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计算。13.1.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
17、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实施且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无工程量的项目不能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13.1.5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一般性检测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和承受能力。13.1.6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18、、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1.7 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有关土石方挖、填、弃的超运、场地恢复、道路修复、土石方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以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考虑在相关单价中,以综合单价包干。土石方按市场报价
19、,土石方运距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13.1.8 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所需配备的水电设备(如变压器、电路等)及其使用(如施工用水电费用)、维护、拆除、修复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3.1.9 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1.10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对自己所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负责。评标时,如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编码为准;如项目编码与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无法一一对应,该清单项目作废,该清单项目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其它清单项目中;如作废的清单项目达到3项以上(含3项)或作废的
20、清单项目造价累计超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2%(含2%),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废标处理。13.1.11 投标人应采用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报价。工程量清单总造价(扣除养老保险费)与投标函中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13.2 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计算参考依据13.2.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相应工程取费费率除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按弹性区间费率的高值或固定值计取外,其余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13.2.2 计算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
21、002008;(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3)2007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4)2007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5)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201121号和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08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6)现行的有关配套文件;(7)本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3.2.3 材料差价根据平果信息价及市场价进行调整。13.2.4 本工程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
22、费、临时设施费的费率区间的取值及支付方式按桂建质200622号文执行。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增加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作为不可竞争措施费计算单列。13.2.5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0l17号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中不含劳动保险费(即养老保险费)。13.3 工程招标控制价公示13.3.1 招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如发现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存在误差或有遗漏的,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进行核实。如招标人认为
23、有必要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13.3.2 招标人最多只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一次修正。14. 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内。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24、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数额、方式和地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保证金收据,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16.3 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6.4 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无息)。16.5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6.5
25、.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5.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 本招标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
26、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纸张规格A4纸(扩展表格除外),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并在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先行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密封袋内,再合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内(即采用双层包封法密封),并在内层密
27、封袋上清楚地注明 “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19.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 写明招标人名称;19.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 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
28、人法人公章,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即外层密封袋不能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20. 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约束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21.2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
29、对投标人在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第20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内、外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五) 开标24. 开标24.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30、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用以证实其身份,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4.2 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4.3 开标会议程序24.3.1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和会场纪律。24.3.2 介绍工程概况。24.3.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名单。 24.3.4 宣布唱标、监标、记录人员名单。 24.3.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资格证件,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24.3.6 宣布评标、定标办
31、法。 24.3.7 各投标人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4.3.8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并宣读核查结果。24.3.10 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上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质量等级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各投标人核实后签字确认。24.3.11 宣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4.3.12 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24.3
32、.13 开标会议结束。24.4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5.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5.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5.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25.2.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书”原件。25.2.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
33、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25.2.4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25.2.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5.2.6 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作出承诺。25.2.7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25.2.8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5.2.9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25.2.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有效报价范围的。25.2.11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
34、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2.12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5.2.13 达到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3.1.4项或第13.1.10项规定应予废标的条件的。25.2.14 达到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0条规定应予废标的条件的。25.2.15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六) 评标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工作。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 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
35、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 投标文件的澄清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9.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2 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 投标
37、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存在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时修正原则如下:30.1.1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发生此类修正(修正后)累计超过投标函的投标报价的2%,作废标处理。30.1.2 各细目合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合价累计为准。当合价误差累计超过投标函报价的2%(含2%),作废标处理。30.1.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8、。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1.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工程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1.4 评
39、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31.5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第八章。3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七) 合同的授予32. 合同授予标准32.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3.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4. 中标通知书34.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
40、效期截止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4.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3 根据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3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付清。否则,招标人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中标人这次参加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 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
41、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八) 其他36.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6.1 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作出承诺。投标人不对此作出承诺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二章 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
42、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3.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4.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谁 5.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 元(人民币) ¥: 元。6. 组成合同的文件6.
43、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 合同生效10.1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10.2 合同订立地点: 10.3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