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物业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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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 业 服 务 合 同商铺编号: 委托方(甲方) : 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筠连汇鑫广场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2.3座落位置: 号楼 层 号铺位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

2、 平方米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1.1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2 该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1.3 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4 本物业规划内的

3、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1.6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1.7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1.8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1.9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1.10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11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宜宾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宜宾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

4、务费用 第一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季度缴纳,物业服务费为含税费用。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序号费用项目交费金额(含税)(元/平方米月)交费金额(含税)(元/平方米年)备注1物业费2垃圾清运费1.2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1.3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

5、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法定税费;(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二条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第三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

6、务 1.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1.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1.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1.4装修及改造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

7、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1.6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1.8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9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

8、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租赁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

9、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2.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未满,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限已满,但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本合同顺延。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决定不再接受委托,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第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赔偿。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因甲方违约导

10、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条 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向甲方发出缴费通知单,乙方可以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1加收滞纳金。超过30天不缴费的,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追缴。第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提前的天数向对方支付违

11、约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第九章 商铺移交及核验第一条 租用用户在办理租赁手续

12、时,甲乙双方应对现有房屋、装修、门窗及各项自用和共用设备设施的状态进行查验并确认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条 租用用户在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再续签时,应先到乙方客服中心办理本合同解除手续,并办理商铺物品移交及核验手续后方可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其他相关事宜。第三条 租赁合同解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移交和核验工作,移交和核验手续应包括下列内容:3.1商铺钥匙。3.2商铺内共用及自用设备设施现状与交房时的状态进行核验,如与交房时有改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到交房时的标准状态。3.3其他应予以移交和核验的项目。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甲方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乙方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权人签字后生效。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方(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受委托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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