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桥梁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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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JQZB*-FB-00* 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桥梁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修订版)甲方: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乙方: 二零一三年四月桥梁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桩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甲方: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鉴于甲方承接了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2、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作地点: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工程施工现场劳务工作范围:桥梁桩基工程施工范围为界劳务内容及工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机械钻孔:测量放样、施工准备、进场支线施工便道的修筑、施工部位场地清理平整、搭设作业平台或围堰筑岛、钻机移位、护筒制、安、拆、钻孔、护壁、清孔、弃渣,泥浆系统建设、泥浆清理、外运、清孔;(2)人工挖孔桩:测量放样、挖土石方或打眼开炸石、装土石、桩孔内排水、卷扬机吊运土、石出孔、土石方弃料运输50米以内、混凝土护壁立模浇筑、修整孔壁、检平石质

3、基底、临时支撑及警戒防护等;(3)钢筋到场后卸车,钢筋制作、安装、存放、运输至孔口处等的全部工序,钢筋笼在孔口部位的螺纹对接、下笼及声测管(含预埋件)安装,钢筋作业、安装存放、运输至孔口处等的全部工序包括以下内容:a、全部钢筋或钢丝:卸车、场内倒运、倒运、调直、除锈、切断、下料、绑扎、焊接、除焊渣、场内运输、存放;b、全部钢筋焊接:梁板钢筋接头固定、闪光对焊、除焊渣、检查、补焊;c、型钢及预埋件:除锈、划线、人工氧气切割、钻孔、焊接、除焊渣、检查、补焊、修正、场内运输、存放;d、桩基钢筋笼:除锈、除油、调直、除锈、切断、下料、制作、绑扎、焊接、电焊、场内运输、存放。e、检测管:卸车、场内倒运、

4、除锈、除油、截断、套管制作、对接、定位、焊接、除焊渣、检查、补焊、固定、场内运输、存放;(4)混凝土导管安拆、移位,混凝土灌注,破除桩头,桩基检测辅助人工以及为完成桥梁桩基工程所有的人工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其他周转性材料、管理费和利润、设备调遣费、施工队伍进出场费、以及为完成桥梁桩基工程施工附属临时设施建设等。2、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2013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3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则每滞后一天承担误期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因此而发生的赶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合同工期一般不予延长,如果因业主或甲

5、方原因延期开工,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3、质量标准按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优良 等级。具体标准为: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4、关于主合同在订立本合同之前,乙方已经通过现场实地考察、甲方提供等方式取得对本合同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感到满意,能够影响本合同价款的各种因素乙方已经在本合同价款中予以了充分考虑。5、图纸5.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_壹_套,具体图纸名称及内容依主合同发包方提供的图纸为准。乙方自行承担根据图纸内

6、容作出的各种分析和判断的结果和费用。5.2乙方应遵守对图纸及其内容的保密义务。6、甲方义务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发包人提供场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以及 图纸 资料。在开工前取得准许开展劳务作业的施工许可等批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测量和试验检测服务。6.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现行的行业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

7、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计量。6.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6.5及时交付甲供材料(仅限:钢筋、混凝土、声测管)。6.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6.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协助乙方协调处理纠纷,但对结果和费用不承担责任。6.8负责施工区内企业文化建设宣传。7、乙方义务7.1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第三方,确保进场设备为乙方所有,必要时乙方须出具设备所有权证明。若发现乙方再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施工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相关损失乙方自行

8、承担,甲方仍继续保留索赔的权利。7.2乙方不得中途撤离工地或中途放弃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者向乙方追偿。7.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爆破员证、电焊工证等)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须将其员工名册(含员工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签订前报甲方备案,乙方员工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授权。在施工中如更换、补充上述人员,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因乙方

9、未能及时上报上述更换人员情况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乙方授权代理人应保证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为25天以上,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工地,必须报请甲方主要领导批准,否则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7.3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与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7.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度的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的技术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施工技术人员,满足工程所需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甲方工程工期、安全、质量要求,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否则按违约责任论处,甲方有权削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甚至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清理出场并扣留履约保证

10、金,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7.6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认可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7.7做

11、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7.8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的指令。7.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7.10乙方在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成本。7.11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对劳务工的法律义务,保证甲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专款专用,乙方不得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并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必须承担各种罚款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劳务

12、工法定义务的履行,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 作为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保证金,对乙方拖欠的人工费、设备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报酬中予以扣减。7.12在甲方征地范围内用地,未经甲方许可的用地费用,乙方自行承担。7.13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此协议泄露给第三方。8、水、电、电讯及临建设施8.1供水、供电、通讯:基于现场的实际情况,乙方须考虑自备发电设备,乙方自行解决生产和生活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相关费用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8.2施工道路:沿本项目路线纵向的便道由甲方修建,从纵向便道引到各施工部位(桩位处)的横向便道(垂直路基中线)由乙方自行修建,费用包含在单价内。施

13、工期间纵、横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包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负责桩基施工部位原有地面存在的池塘水田内的排水,桩位处若需水中筑岛,筑岛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可另行计算。8.3生产生活设施:乙方自行完成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并承担该项费用。9、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9.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技术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如断桩、桩身出现裂纹、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原设计标准等),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4、损失均由乙方负责。9.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9.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发包人、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者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4乙方应对乙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

15、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款中扣除。9.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等)乙方自行采购配备,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9.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程业主和甲方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乙方负责自身造成的建筑和生活垃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域和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严禁随意排放泥浆,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环境破坏来带的一切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罚款等)。10、安全防护10.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

16、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1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相关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11、事故处理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1.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2、保险1

17、2.1乙方必须为实施本合同劳务分包工程的自有人员及所使用的劳务人员的人身、财产以及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拒绝履行本条款义务,甲方有权在乙方劳务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乙方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索赔以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12.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为减少损失采取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给予积极配合,如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费用自行承担。13、材料、设备供应13.1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仅限:混凝土、钢筋、声测管)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私自购买主要

18、材料,甲方按计划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由乙方清点验收并卸车。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混凝土护壁用材料(水泥砂石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已计算在劳务单价内,不再另行计量支付。13.2除上款规定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均为低值易耗性材料或周转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电焊条、氧气、乙炔、铁丝、板枋材、钢管、钢丝绳、润燃油、火工材料等)、主要机械设备、其他小型设备及机具由乙方负责购买和配备,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劳务单价中。13.3乙方负责甲供主要材料(钢材)的装卸、场内运输、二次倒运、存储、保管。甲供的主要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乙方对其负有照管责任,如发生损

19、毁、偷盗等,按照损失的材料数量及市场价格双倍赔偿,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领用的材料超出“图纸理论用量加预算合理损耗”的部分,视为乙方的浪费、丢失、损坏,赔偿标准按照甲方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两者中取较高者)加采购、运输、卸车、保管费用计算。对乙方通过创新工艺等合理方式节约的材料消耗(杜绝偷工减料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金额视乙方节约情况而定。13.4.乙方具体投入桩基工程施工作业的设备数量为 台,14、劳务报酬14.1桩基劳务单价表(附件一)中的单价已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均考虑施工过

20、程中: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出场费、劳务费、辅助材料费、检验及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投保保险、临时工程费、环保费、停工、窝工及误工损失费、材料的二次倒运费、劳务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检测试验费、工程移交前的保管、维护和保养、缺陷修复、现场施工环境因素、风险费、以及劳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责任及施工技术措施费等,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14.2劳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估算数量,结算以经过甲方审核的合格工作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完成工程量与估算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或提出任何补偿要求。15、劳务工程量的计量15.1工程量的计算以交

21、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对应条款为准。现场计量以图纸所示工程量为依据,按承台底面至桩底长度计量,原地面至承台底部的空孔部分的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量,桩基长度的计量时,必须通知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当场验收签字。15.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能覆盖,否则不予计量。对于施工后无法测出的工程量,施工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人员到场,全过程监控其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现场人员当场验收签字,否则不予计量。15.3甲方及业主现场抽检,出现施工的工程量少于设计工程量的,乙方施工的此类工程均按抽检时最少的抽检样本量计量。15.4由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表样,将完成的劳务工程量及相应资料报

22、甲方,经甲方审核后作为对乙方的结算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由于乙方超挖造成甲方混凝土材料损耗超出设计标准,其损失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15.5工程计量签证或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由甲方负责人或书面明确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其它人员的签证或证明均为无权签证,不能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无效的15.6甲方有权对乙方中间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遗漏进行补充或更正,乙方同意甲方的调整或修正。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16.1预付款:本劳务分包合同无预付款。16.2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工程款在甲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向乙方分期支付。进度

23、款按实际进度的90%(扣质量保证金5%、扣农民工权益保证金5%)进行结算支付,5%的质量保证金在业主退还给甲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5%农民工权益保证金在该项工程全部完工后半年内,经审核确认乙方无拖欠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甲方无息退还扣除的农民工权益保证金。16.3进度款金额的确定:当期进度款金额(乙方当期产值应扣费用当期质量保证金-农民工权益保证金)。其中,应扣费用指依本合同规定应予扣除的费用,如:水电费、设备租金、乙方违约赔偿金等; 16.4税金:本合同劳务单价中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费附加等,该部分税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应由甲方缴纳。除此之外,乙方应承担的税费有所得税、印花税等,该部分税

24、金在结算中由甲方代扣代缴或者在结算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税务发票。16.5履约保证金:为乙方施工任务总额的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17、施工配合17.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并不因上述配合而向甲方提出工期损失和费用要求。17.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工作或

25、协助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8、违约责任18.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给予乙方工期补偿但不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18.2 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当按照本合同分包工程总价款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顺延工期,对于迟延工期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责任。18.3 除本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乙方承担具体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外,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按照每违约一次2000元的标准向

26、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8.4 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及补偿金等。18.5 因乙方违约而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以直接从本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18.6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履约的,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实体、主材的损坏和灭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窝工费、机械设备闲置费、材料的损失。19、合同解除1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19.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应当解除,因合同解除而给各方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

27、担,甲乙双方互不追索: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设计变更导致本合同分包工程取消的;总包合同的解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的其它情形。19.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再分包或者转包其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消除或者工期延误达到合同总工期的3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质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绝返工或者整改以及返工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挪用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因乙方其它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到

28、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发包人或者监理要求将乙方清退出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9.4 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送达到对方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的5日将已完工程交付给甲方并撤出工地。乙方拒不撤出工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9.5 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以及争议处理条款的效力。20、争议处理20.1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法人单位所在地某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 发生争议后,除非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本合同分包工程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1、附则21.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1.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三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1.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附件一:桩基劳务费单价表;附件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议书;附件三:工程项目廉洁合同;附件四:劳务分包质量协议;附件五: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必要);甲方: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高速公路某某某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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