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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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龙廷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招 标 文 件工程编号:TYZB-2015-05-01招 标 人: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5年5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1. 招标条件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 投标人资格要求44. 招标文件的获取55. 投标文件的递交56. 发布公告的媒介57. 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32. 招标文件153. 投标文件的编制164. 投标205. 开标216.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5第三章 评标办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 评标方法332. 评审标准333. 评标程序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91. 工程量清单说明502. 投标报价说明50第六章 图纸5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4三、授权委托书65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66五、唱 标 单67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8七、施工组织设计69八、项目管理机构76九、资格审查资料78十、原件的复印件83十一、其他材料85第九章 2014年龙廷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评标细则86第十章 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88第十一章

3、 招标代理费收费管理办法90第一章 招标公告2014年龙廷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以泰水移字20149号、泰水移字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061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龙廷镇北河庄村、黄崖村、南河东村。2.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农村饮水安全、藕池建设、节水灌溉、卫生

4、室建设等项目。2.4 本项目施工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龙廷镇北河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龙廷镇北河庄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龙廷镇北河庄村藕池建设项目、龙廷镇黄崖村节水灌溉项目;第二标段:龙廷镇南河东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龙廷镇南河东村农田灌溉项目、龙廷镇南河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龙廷镇南河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2.5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2.6 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第一标段:124.7708万元;第二标段:128.4403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5、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到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

6、有关证件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现金支付(不邮购),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7. 联系方式7.1 招 标 人: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

7、市龙廷镇驻地 联 系 人:赵加强 电 话:13954873778 7.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不夜城南首联 系 人:李 霞电 话:13665380177电子邮件:tianyuanztb7.3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 系 人:朱林富电 话:0538-7257298电子邮件:xtjyzxzlf 2015年5月4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新泰市龙廷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龙廷镇驻地联系人:赵加强联系电话:1395487377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8、称: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新泰市不夜城南首联系人:李 霞电话:13665380177邮箱:tianyuanztb1.1.4项目名称2014年龙廷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1.1.5建设地点新泰市龙廷镇北河庄村、黄崖村、南河东村。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2、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龙廷镇北河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龙廷镇北河庄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龙廷镇北河庄村藕池建设项目、龙廷镇黄崖村节水灌溉项目;第二标段:龙廷镇南河东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龙廷镇南

9、河东村农田灌溉项目、龙廷镇南河东村卫生室建设项目、龙廷镇南河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1.3.3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每个合格投标人可报名多个标段,但中标只能中1个标段。(二)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业绩要求:近两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四)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五)信誉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六)其他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

1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图纸等相关材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于2015年 5月 8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泰市不夜城南首),同时提交一份疑问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tianyuanztb并电话(05387233887)通知查收。逾期不予递交视为无任何疑问。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 5月 8日16时00分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的时间2015年 5月 8日16时30分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2调价不接受3.

12、3.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开户名: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帐 号:8112 4010 1421 000203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新泰支行;联系电话:05387257356缴纳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网上银行、电汇的形式提交,缴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办理无效),并保证在2015年5月24日16: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单据扫描件(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发到邮箱xtjyzx

13、zlf,开标当日请携带单据原件。3.5资格审查资料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以证明其身份。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原件、荣誉信誉证书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说明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由有关人员查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4、参与投标事宜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出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3.5.3近两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年, 2013年 1月 1日至2015年1月1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 2012年 1月 1日至2015年1月1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须签字、盖章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每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工程

15、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3.7.5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不能采用活页装订。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5月 25 日 09 时 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 5月 25 日09 时00 分开标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5

16、.2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并标明推荐顺序。7.3.1履约担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10.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资金支付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工程款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乡镇政府负责人、水利局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其中:施工进度超过30%后,可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30%;施工进度超过50%后,可拨付至工程

17、总价款的50%;工程完成后根据施工方的竣工报告和乡镇政府的初验报告,依据工程结算审定值,拨付至审定值的80%,上级对项目验收合格后,依据标段结算审定值,扣除10%的质量保证金,足额支付;工程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经乡镇政府、施工单位确认后,支付质量保证金。请款30%、50%时必须附有工程结算资料,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请款80%时必须附有工程结算资料、乡镇工程自验报告、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出具的评审报告。10.4由招标代理机构到检察机关统一查询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近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10.5本工程设预算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

18、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一标段:124.7708万元;第二标段:128.4403万元。10.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

19、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1.4.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

20、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

21、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现场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0.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

22、,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1.11 投标预备会1.11.1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2 分包、转包本项目坚决不允许分包、转包。1.13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

23、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全。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2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唱标单(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

25、)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及单价分析表。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次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需投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3.2.4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2.5投标人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各明细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

26、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经修正的评审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偏差超过2%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经修正的评审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小于或等于2%者,投标人应予以澄清确认,以评审修正价为准;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确认,按废标处理。 3.2.6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2.7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3.2.8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2.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所列招标工程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或增减

27、,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10对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有异议的内容,应在答疑时间内提出,否则视为全部认同。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界定的范围进行报价,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凡图纸内已包含而投标人报价清单中未含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2.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1

28、2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水文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

29、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

30、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主要项目管理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岗位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前附表列明近三年为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如投标企业2014年度财务状况表还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则出具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1、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3“近2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无此项内容,则需要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3.6 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2、。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33、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顺序编写页码,外形平面尺寸为国际 A4 纸型;不能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项目名称、标段;(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

34、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4 无效投标文件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工程量清单中每页无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章; (

3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7)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或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8)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0)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11)投标文件出现多处雷同,经专家委员会评议认为应按废标处理的。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

37、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

38、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

39、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前三名中标侯选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

41、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42、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存在上述行为作废标处理。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5)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中出现雷同情况。9.

43、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诉必须依法定的时间、形式进行,否则,招标人或采

44、购代理人拒绝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3.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项目编号),共 (页码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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