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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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 AZC2012G018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二零一二年七月目录 第一卷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5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投标邀请书51. 招标条件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 投标人资格要求54. 招标文件的获取65. 投标文件的递交66. 确认67. 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03. 投标文件14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1附表二:问题澄清

2、通知22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2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 评标方法253. 评标程序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2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91. 工程量清单说明392. 投标报价说明393. 其他说明394. 工程量清单40第二卷46第六章 图 纸471. 图纸目录47第三卷4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第四卷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1封面52目录5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一)投标函54(二)投标函附录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6二、授权委托书57三、投标保证金58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9五、施工组织设计60附表一:拟投入本

3、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61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6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6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6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65附表六:临时用地表66六、项目管理机构67(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6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68七资格审查资料 6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6(二)近年财务状况表.70(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1(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2(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3八、其他材料74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投标邀请书 合格报名人 :1. 招标条件 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

4、合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敖汉旗卫生局,勘察设计单位为赤峰市建亚建筑设计院,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工程预算经财政评审,前期准备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进入招投标阶段。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建筑面积9400m2,九层。各投标人根据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弱电工程费用,并报出详细设备清单,注明生产厂家、型号、参数。主要设备有投影仪、配电柜、路由器等。 1、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等。2、由于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总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与其它分部工程同步施工,所以各投标单位在编制预算

5、时在在税前总价的基础上计取3%交叉作业费,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3、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与系统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支持等。4、本次招标项目的是一个完整的、可运行的系统。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图纸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遗漏或错误应以书面文字形式提出,以便补正。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2 年 7月 18 日至 2012 年 7月 18日(法定公休日、

6、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315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7 月 24 日 8 时 30分,地点为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 采 购

7、 人:敖汉旗卫生局 集中采购机构: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邮 编:024300 邮 编:024300联 系 人: 唐士忠 联 系 人:卢桂英电 话:13847665958 电 话:0476-4322223传 真: 传 真:0476-4322223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hzfcg网 址: 网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敖汉旗支行户 名: 户 名: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账 号: 账 号:06050237090264429722012年7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敖汉旗卫生局地址

8、:敖汉旗新惠镇联系人:唐士忠电话:138476659581.1.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敖汉旗新惠镇联系人:卢桂英电话: 0476-43222231.1.4项目名称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1.1.5建设地点敖汉旗新惠镇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不适用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电话系统、视频系统、网络系统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 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10月 31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

9、。财务要求财产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且施工的单位工程面积不小于5000m2。信誉要求1、企业信誉良好,过去五年中未发生过违约或被业主解除合同或诉讼事件;2、近五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建造师要求1、有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书;其他要求1、项目班子、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证书;2、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3、本工程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即在施工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整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

10、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11:30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11:30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11:30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7月24日 上午8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11:30前2.3.2投标人确

11、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11:30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补充3.3.1投标有效期2012年7月24日2012年8月24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五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注明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注明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6 份3.7.5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纸张,手写或打印,字迹清晰,胶左牢固装订成册4.1.2封套上写明采

12、购人的地址:敖汉旗新惠镇采购人名称:敖汉旗卫生局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2 年7月24日上午 8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315室(敖汉旗河东新区财政局综合楼三楼东侧)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 年 7月24日上午8时30 分开标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5.2开标程序详见 17页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10 工程造价10.1工程量10.1.1本次招标提供施工工程量清单,投

13、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作投标报价。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给定工程量的单价及合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10.2工程造价10.2.1工程合同价款以中标价为基础价。竣工决算时,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清单中工程量变化在3%(含3%)以外的和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的可做调整,其他不做调整。10.2.2由于发包方变更和工程量变化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以中标价与投标总预算的比值为系数对中标人预算中需要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10.2.3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可参照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定额,也可根据本企业自身状况自行编制单价;计取费用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在直接费和措施费的基础上计

14、取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3%交叉作业费(税前总价基础上计取)、税金,其他不予计取。10.2.4由于发包方变更和清单中工程量变化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以中标价为基础对发生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10.2.5水电费:建设单位负责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现场,其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11其他要求11.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进场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5、。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建筑面积9400.m2,九层。各投标人根据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弱电工程费用,并报出详细设备清单,注明生产厂家、型号、参数。主要设备有投影仪、配电柜、路由器等。 1.6.1.1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敖汉旗卫生事业及监督执法监测中心综合楼弱电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等。1.6.1.2由于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总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与其

16、它分部工程同步施工,所以各投标人在编制预算时在税前总价的基础上计取3%交叉作业费,并提交给总承包单位。1.6.1.3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与系统安装、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支持等。1.6.1.4本次招标的是一个完整的、可运行的系统。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图纸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遗漏或错误应以书面文字形式提出,以便补正。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

17、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且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派的建造师或副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或副经理必须到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审查,同时将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1)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

18、件年检的由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3)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建造师、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要求建造师为B类,安全员为C类;(4)项目班子成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5)近三年(09年现在)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施工的单位工程面积不小于5000m2。(6)本工程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即在施工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整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条款不适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

19、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为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

21、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适用本次招标。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

22、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

23、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24、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工程造价时采用预算单价法进行编制,同时应考虑以下内容:(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次工程招标具体情况,由投标人依据

25、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参照执行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工程造价时,在直接费和项目措施费的基础上,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3%交叉作业费(税前)和税金,其他费率不做考虑。(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成本、取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4)预算书中的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的某项工程项目的合价占总价1%(含1%)以内的,在实施后,招标人不

26、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若投标人未填报的某项工程项目的合价占总价1%以上的视为漏项,并且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地形、地质构造、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

27、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

28、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29、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本次招标。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

31、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32、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

33、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

34、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

35、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

36、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

3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38、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39、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 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

40、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无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4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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