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189744 上传时间:2023-01-28 格式:DOC 页数:88 大小:3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8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建2013ZB041号 招 标 人:*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82招标文件103投标文件114投标135开标136评标14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纪律和监督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三章 评标办法171评标方法172评审标准193评标程序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二卷69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三卷7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8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4三、法

2、人授权委托书85四、投标保证金86五、报价清单87六、施工组织设计88七、项目管理机构91八、其他材料92第一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市*区*街22号2层226号联系人:杨女士电话:*-8601737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花园路27号*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联系人:袁先生电 话:*-55679968传 真:*-638122333.项目名称*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光伏发电项目4.建设地点*起重工业园区连片厂房5.招标范围2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所需要施工安装及调试验收等全

3、部内容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7.承包方式总承包8.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9.工期要求2013年06月30日前完成主厂房安装、调试、正常运行10.质量目标工程项目全部运行后,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通过国家财政部对此光电建筑示范工程的总体验收,并移交给采购人。1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4、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20.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月 日09时 30 分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书面回函确认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后2日内书面回函确认2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24.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转帐、电汇。金额: 捌万元整交纳时间:必须于2013年 月 日下午17:30前到达指定帐号收款单位:*县国库支付中心账 号:*开 户 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5.是否允许递

5、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6.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文件的编制2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28.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在 _年_月_日_时_分(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启封2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一开标室3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 月 日上午09时30分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一开标室3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和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

6、顺序3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当天或前一天从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34.评标标准和办法综合评估法35.开标时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36.投标文件的装订采用胶装3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38.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招标

7、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场地协调、施工安装、深化设计、运营调试、用户侧并网、人员培训、相关主管部门考核验收等内容。中标人配合本项目设计单位*建

8、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按照国家光伏电站建设标准及鉴衡认证对“金太阳项目”的验收标准,完成二次设计和施工措施等工作。所有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协助业主获得电网接入许可,用户侧并网电站的接入口与电站完全接入且正式并网发电,最终通过监理部门、业主、电站认证、与财政部指派的单位对光电建筑示范工程验收、审计为止,过程中所有的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需满足相关检测和验收标准,须满足电力部门和国家对光伏用户侧并网发电的要求。1.3.2项目所涉及电池组件、逆变器、配电设备和建设辅材由甲方提供。1.3.3本招标项目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

9、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的资质条件。(l)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

10、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

11、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上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13、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3.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

14、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3.2.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3.2.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

15、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16、内,无息退还;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

17、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

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电子版密封在正本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鉴。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包封正面须注明: 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在 _年

19、_月_日_时_分(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启封等信息。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20、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 条、第4.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参加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5.1.2参加开标会议

21、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

22、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由在开标当天从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

23、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两名。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24、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25、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

26、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

27、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项规定投标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 30 分商务标: 60 分综合标: 1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各部分分别计算,详见各部分评分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28、价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缺项或不响应均得0分2.2.4(1)技术标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的各环节及安装工序有详细针对性的方案与措施0-4分质量保证措施到位,质量检验标准明确,并满足要求0-4分有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0-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施工进度计划满足要求和确保工期的措施可行0-4分劳动力投入计划完整、合理,进场机械设备、检测仪器设备齐全0-4分对照相关规范与自身已往经验可提出建设性建议与意见0-3分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4(2)综合标10分工期质量5分投标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投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服务承

29、诺5分承诺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工期不变。 0-1分保证拟配项目部成员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更换,且项目经理不在其他项目兼职。0-1分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0-2分保证该工程不转包、不分包,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业主指挥及服从监理正确指令,对其他分包项目愿积极配合。 0-1分2.2.4(3)商务标60分评标报价60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5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1%在50分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1%在50分

30、基础上加2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10分备注: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评委个人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

31、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综合标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商务标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

32、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

33、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5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6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3.2.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

34、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若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仍有得分相同者,则按小数点后3位计算比较,依次类推。3.2.3 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拦标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

36、书面评标报告。3.4.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15日内,将评标结果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1. 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

37、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

38、、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

39、、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

40、行的试验。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1.1.25. 考核

41、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

42、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1.2 合同文件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8)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

43、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1.3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

44、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4 标准、规范1.4.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5 遵守法律1.5.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1.5.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1.5.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2. 发包人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总结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