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计算机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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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lnxyzb2013072601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总 目 录招标公告(3)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第一章 投标须知(5)前附表(6)第二章 框架协议(17)第三章 采购合同(24)第二卷 货物清单及相关要求(34)第四章 货物清单及相关要求(35)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5)附:评标办法(69)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的委托,为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

2、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2.招标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3.资金来源:自筹4.供货安装期:1年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6.质量标准:国家相关验收标准7.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成立3年以上;(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4)投标人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供

3、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19日下午14:00时在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五、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

4、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楼(中建峰汇广场) 邮 编:110032联 系 人:徐曼 电 话:024-31918388-313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 规 定1.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供货及安装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国家相关标准供货及安装期:1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1资金来源自筹3.3.1招标范围电脑采购(具体详见货物清单)4.4.1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5、(含500万元);(2)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成立3年以上;(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4)投标人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人民币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为支票或汇票。若采用支票或汇票,则投标人应最迟在投标截止前3天交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如因支票退票或其它原因导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收款单位: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帐 号:75660188000103

6、6646.7.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7.8.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 间:2013年 7 月 29 日至2013年 8 月 2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 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8.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标价的1.5%收取,100-500万之间的部分按1.1%收取,500-1000万之间部分按0.8%收取。9.11.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每个型号电脑设置单台招标控制

7、价,投标单价超过相应配置型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10.14.1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11.15.1投标答疑各投标人将有关问题,于2013年 8 月 2 日13:00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的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12.1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13.18.1投标截止期2013年 8 月 19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14.19.1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15.21.1开标日期/时间2013年 8 月 19 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地 点:

8、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16.24.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27.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递交的形式可以为支票或汇票。保证金金额为签订合同总价的5%,如无服务及产品质量等问题,该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完成后退还中标人(无息)。18.28.1.1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单位,先与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签订框架协议,之后不定期对三家入围中标单位进行二次询价,重新签订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单价为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分批次签订合同

9、。)19.28.1.2质保期三年(自设备到货后7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20.28.1.3质保金无。21.28.1.4付款方式买方签署验收单,并收到卖方开具的合格发票7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相应货款。22.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23.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联 系 人:徐 曼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传 真:024-31918309邮 箱:LN_XUANYU24.备注本项目将选择三家合格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中标单位,分批次供货。25.本招标文件共计72,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本招标文件时进行核对

10、是否缺页,由于投标人未认真进行核对出现问题,后果自负。一、总则1、本项目综合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安装单位。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招标代理业务。2、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3、招标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范围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4、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4.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4项所要求的资格要求。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

11、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下列资料:4.2.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等。4.3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6.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为支票或汇票。若采用支票或汇票,则投标人应最迟在投标截止前三天交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指定的帐

12、户(如因支票退票或其它原因导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收款单位: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帐 号:756601880001036646.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6.5所有入围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所有合同都履行完毕后,一次性退还。6.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6.6.1陪标、弄虚作假、违反交易行为的;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6.6.3中标人未能在

13、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7、现场勘察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72潜在投标人如自行勘察现场所造成的所需费用及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文件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2招标人拥有全部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3如果招标人在修改、整理、补充招标文件耽误了投标人的投标时间时,招标人应顺

14、延投标截止日期。8.4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得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而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已收到上述通知,而且这些通知将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能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文件页数和清单张数,任何页数或清单张数的遗漏,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应通知招标人,并求得解释。如果因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9.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出售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澄清(补遗)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

1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填写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此价格为货物递送到项目现场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含税价。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货物成本、利润、保险、按国家包装规范所发生的包装费用、运费、卸车费用、售后服务费、损耗及税金、不可预见费及材料运到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10.2、每个投标人对单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10.3、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按每批次供货合同的实际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由每批的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合同签订后,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0.4、投标报价表应按规定方式填写。10.

16、5、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有足够的库存量,应随时随地保证供货安装,并应该将加急供货安装的风险综合考虑含在综合单价中。11、投标货币投标函的报价全部以人民币计价,投标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所有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互相交换的信件、文件和所使用的语言,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系指从截止投标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之规定。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1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限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时,招标人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有效期的通知。招标人的通知和投标人的答复

17、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4、投标答疑14.1 投标人应于前附表第11项所述日期、时间进行投标答疑。14.2投标人所提的问题须在前附表规定日期前通过传真的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14.3 招标人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将问题的答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安装期、材料质量、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5.3投标文件均需

18、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5.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5投标函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

19、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5.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将投标文件的副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将两个内层包封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内层包封上应清楚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16.2内层和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四、投

20、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17.2 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期,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8、投标文件递交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18.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书面形式补

21、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份数及密封要求进行装订和密封。补充、修改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与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并在补充、修改文件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参加开标会议。 20.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需要携带以下资料:20.2.1本人身份证;20.2.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22、托代理人还应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20.2.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0.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0.4开标会议程序:20.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布开标纪律; 20.4.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20.4.3主持人介绍本次开标会议的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监标人;20.4.4主持人宣布评标办法; 20.4.5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主持人宣布查验结果;20.4.6对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

23、价、供货安装期、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0.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投标文件开标情况签字确认;20.4.8开标会议结束。20.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于开标结束经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后退回:20.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0.5.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20.5.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21.2 招标人将检查并向与会部门和投标人代表展示准备开标的投

24、标文件确认是否正确包封。同时对各投标人应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21.3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安装期、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将在开标时宣布。21.4迟到或经确认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在开标现场原封退回。2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说明或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3.1.1投

25、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23.1.2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23.1.3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以投标函为准);23.1.4自行调整招标人给定的供货安装数量的;23.1.5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供货安装周期及质量要求的或没有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货安装周期和质量的(以投标函为准);23.1.6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属不合理低报价的;23.1.7投标文件附有让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条件的;23.1.8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及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3.1.9投标报名时的

2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开标时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不一致的;23.1.10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3.1.11投标人递交一个以上备选投标方案;23.1.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3.1.1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3.4.1评标委员会将

27、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4.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3.4.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修正意见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意见,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授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3.5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六、定标与合同签订24、定标方法本

28、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做出详细评审和比较,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单位。25、中标通知书25.1定标且中标公示生效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5.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6、合同签订26.1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单位,先与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签订框架协议,之后不定期对三家入围中标单位

29、进行二次询价,重新签订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单价为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分批次签订合同。26.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框架协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框架协议,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6.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2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可以考虑对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标。26.4招标人如不按

30、本投标须知26.2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7.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7.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8、纪律和监督2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

31、法权益。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32、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二章 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 买方(甲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沈阳 市 沈河 区买方(以下称:甲方):_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_地址:_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_卖方(以下称:乙方):_地址:_为保

33、证甲方办公的需要,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计算机,乙方表示同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甲方委托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对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1.3 其他: 第二条 合同标的、价款2.1合同标的描述(可按实际需要调整表格内容与格式):货物/设备名称品牌厂家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计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_元整 大写:_元整注: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

34、装费、更换费用、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2全省行业各采购单位采购量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清单及相关要求”中的数量为准。2.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采购数量,但调整幅度不超过 %。2.4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第三条 付款条款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本框架协议内容与各采购单位签订 采购合同,按 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付款进度和安排提示各单位付款。本框架协议不作为付款的依据。3.2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合同款项,由各采购单位按 采购合同分别支付至乙方

35、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3.3 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独自或指令各采购单位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第四条 质量标准:按本条第 款执行。4.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满足下列第 种质量标准(可同时选择多项标准)。(1)国家标准: 。(2)部颁标准: 。(3)行业标准: 。(4)按双方签订本协议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5)双方商定的质量要求: 。4.2由各采购单位按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 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第五条 违约责任5.1乙方应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 30工作日内,按附件1所提供的格式文本与各采购单位签订 采购合同。乙方拒绝签订

36、 采购合同的,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故拖延签订 采购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5.2其他违约责任按 采购合同执行。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方式6.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第6.2约定的联系方式地址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6.2 联系方式甲方法定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世夫 联系人: 王敬泉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8号 电 话: 024-31210108 传 真: 024-31210109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电

37、话: 传 真: 6.3 本协议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时即为送达;(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或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6.4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第七条 特别约定条款及合同生效7.1 特别约定条款: 。7.2 当特别约定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特别条款效力优于其他条款。7.3“各采购单位”指根据招标文件和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 采购合同的以下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辽宁省

38、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鞍山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本溪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辽阳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铁岭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盘锦市公司、辽宁省烟草公司葫芦岛市公司、中国烟草辽宁进出口公司、丹东辽东烟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先前的谈判内容、陈述以及双方签订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与本协议不符的,均以本协议为准。7.5 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附件1: 采购合同。附件2

39、: 。其他: 。7.6 协议各方同意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协议正文为准。7.7 如需对协议内容做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7.8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本协议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其他: 7.9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文本,共有八份原件,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

40、表人(签字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第三章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市 县(区/市)买方(以下称:甲方):_地址:_卖方(以下称:乙方):_地址:_为保证甲方 的需要,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 ,乙方表示同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甲方委托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对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1.2乙方与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签订的辽宁烟草2013年计算机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编号: )。1.3 其他: 第二条 合同标的、价款2.1 合同标的描述:(可按实际需要调整表格内容与格式)货物名称品牌厂家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计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_元整 大写:_元整注: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装费、更换费用、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即甲方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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