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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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 标 文 件编号:云晨招2013-06-040招 标 人:晋宁县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八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开标现场,除提交贵单位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验(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设计主持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原件);7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原件);8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9省外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10.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主持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在开标前须经公证人员及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核验登记后收存并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在评标结束后退还各投标人。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二、投标须知- 11 -1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 11 -1.2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工作要求- 11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1.4 费用承担- 12 -1.5 保密- 12 -1.6

3、 语言文字- 12 -1.7 计量单位- 12 -1.8 踏勘现场- 12 -1.9 投标预备会- 12 -1.10 分包或转包- 13 -1.11 偏离- 13 -2招标文件- 1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3投标文件- 1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3.2 投标报价- 15 -3.3 投标有效期- 17 -3.4 投标保证金- 17 -3.5 资格审查资料- 19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3.7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20 -4投标- 2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4.2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21 -5开标- 2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1 -5.2 开标程序- 22 -5.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 -6评标- 22 -6.1 评标委员会- 22 -6.2 评标原则- 22 -6.3 评标- 22 -7合同授予- 23 -7.1 定标方式- 23 -7.2 中标通知- 23 -7.3 履约担保- 23 -7.4 签订合同- 23 -8重新招标- 24 -8.1 重新招标- 24 -9纪律和监督- 24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9.5 投诉- 25 -9.6 监督机构- 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10.1 招标文件的售价- 25 -10.2 知识产权-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6 -一、总则- 28 -二、资格审查- 29 -三、初步评审- 29 -四、详细评审-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专用合同条款- 33 -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一、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2 -(一)投标函- 42 -(二)投

6、标函附表- 4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4 -(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5 -(五)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 46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47 -(一)投标报价一览表- 47 -(二)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 48 -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49 -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50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51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52 -(五)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表- 52 -(六)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53 -(七)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工作人员汇总表- 54

7、-(八)有关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55 -(九)前一年度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情况书- 55 -(十)投标资格资料- 55 -(十一)省外企业- 55 -(十二)廉洁承诺书- 56 -(十三)资格审查资料所要求提供或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宁县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

8、项目设计招标。2.2 项目地点:晋宁县。2.3 招标规模:本项目道路红线宽40米。2.4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标志标牌、监控、信号、给排水、电力电信、中水等工作内容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2.5 设计周期:30日历天。2.6 质量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等招标范围内包括的工作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1)在中华

9、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包含:道路工程甲级;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2010年以来作为项目总设计师主持设计过与本项目相同类型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6)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一项。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13年8月27日起至2013年9月2日止(法定

1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原云南电视机厂1号办公楼5楼)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资料复印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5.1条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

11、上午11时 00分,地点为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联系方式招标人:晋宁县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云南电视机厂1号办公楼5楼联系人:张文俊电话:0871-63139599、13669741200传真:0871-6313115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

12、2招标人名称:晋宁县城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云南电视机厂1号办公楼5楼联系人:张文俊电话:0871-63139599、13669741200传真:0871-631311551.1.4项目名称晋宁县晋城龙潭路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1.1.5项目地点晋宁县1.1.6项目规模本项目红线宽40米。1.2.1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设计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标志标牌、监控、信号、给排水、电力电信、中水等工作内容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1

13、.2.2设计周期30日历天。1.2.3质量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等招标范围内包括的工作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1.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包含:道路工程甲级;给水工程及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9.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1构成招标文件

14、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11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投标报价方式工程设计:以中标设计费包干,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结合市场情况报价。以中标单价包干结算,设计报价不超过40万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投标保

15、证金、廉政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接收保证金账户资料:户名: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号:10763000000488096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滇池支行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帐支票缴纳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缴纳地点: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注意事项:1、由谈判申请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合计数额,自行从谈判申请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意以下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谈判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

16、汇、网银和转账支票,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全称,谈判申请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负;(5)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2、谈判申请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汇款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至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领取保证金到账回单。3、项目开标后,谈判申请人如在开标截止时间1小时内为办理换取保证金对

17、账单导致谈判申请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4、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退还(1)谈判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非第一成交候选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将非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应退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谈判申请人无需上门办理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持发包人出具的已签订合同证明(加盖发包人公章)原件、对账单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门办理到。一个项目可统一出具一个证明。 无效保证金退回程序:谈判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写明保证金无效原因,加盖

18、谈判申请人公章)原件,汇款单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上门办理。特殊情况:a.谈判申请人原保证金缴纳账户变更的:由原有账户银行出具的账户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原件。b.流标、废标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项目流标(废标)后,谈判申请人需要延用保证金的,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保证金延用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流标(废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的,县监管办按照保证金退还程序退还投标人,谈判申请人无需上门办理,该保证金将不再延用。c.项目经批准改为竞争性谈判的:由发包人出具该项目改竞争性谈判的证明。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19、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201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2012年3.6.3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20、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6.4投标文件份数(1)文本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再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叁份)。(2)电子标书:壹份(包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6.5装订要求不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7投标备选方案不接受。4.1.2封套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招标工程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4)2013年9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21、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11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开标地点: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由公证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按照随机顺序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确定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打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7.3.1履约担保金额:暂定合同价的5%。提交形式

22、: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不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由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履约担保须在公示期满后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领取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纳,中标人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其后果自负。履约担保的返还:招标人按工程进度同比例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10.1招标文件的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10.2知识产权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成果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

23、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按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拥有在本项目使用其技术成果和技术方案的权利。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其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若投标人使用了第三方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涉及的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二、投标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

24、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工作要求1.2.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4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2.4.1工程设计:(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设计标准、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应符合建设部、云南

25、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3)除招标人在工可阶段的方案研究和设计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4)若有关管理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改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图纸,应编写施工技术规范。(6)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且常驻现场代表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接发包方通知后24

26、小时内必须到现场,遇到紧急情况接到发包方通知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此工作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投标人应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应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测算设计费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投标人若中标,还应按云计价格2002382号向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规费,并按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云价费发1999184号支付公证费。1.5.3经招标人与招标代

27、理单位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项目评审费。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8.2 投标人踏勘现

28、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 投标人不得因进行踏勘项目现场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项目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11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按本章要求发布的补遗、答疑等也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并由招标人

30、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任何口头或电话询问与澄清均属无效。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31、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若本项目招标内容重大变变化,影响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32、面文件为准。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经投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将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或不变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新的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在原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各项内容:(一)投标函部分格式(1)投标函;(2)投标函附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二)商务部分

33、格式(1)投标报价一览表。(2)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三)技术部分格式(1)招标项目的思路及工作重点;(2)工程设计方案及纲要(3)工程造价控制措施(4)工作周期,进度计划及承诺;(5)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6)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7)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8)环保节能措施;(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投标人基本情况;(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近三年财务状况表;(5)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表;(6)项目负责人(设计)简历表;(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工作人员汇总表;(8)有关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9)前一年度廉洁自律情况书;(

34、10)投标资格(11)外省企业,还应提供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12)承诺书;(13)资格审查资料所要求提供或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1.2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电子光盘一份:包括投标函、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3.2 投标报价3.2.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3 本项目报价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由投标人结合市场

35、情况报价。结算以中标单价包干结算,设计报价不超过 万元。3.2.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单价及总额价。投标人依据国家规定现行计费标准,参考行业及现行市场价格收费情况,结合自行实力合理列项报价。投标报价合计应包含投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及通过评审的所有费用及审批完成后的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资料、文件及报告的一切费用;报价时应考虑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服务等一切因素,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任何工作费用(包括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程延期等)。该报价包括设计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及会务费。若不能

36、通过评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文件编制、印刷、装订费用,二次或多次送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5投标人的设计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设计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所需的费用,包括:提交合格要求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全部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主要包括:(1)本工程设计的全部费用。(2)所有为本工程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3)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

37、(包括多次变更)等后续服务的费用。(4)因为施工工期的不确定性,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相应顺延的费用。(5)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任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3.2.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写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所述的各项的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单价金额、合价金额和总价金额。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在签订设计合同之前,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填写一份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有关项目的详细报价。3.2.7根据合同规定,由中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3.2.8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用不随国家

38、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计费依据。3.2.9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设计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10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3.2.11中标人须自行解决红线问题,所有技术问题的对接及资料(如1:500的地形图等)的购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3.2.12 投标人的投

39、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应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13因实际工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过程阶段性资料经招标人审定后要求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修正而产生的费用增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3.2.14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编制周期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所签订的合同内容。3.2.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相关成果编制、深化、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

40、金等一切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工作费用(包括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程延期等)。投标报价还应包括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的设计文件费用、施工服务和变更设计的费用。3.2.16 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所须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3.2.17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须外聘专家而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41、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接收保证金账户资料:户名: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号:10763000000488096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滇池支行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帐支票缴纳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缴纳地点: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注意事项:1、由谈判申请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保

42、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合计数额,自行从谈判申请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注意以下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谈判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和转账支票,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全称,谈判申请人联系人及电话;若分标段的,还须注明所投标标段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负;(5)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2、谈判申请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汇

43、款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至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领取保证金到账回单。3、项目开标后,谈判申请人如在开标截止时间1小时内为办理换取保证金对账单导致谈判申请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4、谈判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退还(1)谈判保证金退还程序及资料:非第一成交候选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将非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应退谈判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谈判申请人无需上门办理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应退款项退回程序:第一成交候选人(成

44、交人)持发包人出具的已签订合同证明(加盖发包人公章)原件、对账单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门办理到。一个项目可统一出具一个证明。 无效保证金退回程序:谈判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写明保证金无效原因,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原件,汇款单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上门办理。特殊情况:a.谈判申请人原保证金缴纳账户变更的:由原有账户银行出具的账户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原件。b.流标、废标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项目流标(废标)后,谈判申请人需要延用保证金的,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保证金延用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流标(废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如未

45、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的,县监管办按照保证金退还程序退还投标人,谈判申请人无需上门办理,该保证金将不再延用。c.项目经批准改为竞争性谈判的:由发包人出具该项目改竞争性谈判的证明。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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