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财务审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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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12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计定点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2-501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2月29日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 项目需求17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6第一章 招标公告受江苏省财政厅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2012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2012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

2、计定点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2-501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说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2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计定点采购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定点采购的范围为单笔收费在50万元以下的财务审计项目。2、分包情况:分包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报告、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使用的专项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分包二: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决算审计。3、各分包中标人数量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按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四舍五入)确定入围中标人。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满足标书要求的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200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的相关政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江苏省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所具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且熟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金的提留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或投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且保费的十五倍不得低于100

4、万元。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8:00-10: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88号(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三层金陵厅)投标文件接

5、收人:黄海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88号(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三层金陵厅)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8081/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5-83633810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宏、李亭 联系电话:025-83286912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无论投几个分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

6、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 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

7、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 投标

8、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

9、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单位专业人员状况四、质量保证与纪律保证五、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六、服务承诺及拟定的项目跟踪审查方案及质量控制制度七、投标人相关经验证明文件八、

10、投标函九、开 标 一 览 表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无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

11、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一致,若有不符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必须单独封装在小信封中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

12、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 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

1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二十(2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4、。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9.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0、投标截止日期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

16、规定的截止时间。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

17、心。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招标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3.4 开标时请纪检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

18、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

19、审意见承担责任。 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

20、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

21、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

22、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8、无效

23、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合理说明或不

24、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5、各分包按各分包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四舍五入)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29.2 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采购人、纪检、监督、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3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不符合法

26、律、法规的规定的。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中心有权重新组织采购。30、质疑处理30.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0.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30.4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

27、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1、中标通知书31.l 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

28、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 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

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

30、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中心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中心可重新采购。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前往采购中心内控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

31、中心经办人:毕宏光、郁盈,联系电话:025-83633809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中标(成交)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民生银行办理授信申请。联系人:孙海琴,联系电话:02583679207,18951731488。 张旭,联系电话:02583679255,18951768971。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郁盈,联系电话:02583633826。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经公开招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根据招投标的结果,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

32、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乙方通过政府采购获得2012年度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计定点采购项目分包 中标资格。二、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号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三、合同范围和期限在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的委托进行单笔收费50万元以下的财务审计的工作。四、具体工作要求1、采购人提出审计需求,向中标人提供审计业务邀请。采购人应披露便于中标事务所确定工作量、制定工作方案的项目信息,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组

33、织架构、业务类型、地域分布、财务信息(如资产规模及结构、负债水平、年业务收入水平、其它相关财务指标)等。2、中标人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接受业务的意向,拟定审计方案交由采购人确认并提交审计业务约定书。3、双方达成一致,按照不高于中标的收费标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中标人正式开展审计业务。五、中标人每季度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上报2012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财务审计定点采购业务统计报表,报表格式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签订合同后提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 年

34、月 日第四章 项目需求一、采购范围(一)分包一 主要为江苏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单笔收费50万元以下的下列审计业务: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验资报告,主要为单位资产变动验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验资等。3、离任审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任期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债权、债务情况;任期内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任期内执行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情况;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清理移交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4、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即核查被审

35、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国家的重要经济政策,制定的有关经济政策有无与国家经济政策相矛盾或者相抵触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即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和所进行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遵循了规定的民主决策程序,该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的效果如何,是否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成效等。所在地区财政收支和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即审计所在地区财政收支和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即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个人经济上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有贪污受贿问题,以及其他遵守廉政规定的有关情况等。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

36、、国有资产总值、政府负债等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情况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5、各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使用的专项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二)分包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单笔收费在5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决算审计业务,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 :(1)年度决算或竣工决算编制情况;(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二、报价基准(一)实行计件收费(二)分包一报价最低标准及范围:序号服 务项目

37、名称计价单位基 准 价50万元50并100万元100并500万元500并1000万元1000并5000万元5000并10000万元10000万元1年度报表审计年1000元1500元2500元0.50.40.30.152货币出资的资本验证次600元1000元1300元0.320.250.150.07非货币出资的资本验证次800元1200元1500元0.450.350.20.11、年度报表审计按资产总额、以知识资本、无形资产为主要资产的单位报表审计按营业收入总额分档计费;资本验证按实收资本分档计费,其中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实收资本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前一档收费基础上,按各档差额费率累进计

38、费。 2、开展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使用的专项审计,可以在本表规定的年度报表审计基准价收费标准基础上,按上浮20%幅度内计算报价,价格、财政部门另有优惠减免政策的除外。3、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报价标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分包二报价最低标准及范围:序号服 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基 准 价50万元50并100万元100并500万元500并1000万元1000并5000万元5000并10000万元10000万元1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按照节约额的6-9%计收,或按照工程预、决算额的0.1-0.3%计收,具体应与委托方协商一致后,在业务约定书或收费合同(协议)中载明。

39、注:供应商报价,须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本单位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

40、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四、质量控制水平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的一项活动,借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的效益和效率,以使质量控制达到较高水平。五、人员配备要求。1、负责承接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在投标人提供的的备选项目经理中产生,如有增补调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2、负责承接审计业务项目经理的总体要求(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财政检查纪律;(2)熟悉财政、会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审计工作,CPA执业时间超过3年;(3)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3、投标人

41、提供备选的项目经理的人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五人以上的CPA作为担任审计项目的项目经理。4、审计业务开展前,项目组的设立应指定那些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员,并考虑到审计的范围和复杂性、审计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素质、有无需回避的人际关系等因素。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六、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业务程序。1、采购人提出审计需求,向中标人提供审计业务邀请。采购人应披露便于投标事务所确定工作量、制定工作方案的项目信息,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地域分布、财务信息(如资产规模及结构、负债水平、年业务收入水平、其它相关财务指标)等。2

42、、中标人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接受业务的意向,拟定审计方案交由采购人确认并提交审计业务约定书。3、双方达成一致,按照不高于中标的收费标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4、中标人正式开展审计业务。七、异地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异地审计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的基准,但上浮的价格比率不高于本次招标报价的比率。八、服务有效期。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期中,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中标人予以调整。期满后,可以视情延长有效期,或重新招标以及补充招标。九、诚实信用、反腐倡廉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审计委托单位

43、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一、工作方案(20分)评价因素:该项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组织实施方案 2、人员安排计划 3、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情况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介绍 5、进度保证 6、跟踪审查工作标准与要求 7、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 8、优质服务承诺 9

44、、与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中心之间的协调机制 10、对参加合作的造价、会计人员的管理的管理评分项目:1)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完整性 4分2)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合理性 4分3)组织方案及服务措施的可信度 4分4)项目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能力与素质等 4分5)与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中心之间的协调机制 4分由评委会根据上述项酌情给分二、人员配备(20分)1、提供担任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服务人数,10人以上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10分。(提供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2、项目经理资历水平10分。提供的备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中,中级职称以上占30%以上的加5分,复合型人才,同时注册会计师兼备造价

45、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其他不同执业类型的人员占30%,加5分。(取人数)三、相关工作经验(25分)分包一:1、项目经理从事财务审计(不包括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决算审计)的工作经验、业绩、工作年限5分。2、入选省级及以上财务审计(不包括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预选库的,每个得2.5分,入选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预选库的,每个得1分,入选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预选库的得0.5分。合计最多10分。3、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报告、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种涉及财政资金投资、使用的专项审计业务状况(按项目的数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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