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某水库建设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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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饶市信州区老坞弄等6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老坞弄水库 标段招标文件(合同编号:LWNJG/XZQ-01) 招 标 人:信州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九月目 录第 一 卷5第1章 投标邀请书6投标邀请书7第2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20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2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23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24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5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

2、改通知确认函26附件五:开标会投标人投标报价确认表27附件六:中 标 通 知 书28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29第3章 评标办法30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34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35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36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37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42第5章 工程量清单451 工程量清单说明452 投标报价说明45第 二 卷59第6章 图纸(招标图纸)60第 三 卷61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2第 四 卷79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80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书83二、授权委托书86三、投标保证金8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8五、项目管理机构表89六

3、、资格审查资料91七、原件的复印件92八、其 它 材 料93第 一 卷第1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通过我方审查,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上饶市信州区老坞弄等6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老坞弄水库标段施工投标。请派代表于2011年9月 30 日起自行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网站招标信息栏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 20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凤凰中大道,行政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4、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信州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一多 电 话: 13870302324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邹剑鸿 电话/传真:0791-88328883 网 址: 2011年9月 30 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信州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老

5、坞弄等6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老坞弄水库标段1.1.5建设地点见公告附表1.1.6现场管理机构信州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各水库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11 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 3月31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三级企业资质的必须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6、资质(即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增项资质的,其增项资质必须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未正在被江西省水利厅或上饶市水利局取消投标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但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并具有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主要人员:质检员必须持省级及其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

7、有效证书;安全员必须持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压证管理:根据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473号文”的规定,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工程实施期间由有关质量监督单位压证管理上述人员的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考勤管理: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的规定,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为主的项目关键人员建立每日考勤表考勤制度。上述人员每月平均少于10天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施工企业,及时报省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施工企业上述人员如需更换,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

8、员资格等级。并经项目法人初审同意后,报上饶市水利局批准。其它要求: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且组织结构人员【指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需执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 10月 8日下午17时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 10月 10日下午17时前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

9、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处理办法详见评标办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函及修改补充,其将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上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0 月 20日上午9时30分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天( 2011年 10月 10 日下午17时)前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招标信息栏上公布(网址:),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10、。招标人的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天( 2011 年 10月 10 日下午17时)前在网上公布(网址:)。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帐,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到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031 0311 0000 001 083,开户行:江西省上饶市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建设工

11、程交易中心】。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 年10月18日下午17时,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信州区小(2)型水库 标段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相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投标人的全称和所投标段的名称,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己负责。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

12、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或按上述正本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 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上饶市信州区老

13、坞弄等6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老坞弄水库标段施工投标文件 合同编号:LWNJG/XZQ-01在2011年 10 月 20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凤凰中大道,行政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 10 月 20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凤凰中大道,行政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第一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代表担任。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专家4人,业主代表 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14、从江西省水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详见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清晰复印件或彩印件,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将按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文件以“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认定: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类似项目/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U盘壹份格式:电子版表格为Microsoft Office

15、 Excel 2003格式,盘中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表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电子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10.3原件提交: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后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份数同投标文件份数。注: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招标人和工程监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计划工期等要求,并得到招标人和工程监理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及投标人自己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技术文件包含主要

16、内容有:施工总进度,施工总布置、施工用地计划、主体工程方法和重要临时设施等的施工规划说明,附图以及其它。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开标会上将查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或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0.6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17、10.7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公示。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也将同时在网上公示。10.8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招标人和工程监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计划工期等要求,并得到招标人和工程监理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技术文件包含主要内容有:施工总进度,施工总布置、施工用地计划、主体工程方法和重要临时设施等的施工规划说明,附图以及其它。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

18、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9、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

20、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

21、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公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

22、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审的,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2) 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量单位与招标

23、文件不一致的; (3) 自行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以外项目的;(4)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1.12.2项所述的细微偏差: (1)以文字数额为准; (2)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下述情况处理:工程量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招标文件为准;个别分项工程量书写错误造成分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以招标文件为准;多处工程量故意减少或增加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按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人的计量、计价方式清晰,且便于理解,并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应,不会造成施工当中合同纠纷的,分项合价可不予调整,在签订合同时按

24、招标文件格式调整单价、计量单位和数量(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3)自行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以外项目的,所增加的项目报价无效,即视单价为零,合价为零;(4)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按照本规定予以修正,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计算得分,修正依据: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未填写单价只填写合价的(除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报总价项目外),视单价为零,合价为零,依次修正投标报价;未填写合价只填写单价的,则以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合价,并依次修正投标报价。除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报总价项目以各自的总金额为准外,其余需要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

25、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2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认已收到或获悉该澄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招标人可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以

2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认已收到或获悉该修改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等;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2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7)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若投标人自行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以外的项目,所增加的项目报价无效。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

29、单价和合价中;未填写单价只填写合价的(除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报总价项目外),视单价为零,合价为零,依次修正投标报价;未填写合价只填写单价的,则以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计算合价,并依次修正投标报价。除固定报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报总价项目以各自的总金额为准外,其余需要填写单价的项目其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

30、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1、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

32、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 (1)不允许。 (2)允许。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

33、、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每一页均必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4、。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应单独采用信封密封后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封套里。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

35、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36、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37、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若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K;(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

38、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9、(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40、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41、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

42、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有证据证明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9.2 对投

43、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颁布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之间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颁布的“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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