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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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 丰城市剑声中学教学楼等工程招 标 人: 丰城市剑声中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320057038 编制时间: 2010年6月17日 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 O O 九 年 版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 附 表工程名称丰城市剑声中学教学楼等工程建设地点丰城市新城区三期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政府批准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总投资约 2730 万元本项目投资I标段约910万元,II标段约900万元,III标段约920万元建筑面积29325.05平方米结构类

2、型及层 数框架、砖混 二至五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2010 年7月8日开工,2011 年 3 月 31 日竣工,工期267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投 标 保证金数额15万元购 买 招标 文 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于2010年6月20日后在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自行下载现场踏勘自行踏勘地点同建设地点招标答疑会1、有记名邮件(xingfeng_16)方式提出疑问,标题为“丰城市剑声中学教学楼等工程答疑”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0年6月24日下午17时以前;3、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26日在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

3、布答疑。投 标文件份数资信标书一份(内含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个标段共壹套;纸标书技术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三个标段共壹套;纸标书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三个标段分标段密封。投 标 文件 递 交授理单位丰城市兴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楼旁)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截止开 标 会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楼旁)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到位情况部分到位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 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工程。2、现场

4、施工条件(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2)施工用水、电 已接通 ;(3)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审查合格 ;(4)其它 招标告知已办理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丰城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

5、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开标会现场查验)。(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5)宜春市2009年度诚信手册或诚信登记表。(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建造师。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复印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3、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

6、,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三)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结构【指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

7、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时间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26日在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答疑。(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

8、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八)招标文件备案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

9、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3) 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招标人约定工程风险包干系数为 2 %(一般按2%5%;工期在6个月内的,可按03%)。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包干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 ,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 2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

10、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投标人大于 2 %计取工程风险包干系数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可变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合同价或者单价在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3)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3) 种方法。(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1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定额计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采用招标控制价报价。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选择(1),1、工程量清单计价,2、定额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3天前下发给各

12、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经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中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或中标价计价水平(让利幅度)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办理补充合同,逾期均不

13、予认可。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2)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装饰装修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费用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

14、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4)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设备单位进行评审比较,详见附表一。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参照业主暂定价、丰城市 造价管理部门 2010年第四期信息价,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5)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

15、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二。(6)本工程I标段按 一 类标准,II、III标段按 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7)本工程采用 胶合板 模板; 钢管 脚手架; 塔 吊; 商品泵送 混凝土。(8)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其它: / 。(9)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由中标单位购买、业主及监理监督检查。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 。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16、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土建、其他工程5%,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5%,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11)其它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规定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

17、附有相应清单计价表。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汇总表;(4)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5)需评审的主要材料价差表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对招标条件和要求响应性内容;

18、(4)辅助资料表;(5)参与本工程投标审查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1)商务标部分: (1)至 (5) 项材料。(2)技术标部分: (1)至(5) 项材料。4、投标人应使用我省 2006 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2010年6月30日 上午9:00时以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凭交款银行进帐凭证为准。收款单位:

19、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市支行东方分理处 帐号:36001250250052500926,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通过转帐的方式转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帐户,方为有效,并在开标后交一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及转款凭证复印件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备退款。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有关收据,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

20、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和索赔的要求。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于2010年6月26日在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答疑。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以网上书信的方式发送到丰城市兴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ingfeng_16。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并在答疑会后2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十三)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

21、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

22、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的印章。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十五)投标

23、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

24、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开 标(十七)开标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

25、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市监察局 。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准时到达(迟到作自动放弃处理)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交标书; 交标书的同时递交一份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五大员姓名名单表及注明企业资质等级、建造师等级。(需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各投标人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26、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7)按照宜市建字(2008)26号文宜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确定正式投标人。每个标段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9个(不含9个)时,先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9个为入围的正式投标人,其余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前24个月内(含开标本月)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优良工程或宜春市市级优良工程的(房建项目优良),且拟派招标工程的建造师为获奖工程建造师的,增补为入围的正式投标人。增补入围的正式投标人应当时、当场提供获奖证书、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应对获奖证书、建造

27、师证书进行查验。其他投标人退场。(8)抽取下浮系数(值),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AP值,根据AP值选定值和值,再计算P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按照评标办法将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排序,每个标段评委仅对商务标报价排序前九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参加评审。(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1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12)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13)开标会结束,

28、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14)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七、评 标(十九)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

29、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法

30、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不是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法进行。(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31、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56号)及赣建招(2007)24号文修改,附件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A、标底;B、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开标约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第 (1) 种方法开标,并约定排序前 7 家参加评审(应与资格预审文件约定的数量相同)。当各投标报价全部大于招标控制价 0.97M 值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市级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 4 人,业主选派 1 名代表参加。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委托

32、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1) 条执行:(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2)采用综合评估法,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 6、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为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排序人。(二十)投标文件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 授予合同 (二十一)中标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请管理监

33、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一般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经省建设厅建筑业处批准后可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34、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分包,严禁转包。(二十二)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2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采用第(1)种方法进行合同担保。(1)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总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转到建设单位指定的帐户,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逐步返回

35、。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参照招标工程的下浮系数执行。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

36、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的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

37、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二)工程工期本工程按国家定额工期为 日历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 267 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 2 条。1、国家定额工期 日历天2、甲方要求工期 267 日历天3、乙方投标书自报的工期(三)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38、。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 (2) 条。(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2)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 2000元 。限额为50000元。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四)工期提前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 / 条实施奖励。(1)乙方在投标书附录中自报的赶工措施费和提前竣工奖。(2)按 / 支付赶工措施费。(3)按 / 支付提前竣工奖。(4) /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每提前一天奖合同价格 2000元 。限额为50000元。二、质量与安全(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的工程

39、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 / 条支付赔偿金。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因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六)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40、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安全,一切工伤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七)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八)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预付合同正式签署后 / 天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 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

41、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当工程款付至 /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2、工程款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50%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满一年再付3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四、 材料设备供应(九)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五、保 修(十一)保修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2、甲、乙双方在签定施工

42、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 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第四节 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图集。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和复试的,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和复试,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

43、求详见施工图纸。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个标段 600元/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2、水电安装中灯、扇、卫生洁具(含洗脸盆、化验盆、蹲便器、座便器、小便器、洗涤盆)主材由业主统一安排采购,未含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但其安装费及其预埋管线均由中标单位施工,安装费及其预埋管线包含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3、土建项目已按泵送商品砼单价计算。附件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附件二:

44、工程量清单附件三:评标办法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附件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自报价(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1螺纹钢筋 20以内t44002螺纹钢筋 20以外t44003钢筋 10以内t43004水泥 32.5kg0.315粗砂m3256中(粗)砂m3257中砂m3258卵石 20m3559卵石 40m35510机制灰砂砖240*115*53千块26011生石灰kg0.2512瓷板 200300m22813陶瓷地面砖 300300m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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