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晋州某住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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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州市香江国际城-海德花园项目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工程编码: 项目名称: 晋州市香江国际城-海德花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 标 人: 河北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晋州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二一一年五月二日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2-19页) 第二章 合同条款(20-27页) 第三章 合同格式(28-31页)第二卷 设备需求和技术要求(32-39页)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40-64页)第四卷 图纸资料(65页)第五卷 评标办法(66-70页)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2

2、-19页)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晋州市香江国际城-海德花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地点晋州市建设规模设备类别电梯数量型号客梯 部 质量标准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含2年的免费维修保养工作,电梯免费维保后的终身维保;3合同名称晋州市香江国际城-海德花园项目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42资金来源自筹54.14.2交货期限、地点2011

3、年 月 日交货(按施工进度,随时交货), 安装总工期:60日历天。地点:晋州市海德花园工地61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递交给招标人财务室。717投标预备会无818.1投标有效期为28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19.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0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晋州市香江国际城售楼部一层办公室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先生时间:2011年 5月20日17时0分112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5月22日9时30分地点:晋州市香江国际城售楼部1229.4评标办法及标准竞争性谈判、择优录取及第五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续)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329.332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1434.1中标公示不1536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10万元 16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现通过 邀请 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设备供货及安装单位。2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3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3投标人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和电梯生产销售许可证或投标产品鉴定证书或国家电梯检测中心的报告、电梯安装B级资质证书、安全认可证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经营企业。安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电梯安装资格。4 招标范围、工期和交货地点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提醒投标人注意:总承包单位配合服务方面提供现有的通道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有偿提供现有的与总包施工同步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

6、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的使用。承包人自行解决办公和居住用房。垂直电梯井道目前仅按正常井道设计,无任何预埋件及其他措施,投标方应根据各自产品要求,在报价中说明需要土建的所有配合措施及提供相关图纸。土建的所有配合措施费用(同时也包括水电费)应在报价中考虑。专业分界:分界点在主机房,动力照明、弱电、消防系统从轿箱沿井道到主机房部份,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一旦回标,将被视为其已全面理解了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其所报单价和总价已包含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清单明列的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各项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或分包,并对该工程全部建筑、采购、安装调试工程的质量、工

7、期负责。4.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5 合格的设备材料采购5.1 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6 投标费用6.1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7.1 招标文件中已阐明所需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二卷设备(材料)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第三卷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

8、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邮编地址以书面(信件/或电报/或传真,下

9、同)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内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当日内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

10、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编制要求10.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10.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0.4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或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文件格式或表式由投标人自行制作。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第 12和 13 款填写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2)按第 14 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

11、明文件;(3)按第 15 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4)按第 16 款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按招标文件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12 投标函格式12.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的内容。13投标价格13.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和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证明提供的设备、设备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1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报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应的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上拟提供设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1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3投标价格表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3.3.1货物以目的地交货的价格包括:(1)工厂交货、仓库交货或货架交货的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全部关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产品税和其他税费。(3)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4)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费用。13.3.2 投标人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3.3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可以调

13、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13.3.4技术规范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并分别列出。13.3.5设备的价格、运输费、安装费等,详见投标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13.4投标报价含:1)、电梯设备费用,指设备(含所有配件)到达指定安装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本身费用和各种税费、商检、运输、保险费及其他所有费用等。2)、电梯安装费用,包括现场保管费、安装辅材、调试费、国家行政部门现行规定取费检测安全认证、脚手架、吊装费、水电费以及与土建方的施工配合费等为完成电梯安装调试所必须的一切费用。3)、运杂费包括装卸运输费、保险费等。4)、电梯装饰费。5)、其他费用还应包括

14、有关税费(含检测费)、培训费和交易费等。6)、维保费用,指免费维保期满后,按全保方式(含配件)每年电梯的终身维保费用。报价时列出单价(元/年),此项不计入总价。注:(1)投标单位报价应详细开列电梯设备、安装费用、维保费用的价格构成,然后再汇总报价,不使用招标文件附表的报价将被拒绝。(2)投标单位需提供设备所有主、配件型号、数量、产地、供应商明细表作为评标依据之一。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 根据第11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4.3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

15、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使买方满意。(1)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设备(材料)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应得到设备(材料)制造商或生产商的正式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14.4 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和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由授权代表直接持有,以便在开标现场查验;2)有效的专项代理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是制造商分公司或代理商);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4)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16、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8) 安装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9)同类投标产品的国家级检验报告或检测证明并在首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可以只附检验报告首页及检验结论所在页);10)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承担过在类似环境、提升高度、速度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成功经验;1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和银行信誉;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和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以及企业银行信誉等级证书;12)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三年来在本市及其周边地区的业绩证明材料(含销售合同、安装合同、竣工验

17、收报告、获奖情况等),以及在本市及其周边地区电梯使用单位的评价意见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指电梯生产经营企业)法人章,招标人对中标候选单位考察时,中标候选单位必须提供原件以供核对。15 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 根据第14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拟供合同项下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设备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2)一份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包括使设备(材料)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特定时间内正常和连续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特殊工具的价格和

18、供货来源信息。(3)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5.3 为说明第15.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买方免受投标入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16.7款规定,发生这种行为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3

19、 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现金。16.4 任何未按第16.1和16.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35款签订合同并按第36款提交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16.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如果投标人在第18.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第35款规定签订合同,按第36款提交履约保证金。16.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 15

20、天。17 投标预备会(无)18 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6 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3按第 9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21、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

22、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20.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20.3 在密封袋上应:20.3.1写明招标人和地址;20.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 2011 年 5月 29日 9 时 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20.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和第20.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

23、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6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之前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1.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21.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 迟交的投标文件2

24、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8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五、开标24 开标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

25、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以进行验审。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4.3 开标程序: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若投标人按第 23 款要求送达撤回投标通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24.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

26、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1.2本须知第ll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1.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5.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

27、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5.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5.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25.2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2 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3 名组

28、成。 26.4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招标人确定。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6.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

29、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1 开标后,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

30、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

31、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9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

32、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4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29.4.1评标以现场交货或仓库交货的价格为基础,该价包括货物成本以及货物所用零部件和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关税和其他税费。评标时,除了考虑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因素:投标文件中包的交货期;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部件、零配件和服务费用;所投货物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设备寿命期内的运营和维修保养费;设备的性能和生产能力;设备质量和适应性。29.4.2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附后。2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

33、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0 评标过程的保密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31

34、资格确认31.1 无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确认。31.2 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4款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买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31.3如果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32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的标准(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提供最佳售后服务。32.2 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3 授予合同的准则33.1 买方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资格合格的中标人。33.2 招标

35、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4 中标通知书3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3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合同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5.2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文件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

36、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35.4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6履约担保、货款支付担保36.1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电梯安装完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视为

37、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6.3如果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需方。37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第二章 合同条款一、一般条款1 设备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项下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中没有相应的标准时,设备应符合国内现行的权威标准2 关于专利权2.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设备(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

38、权的起诉。3 包装及标志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同时卖方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铁路、公路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包装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货物保管货物运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提供场地,卖方负责保管。5 运输和保险5.1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合同中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运输事项,支付相关费用和保险费。上述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5.2其

39、他方面:(1)根据招标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及设备就位费均由卖方承担。(2)货物和安装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6 、伴随服务6.1卖方必须提供下列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5)卖方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6.2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包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6.3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招标文件中所涵

40、盖的一切服务,即交钥匙工程。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7备件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要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代用品,代用品的品质应不低于原配件的性能指标,或者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之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8 检验和索赔8.1在交货前,

41、卖方应就商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商品符合合同的证明书(包括试验记录和书面报告)。8.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一同对其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不符,须出具检验证书,并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赔偿。8.3如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有关人员,须事先向买方提供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并达到买方提出的验收标准。8.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前如果发生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生设备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的或使用不良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8.5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如果 15 天内不答复,应视为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一切索赔索赔解

42、决方法,如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由卖方负责。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理赔:a 同意拒收设备,向买方退还所拒收设备的货款,并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检验费等。b 根据设备所受损坏的程度,下降的等级和买方所受损失的价值,经卖方和买方达成协议,降低设备的价款。c 用新零件更换有缺陷的零件。新零件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范、质量和性能条件,并承担买方蒙受的直接有关的损失费用。同时卖方还应根据合同,对更换的零件的质量提供新的保证期。9、价格9.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0 付款10.1 买方向卖方的付款按合同的特殊条款的规定执行。11、变

43、更11.1根据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时,不调整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时间、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11.2由买方提出的涉及电梯主要设备增减、载重量、停靠站、速度等的变更,且变更的费用(含累计)达到的额度为3000元人民币,可进行合同价调整。12.合同修改12.1正常情况下,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3.转让1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4、14.分包电梯设备的所有部件和设备的安装项目均不得分包。15.电梯设备验收、安装调试。15.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进度和涉及电梯安装部位的工程质量及几何尺寸。如因中标人未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5.2建筑工程要求:买方的建筑土建必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标准。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买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在预定安装期之前整改完毕。合同签订后,定货、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时间的安排应根据施工现场土建方的施工进度情况,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15.3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和组装期限间到卖方工厂检验(含制造,图约和试验结果)。设备到货后应立即与业主进行设备

45、验收工作,验收电梯设备的部件、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规格、型号、配置数量、产地、品牌等)。15.4预定安装工期(1)买方预定于2011年 月进场安装,电梯60天完成安装任务(如甲方土建情况未能符合安装条件则安装工期顺延,直至符合安装条件再进场安装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责任不变)。安装过程中,买方提供电源,并尽力协调安装过程中与土建施工队伍的关系,中标人有偿使用土建单位的脚手架,为安装创造条件。(2)买方提供合适条件予卖方,卖方安装后30天内完成调试。(3)如因买方的原因而影响卖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除合同上述规定外,卖方不得提出任何合同外加价计价的要求。15.6安装准备及施工为了能顺利如期交货,卖方应在施工现场定期勘查土建进度及电梯井施工质量情况。电梯进场前,卖方应在勘查土建的情况和符合安装条件后,向买方递交“电梯安装通知书后”再进场安装。15.7质量保证(1)卖方应将下述技术资料与合同设备或仪器、工具等的中文技术资料应于合同生效后15日内送到买方。此外,供货商应提供另一套完整技术资料随货物包装发运,一同提交招标人备查。电梯说明书、操作手册(含原理图及结构示意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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