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科研中心装饰招标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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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钢铁集团燕钢科技研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招 标 方 案 招 标 人: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 2013 年 2 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招标具体说明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工程名称河北钢铁集团燕钢科技研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2建设地点河北省迁安市钢城东路北侧,政府办公大楼以西,和平路以东地块。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招标范围地下一

2、层餐厅、厨房及地上一层精装修图纸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其中不含木门、家具、装饰画、窗帘、窗帘盒、投影幕、配电箱、配电柜及卫生间排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期要求2013年 月 日开工,2013年 月 日竣工,共 日历天(工期顺延不予另行增加费用)7资金来源自筹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9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诚信金人民币200万元,于2013年3月6日10:30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2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存于U盘中投标人须知

3、前附表(续)项号内 容说明及要求14预算控制价及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3年 3 月 6 日 10 时 30 分地址: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16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10%(现金)17招标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招标文件售价: 伍佰元 (小写:¥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仟元 (小写:¥2000元);招标文件费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3月6日10时前提交。1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方) 王先生(招标代理)电话:18931591297(招标方) 0315-7272436转8010(

4、招标代理)电子信箱:qa13582560185 传真:0315-7272416特别说明:1、建设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有出借、靠挂资质现象,即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赔偿,建设单位保留追赔偿权利。2、中标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进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始终在工程现场负责项目的实施,若本人不到场,一经查实,即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 本招标工程项目由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依据实质响应本招

5、标文件要求,并能最大化令招标方满意原则自主确定中标人,对此原则有保留者,可拒绝本次招标活动。1.3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有疑问,可于2013年3月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应通知招标单位。1.4 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 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4.2 投标人在提

6、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5. 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7、。(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招标具体说明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

8、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迁安博物馆对过)或传真至 0315-7272416 ,并同时发送与文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至前附表中的电子邮箱。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

9、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

10、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封面;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1.4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建造师

1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1.5 企业资料(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河北省内企业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复印件;(5)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证明。(6)企业业绩:近三年同类工程经历(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11.6 投标函;11.7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投标总价(4)工程项目总价表(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计日工表(11)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分析表(12)措施项目分析表

12、(13)主要材料价格表11.8 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11.9技术文件11.2.1 施工组织设计(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含建筑节能措施);(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情况表;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2.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及项目经理业绩;(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职称证

1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2.3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参考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不能删减格式要求提供的内容。招标文件未规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格式。13. 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同价款方式、风险范围及幅度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考GB50500-2008计价规范,自主

14、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2 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根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计价;投标报价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1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本次招标全部费用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设备、包装费、运杂费、组装费、调试费用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13.4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

15、价。13.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合价或漏报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13.6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填充的综合单价,应被视为是对项目内容和要求及其它各种影响

16、因素详实了解并综合考虑后的确定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实施、完成和保修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13.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围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 本工程投标报价以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为依据。投标人不得增加、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项目顺序和工程量(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约定进行的修改应按招标文件补充或答疑方式处理)。对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而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

17、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价中。13.9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否则各报价之和不等于总价或拒不接收修正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除编写工程清单报价外,还必须提供与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

18、清单计价表,填报内容、顺序、格式完全一样的Microsoft Excel格式电子版及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电子版(U盘)一套。电子版(U盘)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U盘上和盘内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当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子版中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为准。13.10 结算时进行调整的价款范围:13.10.1 以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设备、材料费待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单位认质、认价、认品牌结果调整,结算时据实调整;超过暂估价部分承包人只计取差价及税金。13.10.2 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10%时,增加10%以外

19、的数量或减少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重新提出。13.10.3 数量偏差在10%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10%时,增加10%以外的数量或减少10%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重新提出。13.10.4 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2012年定额)计算;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要求投标人自主确定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唐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计价方法确定,并按中标价相对于工程预算控制价下降的幅度下降同样比例

20、,作为结算依据。13.10.5材料、设备、人工、机械价格综合考虑所有风险自主报价,施工中不进行调整。13.11 其它说明(1)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时按照2012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的规定和费用标准计取。(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参照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标准计取;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公布数值的90%,否则按废标处理。(3)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采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等措施,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执行,招标人将代为执行,所发

21、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4) 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如停工、停水、停电、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中标人应对自主填报的综合单价承担风险责任。(6) 暂估价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后的保管、仓储和搬运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为此另行支付各种费用。(7)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总包服务费

22、和配合费,此部分按装饰装修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计入报价中,由本招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方(拟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招标程序,由此发生的制作标书,聘请友好单位配合等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8) 工程的施工进度应与本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竣工验收计划相一致,若因工程不能按时交工验收合格,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赔偿因此给各有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 材料试验检测由甲方委托,试验检测抽检等费用列入报价内,建设方不再另行支付;且工程从开始到结束所涉及试验检测资料、各种设备验收资料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全权负责整理,并在工程竣工前收集整理归档交给总

23、包方。(10) 招标范围内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在采购前须经招标人认定;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其费用从报价中如实扣除,中标人不另行计取采购、保管费用。(11) 投标报价中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计入投标总价内,一次包死,无论施工方案是否发生变化,均不予调整。(12) 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到投标人采用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进行材料、设备考察与提货、验货,承包人应积极配合。(13) 甲供材料设备费用、保管费、配件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4) 施工单位应自行主动协调周边关系,服从总包管理,配合总包及其他专业方施工,协助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且自行负责工程

24、从开始到结束所涉及的所有报验、检测、试验、验收、备案等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将整理齐全合格的资料交给总包方归档。(15) 中标单位用水用电自行设表计量自负费用。(16)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中。14. 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诚信金。同意延长投

25、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诚信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 诚信金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交纳诚信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的,诚信金将被没收:16.2.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2.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诚信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诚信金于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无息退回。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

26、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处均应加盖投标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18.2 投标人必须将所有投

27、标文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作密封章。18.3 在密封袋上应:18.3.1 写明招标人、投标人名称;18.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工程名称及递交标书截至时间。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5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总价、投标函等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19. 投标文件的提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8、。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

29、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0897号)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0、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北钢铁集团燕钢科技研发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迁安市钢城东路北侧,政府办公大楼以西,和平路以东地块。工程内容:地下一层餐厅、厨房及地上一层精装修图纸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其中不含木门、家具、装饰画、窗帘、窗帘盒、投影幕、配电箱、配电柜及卫生间排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投资额: 万元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迁发改核字201133号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涉及的一切内容,详见工程招标具体说明。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元。

31、(大写):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方、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

32、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使用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0897号)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1)(2) 条。(1) 文书(2) 信件(3) 电报(4) 传真(5) 电子邮件(6)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招标

33、文件及补遗澄清资料;(2)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及工程洽商;(8)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调整后形成的造价文件;(9)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其附件。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市区(县)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4、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迁安燕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迁安市迁安镇于家村西 收件人:王东 邮编:064400 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34、 邮编:监理单位: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迁安市迁安博物馆对过 收件人:梅先生 邮编:064400 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5.1 分包工程事项:待定。14、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开工前(5)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开工前(6)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

35、后商定(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后商定(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另行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14.2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1)条。(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2) 支票支付。(3) 其他方式: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 提供的时间: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签订合同后7日内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2) 提供的份数:4套图纸(含竣工图)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5、承包人15.1 承

36、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另行约定15.5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王东)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迁安市迁安镇于家村西 邮政编码:064400 联系电话:189315912976(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代表发包人全权处理本工程事宜、签署相关文件。18、监理工程师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

37、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河北科信实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中(2) 确认(花建兴)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迁安市迁安博物馆对过 邮政编码:064400联系电话: 0315-7625573 传真号码:0315-7272416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19、造价工程师19.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20、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

38、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23、工程担保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执行招标文件 26、不可抗力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2)条的规定。(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27、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办理本单位的保险。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5)条。(1)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第(1)项。(2)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第(2)项。(3)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第(3)项。(4)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第(4)项。(5)其他:按现行国家、地方规定办理,全部

39、由承包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27.8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无 28、进度计划和报告28.3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29、开工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2)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1)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2) 3 天内。31、工期及工期延误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1)( )单项工程的工期:(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2)( )单项工程的工期:(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3)工期顺延执行通用条款31.2。36、质量目标36.1工程

40、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1、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1)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见招标具体说明。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2.7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详见工程具体说明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按照国家、省、市及当地规范执行 47、工程试车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 不需要试车。49、竣工验收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时间详见报价方案节点工期

41、要求。50、质量保修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按第五部分质量保修书执行。54、暂列金额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零 )万元。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6.1 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 不设提前竣工奖。(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56.2 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 不设误期赔偿费。(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5000 )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额2%)元。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1)条的方式。(1)固定单价。(2)固定总价。(3)可调价格。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42、除包括通用条款57.2第1项至第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不执行此条 60、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3) 条的约定。3)按招标文件执行。62、支付事项62.2 利率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利率为:(0)。63、预付款6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无 )元。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元。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2)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

43、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无预付,随工程进度支付。 65、进度款6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 以月为单位,具体为:每月25日向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及建设方报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经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及建设方确认后拨付已确认工程量75%的工程款。工程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拨至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及建设方确认工程量9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返还:竣工满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保修金(无息)。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 )元。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2)条的约定。(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2)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竣工报告完成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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