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房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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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长交建2013ZB 号招 标 人:长垣县房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三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1 总则72.2 招标文件82.3 投标文件的编制92.4 投标文件的提交102.5 开标112.6 评标122.7 定标、中标和签订合同18第三章 合同条款- 20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7 -第四章 监理合同- 30 -第五章 合同附件- 33 -附件:监理服务范围、方式和内容- 33 -附件:发包人提供的设施与设备- 37

2、 -附件:监理费用及其支付-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一、投标承诺函及附录- 39 -二、授权委托书42三、投标保证金43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44五、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45六、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46七、2010年以来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47八、正在履行的项目情况表48九、监理大纲49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0十一、2010年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51十二、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的资料52第七章 技术条款53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

3、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招标人: 长垣县房产管理局二、招标编号:长交建2013ZB 号三、项目名称: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招标内容: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五、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有监理标段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外县企业投标报名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

5、被授权人身份证;3、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八、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30日至2013年08月0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00。九、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09月02日上午9:00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

6、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72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738517066 报名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9330十四、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0373-8881793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长垣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3-8885127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30日第二章 投标人

7、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1工 程 概 况工程名称: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长垣县 招标人(发包人): 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期(计划):同全部工程施工工期2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外县企业投标报名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有效期:6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

9、13年 月 日16时30分前(以转出时间为准)以电汇或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汇入(或缴入)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单或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户 名:长垣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 号:000 000 000 00222616012联系电话:0373-8889330注:投标单位凭银行出具的交款证明在2013年 月 日前到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换取收据;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与投标单位一致的基本账号,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长垣

10、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项目填:“长交建2013ZB 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填本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的开票日期及加盖本单位财物专用章。6投标文件:语言文字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附电子版(U盘)一份。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9履约担保:/10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5日内。11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证明其资格、实力和条件的证书及其他规定的资料开标时均应携带原件备查。2、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于开

11、标前7天公布。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1 总则2.1.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长垣县3、招标范围: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4、招标人(发包人):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5、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2监理任务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范围、方式和内容见第五章附件。2.1.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同全部工程施工工期。2.1.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1.5投标人的资格1

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外县企业投标报名时须到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8、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 9、对于出借资质围

13、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1.6注意事项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联合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分包必须经招标人批准)。2.1.7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1.8语言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14、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章号名 称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4监理合同5合同附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条款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2.2招标文件的答疑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下同)通

15、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人有权对认为不必或不便答复的问题不做答复,投标人不应妄加猜测。2、招标人的补遗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补遗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回执告知招标人,以确认收到补遗通知。4、除上述书面补遗通知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6、前1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条第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回执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及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7、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8、2010年以来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9、正在履行的项目情况表10、监理大

17、纲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2010年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3、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2.3.2投标报价1、本工程建设监理采用总价承包方式。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长垣县配建廉租住房直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监理任务(施工期)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投标报价和价款支付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2.3.3投标文件有效期1、投标文件自开标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

18、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2、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3、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中标人在

19、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交第2.8.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或拒签合同。2.3.5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2.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修正函,下同)应有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若必须修改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

20、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纸张规格为A4。5、投标文件应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4 投标文件的提交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袋,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与正本密封在一起,并写明: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在2013年 月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4.2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应在2013年 月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

21、一开标室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中的投标截止时间改为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4.3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逾期送达;(2)投标文件未按第2.4.1条第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3)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2.3.4条的规定。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6条和第2.4.1条的规定

22、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要求。2.5 开标2.5.1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2013年 月 日9时00分前在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标书送达登记表上签名报到。2.5.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进行。2.5.3监督有关部门对开标、评标进行全过程的监察。2.5.4开标程序(1) 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名单;(2) 监督人宣读评标纪律;(3) 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

23、;(4) 检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5) 投标人代表和开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是否符合第2.4.1条的规定,并对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进行当众拆封,对符合第2.4.4条第1款的规定,标明“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6) 投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监察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7) 宣布有关注意事项;(8) 开标会议结束。2.5.5注意事项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务必保持在标书送达登记表上的通讯畅通,并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澄清问题。2.6 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共5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

24、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工作由评委主任主持。2.6.2评标依据评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河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6.3评标原则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须认真地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遵守职业道德,从中择优推荐候选中标人。2.6.4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代表各自的单位或组织,在评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与任何投

25、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定标信息,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4、违反评标纪律的,依照纪检监察程序予以处理;违反法律的,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2.6.5评标程序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步。2.6.6评标的准备和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内容如下: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必须参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6、、委托代理人须出具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查询证明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证明时间以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的时间为准)进长备案介绍信外县企业提供长垣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介绍信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备注: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评标时由评委审查(2)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当

27、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的;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报价、无质量等级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3)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在漏项或

28、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人的问题澄清通知和投标人的问题澄清答复均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算术错误的改正5.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

29、原则为: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与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中报价。5.2招标人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2.6.7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注意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第2.6.6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

30、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2、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体现以服务质量为标准择优选择监理人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从监理人的业绩和信誉、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监理机构、监理大纲、投标报价等方面对监理人进行综合评审。(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必要时书面提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2)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3)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投标文件进行充分的横向评价比较,按照表2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并签署姓名。(4)所有评委对投标人的打分的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5)

3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后得分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提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出现总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监理标赋分标准序号赋分项目分值赋分说明1投标报价30满分30分,基本分20分:C=A50%+B50%注: 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7天公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被否决。B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下同)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5%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价,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

32、控制价时其投标被否决。当投标人超过五家时(含5家),B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所有投标人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下同)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5%范围内,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5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3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加2分,最多加10分;满分后每再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百分比不为整数时采用内插法计算。2监理人的信誉和业绩8 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提供合同协

33、议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先进表彰的加4分,不连续的每有一年加1分;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市级先进表彰的加1分,不连续的每有一年加0.5分。最多得4分,同一年度以表彰等级高的为准,不进行累计。 2010年以来(2010、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连续盈利三年得2分,有一年持平得1分,亏损一年不得分,最多得2分。注:2010年以来即2010年01月01日以来(下同)3监理机构15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得3-4分,基本合理得1-3分,否则得0-1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齐全得2-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

34、则得0-1分;主要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3-4分,基本合理得1-3分,否则得0-1分;拟投入的检测、办公设备:数量、品种、型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4分,基本满足得1-3分,否则得0-1分。4拟投入监理人员素质和能力17 项目总监的职称及荣誉: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总监的加2分,最多得4分; 监理部成员专业齐全(房建、电气、给排水、测量、造价专业等),人员配置齐全得5分,每缺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监理部成员中配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每有一人加2分,最多得4分; 监理部成员中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获得省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35、,最多得2分。 监理部成员中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多得2分。5监理大纲30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得0-3分;2、监理目标、方法:监理目标明确、方法得当程度得0-2分;3、监理措施: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4分;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4分;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4分;合同管理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3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3分;信息管理方案及手段: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2分;组织协调控制措施:根据编制的合理程度得0-2分;4、对本工程的建议:根据建议的合理程度得0-3分。注:以上业绩、证件等资料

36、评标时未携带原件者不得分,资格审查要求的证件资料不提供原件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2.7 定标、中标和签订合同2.7.1定标 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7.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

37、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2、因招标人原因在开标前中止招标,招标人向每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退还文件费。 3、由于招标人原因开标后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除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名递交了有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支付双倍投标保证金的赔偿金额。2.7.3中标通知1、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38、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2.7.4履约担保证件本项目监理无履约担保2.7.5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派代表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2、若中标人发生第2.3.4条第4款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投标保证金双倍金额。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

39、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十、“本合同”指经双

40、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

41、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

42、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

43、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

44、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者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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