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某医院病房楼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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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病房楼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X-2011-SG-037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病房楼招 标 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目 录目 录1第 一 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4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74投标205开标206评标21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1、评标方法2

2、82、评审标准283、评标程序28评标办法前附表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一部分协议书36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38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8附件一:甲方暂定材料价格表(附后)48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不适用)55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不适用)5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7第 二 卷59第六章 图 纸59第三卷6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0第四卷6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1目 录6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5三、授权委托书67四、投标人近三年来业绩、信誉信息登记表68五、投标保证金69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后)69七、施工组织设计77八、项目管理机构82九、资格审查

3、资料83十、其他材料86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病房楼工程准备工作已就绪,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GX-2011-SG-0372、工程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病房楼工程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诗仙路北、康泰路东、嘉达路南、瑞园路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986,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约67780,总建筑面积 72766;基础形式为桩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5、建设单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

4、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投标企业近三年(2008年度以来)承揽建筑工程:获山东省优质“泰山杯”奖或同等级别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或国家优质“鲁班奖”;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200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建工程建设无不良记录证明(注明:主管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开标前当场检验如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取消投标资格)。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时

5、间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09:00时2011年11月1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下载请关注下方提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原师专院内5号楼) 联系人:高茹 电话:05372653272 五、重要说明 本项目只接受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企业会员信息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到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建设工程窗口领取USB加密锁,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会员制度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6、,责任自负。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办理加密锁时登记邮箱的下载通知和招标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逢国电话:0537-225391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济宁市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姚斌电话及传真:13355101399电子邮件:jianyezhaobiao1.1.4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

7、民医院高新区分院病房楼工程1.1.5建设地点及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诗仙路北、康泰路东、嘉达路南、瑞园路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986,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约67780,总建筑面积 72766;基础形式为桩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500天1.3.3质量要求确保“泰山杯”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8、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投标企业近三年(2008年度以来)承揽建筑工程:获山东省优质“泰山杯”奖或同等级别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或国家优质“鲁班奖”;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200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建工程建设无不良记录证明(注明:主管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开标前当场检验如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取消投标资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

9、投标。1.9.1踏勘现场自行勘踏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1年11月28日24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提出1.10.3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1年11月29日24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办理加密锁时登记邮箱的下载通知并及时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细微偏离2.1.2投标截止时

10、间2011年12月14日09:30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及相关资料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济宁市范围外投标人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济宁市范围内投标人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支票方式。(电汇或转帐支票备注栏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投标人须按关于建立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济招投标发20104号)的规定,持企业承诺函、银行基本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窗口办理企业基本帐户备案

11、手续。投标人应在 2011年12月13日17时前(以到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准)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专用帐户。资金到帐后,投标人到市招投标中心统一收退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注:在交易附言内填写项目名称和缴费代码帐户名称: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 帐 号:09011200900000062 联 系 人:曹 庄 任侨俏 联系电话:0537-2653270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5.

12、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其造价工程师签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标准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由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发放的标书编制软件最新版本进行编制)一份。标准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普通标准120型

13、只读CD-R光盘提交。3.7.5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标、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其他技术标。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暗标)单独装订一册,商务和其他技术标单独装订为一册。 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左侧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3、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商务标和其他技术标采用明标形式。 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4.1.2密封及密封套标注 1、商务和其他技术标(即“明标”标书)单独密封包装;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即“暗标”标书)单独密封包装。 2、密封套标注:(招标人名称)(项目

14、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并清楚的标记“明标”或 “暗标”字样。除技术标“暗标”副本外,其余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济宁市建设路147号,原师专院内5#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4日09:30时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5.2开标程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7.3.1履约担保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

15、分之十,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为该工程合同额的10%。8工程付款方式地下室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10%,主体五层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30%,主体十层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40%,主体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55%,安装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剩余2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9工程保修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招标控制价(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201380427.88元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16、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10.3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类别和投标人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2)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独列项;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执行鲁建标字【20

17、11】19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作废标处理。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财综200878号文的规定,工程定额测定费不再计取。(3)投标人应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不按照规定编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

18、,不作为评标依据。(5)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6)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确定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水平,严禁不平衡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会被拒绝。(7)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自主报价(品牌、厂家、规格、质量等级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结算时不再调整。招标人对

19、中标人确定的供应商及各种材料的厂家、品牌具有监督审核权,且保留参与采购的权力。主要材料均需注明该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报价。(8)材料采购进场前,应征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9)对于给出暂定价格的材料,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给出暂定价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论处。 10.4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济宁市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员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5投标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投标人应将所要提供的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证件及业绩(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

20、人注册证书、企业业绩等)原件密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均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10.6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相关文件计取。10.7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据鲁价费发2001243号文件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10.8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依据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之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计入。10.9招标文件的发放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售(). 投标企业登录后,查看“本单位正在

21、投标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放(下载),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及时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为7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10.10计算机辅助评标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标准格式电子投标文件。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发放的标书编制软件最新版本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普通标准120

22、型只读CD-R光盘提交。3、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需要投标企业的身份认证锁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企业需携带身份认证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招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否则将作废标处理。5、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请拨打:05372376198,联系人:冯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

2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及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

24、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5、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

26、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细微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27、;(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有疑问的,应按照前附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及方式”条款的规定提出问题。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

28、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办理加密锁时登记邮箱的下载通知并及时下载,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2.3.3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到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办理加密锁时登记邮箱的下载通知并及时下载,否则所

29、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

30、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投标人必须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文件资料,参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应的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结合本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1、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进行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一次包死(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除外)。3.2.5工程量清单中未给予的现场因素、技术措施、赶工措施费等其它费用各投标单位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水平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包含在总报价中。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3.2.6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自主报价(品牌、厂家、规格、质量等级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结算时不再调整。招标人对中标人确定的供应商及各种材料的厂家、品牌具有监督审核权,且保留参与

32、采购的权力,其中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执行济建2007103号文件计入总报价内。主要材料均需注明该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报价。3.2.7材料采购进场前,应征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3.2.8对于给出暂定价格的材料,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给出暂定价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论处。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33、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拒绝。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备案且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后5个

34、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委员会

35、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6.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

37、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除技术标“暗标”副本外,其余投标文件封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技术标“暗标”不允许有涂改、增删或行间插字。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正外,其余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技术标“暗标”以外的文件如有改动,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

38、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详见前附表“密封和密封套标注”相关条款规定。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9、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其中,法定代

40、表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济宁市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员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2 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高新区招管办等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签到逆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明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

41、进行文字记录;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密封保存,在封闭评标区开启后进行暗标随机编码。(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全部在济宁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42、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尚未办理进济登记备案手续的外地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规定

43、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济登记备案手续,否则视为其放弃中标。7.3 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44、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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