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综合楼装饰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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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办公楼一、二层工程(装饰)(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盖章)联 系 人:徐仙国 联系电话:8901506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 吴小军联系电话: 0576-88517786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联系电话: 057688686867 2011 年 3 月 30日目 录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一章 投标须知5第一节总 则5第二节招标文件6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9第五节开 标10第六节评 标10第七节授予合同12第

2、二章 合同条款15第一部分 协议书1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18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9第四部分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保 修 书35第五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37第三章 评标办法39附件一:40附件二:41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办公楼一、二层工程(装饰)(施工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81号31.1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3437平方米。41.1预算造价及风险控制价预算造价:9465821元;风险控制价: 7402272 元(预算造价78.2%)。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标准合格71.1工

3、期要求不超过150天(日历天)8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2.2招标范围本次为室内装饰 专业工程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号: 09-155 )所包含的室内装饰工程(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消防等),详细范围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103.1资金来源国有 100 %114.1投标人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124.1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134.2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14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标两部分组成。1、商务标(除电子文档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外,其他文档由招投

4、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成纸质文件)包括:(1)投标函;(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如有);(4)工程项目总价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0)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2)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13)后缀名为“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建议刻录成二张光盘,一正一副,副本作为备用。如果开标时两份电子文档均无法读取的,则以无效标处理);(14)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指根据投标须知第21项规定须提交的)。2、资格

5、标包括:(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复印件(仅指台州外企业);(4)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年度安全教育考核证书:台州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复印件和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复印件;台州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驻台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复印件和驻台负责人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的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类人员”B类证书、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514.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615.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1716.4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1817.1投标担保要求1、担保金额: 15 万元。2、担保形式: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收款单位: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900101040013903;银行地址:台州市市府大

7、道361(台州日报社对面)。3、担保提交地址: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财务室); 投标人凭汇款凭证复印件或银行汇票到市招投标中心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1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1918.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证书复印件),其中证书原件、电子文档仅需提供一套。2119.2“编制人”栏盖章要求1、单位要求造价人员应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由其签字并盖章。如投标人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资质专

8、用章,并由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并盖章。如造价工程师所盖的章没有显示注册单位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2、专业要求造价工程师不作专业要求。造价员的专业要求为 建筑3、其他要求(1)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同时接受二家及以上单位的委托。(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为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2220.3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23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242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2521.2投标文

9、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2、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3、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相应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不能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阅读的第二代身份证均无效)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投标人须出具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盖

10、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不能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阅读的第二代身份证均无效)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格式六;如投标人是台州外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可以不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不能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阅读的第二代身份证均无效)参加开标会议。2624.3开标顺序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

11、后,再开商务标。2733.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835.3工程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 85 万元。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追加履约担保金额,其追加额度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价的差额,追加部分履约担保必须采用现金方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总 则1. 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2. 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投标资格4.1 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

12、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和第12项。4.2 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交易席位资格。4.3 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执行,同时须符合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的要求。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13、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4.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不包括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

14、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3)投标人“三类人员”证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a.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载明的相应人员姓名不一致的;b.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与任职文件中的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姓名不一致的;c. 驻台负责人(仅指台州外企业)与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中载明的驻台负责人不一致的;d.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提交安全资格审查材料时审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4)根据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台建规【2009】457号)和关于公布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

15、全教育(A、B、C、监理)考核结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仅指台州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驻台负责人(仅指台州外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提交安全资格审查材料时审查)未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5)上述第(4)条有关人员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6)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正被列入浙江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包括项目负责人);(8)台州外企业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超出有效期或

16、已注销的。4.5 如投标人系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5.2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收取。6. 现场条件6.1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7. 踏勘现场7.1 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 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

17、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二节 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1、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其他附件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工具安装程序;(2)施工图纸。8.2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

18、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3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

1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

20、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 招标文件的备案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一律无效。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 投标文件的格式1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15. 投标报价组成15.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15.2 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中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基数中的人工

21、费所涉及的人工单价按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计取,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台建规2009305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税金和工伤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内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15.3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和工伤保险费。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

22、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15.4 工程量: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15.5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各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实体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15.6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1)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

2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2)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其中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的项目内容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取定表(台建规2005292号)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项目内容详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822号)。施工组织

24、措施费取费基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的人工单价按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计取,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台建规2009305号)。15.7 其他项目费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费、规费、税金和工伤保险费以外的项目,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组成。(1)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2)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项目)、零星工程项目费等。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涉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其取费基数暂估。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承包人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

25、用。15.8 规费是指按我省现行定额(2003版)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规费的计算基数中所涉及的人工单价按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计取,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台建规2009305号) 。15.9 税金是指按我省现行定额(2003版)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15.10 工伤保险费是指按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797号)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为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15%。16. 投标报价要求16.1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

26、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16.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增加项目。16.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16.4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7. 投标担保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

27、通知书退还;(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未中标通知书退还;(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17.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 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28、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9.2 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署或盖章,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编制人”栏盖章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19.3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

29、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20.2 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20.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21. 投标文件的递交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22. 投标截止期22.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22.2

30、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

31、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第五节 开 标24. 开标24.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4.3 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 25. 投标文件公布25.1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5.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六节 评 标26. 评标会

32、议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27. 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

33、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8.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8.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评标委员会可

34、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

35、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0. 投标文件的评审30.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商务标异常雷同现象指投标人之间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相同率超过10%或超过50条的);(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3)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4)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招标人预算书、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

36、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人预算书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3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电子投标文件的水印编号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6)投标资格不符合招

37、标文件要求的;(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3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经商务标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或商务标的修正中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2)成本价界定中作无效标处理的;(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3

38、0.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1. 商务标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39、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2. 评标办法32.1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节 授予合同33. 中标候选人公示33.1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

40、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对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核查意见。33.2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3.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

41、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33.4 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4项规定的;(2)按本章第30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3)拒绝按本章第33.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4)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34. 预中标告知单34.1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34.2 第一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15日内(具体时间以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为准),按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履约担保和安全资格审查等

42、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其资格无效。(1)履约担保额包括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原件,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8项。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招标文件前附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并已在市招标办办理登记手续。如不能办理担保的或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办指定的专用帐户。(2)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和“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专职安全管理

43、人员(“三类人员”C类)须符合本章第4.4款(3)、(4)规定。(3)打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组价的书面报表(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二次分析表、人材机价格表等,一式三份,由招标人、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盖章后分别存档)。34.3 在办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前,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的原件提交给招标办保管。如本须知前附表第28项注明支付担保额度的,承包商应当将招标人提供的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的原件提交招标办保管。招标办提供2份加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保函的复印件给提交人。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经招标办核查后退还。35. 中标通知

44、书35.1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33.4项和第34.2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须按本章第34.2项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5.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5.3 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4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

45、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6. 合同签订36.1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6.3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台建规2009228号)。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办公楼一、二层工程(装饰)(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281号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室内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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