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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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 温州肯恩大学配套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 (2013)012号 招标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 日 期: 二0一三年一月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5(一)总 则5(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 标13(六)评 标14(七)合同的授予20第二章 合同条款22第三章 技术规范27第四章 图纸 28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

2、知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温州肯恩大学配套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塘村工程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227560.94 ,地下建筑面积69282.93;工程费用为99550.65万元。工期要求:项目开工至竣工并经审计完成为止21.1招标人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金 武电 话:0577-5556188231.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

3、海滨电 话:0577-8859810642.1招标范围温州肯恩大学配套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监理(包括人防监理)。53.1资金来源财政统筹6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总监要求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为专职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8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15.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标文附件11)。107.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时间:2013年1月25 日8:30时-201

4、3年1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从网址上下载标文、图纸等资料,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工程在线”服务栏(点击本工程名称进入,下同)。115.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128.1投标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时间:在2013年1月25日8:30时2013年2月1日上午9:30时之间,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工程在线”服务栏中以不记名方式提交。138.1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及方式下载时间:2013年2月4日16:30时2013年2月26日下午17:30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414.1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

5、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516.1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一式六份:不分正、副本;封面按统一格式;商务标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资格后审申请书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证书原件:一套。161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收标区(温州民航路128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1723.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温州民航路128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投标文件后,先进行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总监答辩(时间根据电话通

6、知),再进行商务标开标会议,最后进行资格审查。183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1924.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15.2履约担保监理合同价的10,可采用银行保函、汇票、转账支票形式21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据及交易卡刷卡投标单位必须在: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时的时段内,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刷卡并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2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关工程的资料均在指定的网站下载

7、。本工程招标指定网站: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承包人必须创区级或区级以上安全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所需增加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中,若未达到区级标化工地,则严格按照温住建发201119号文件执行处罚。注:本表关于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1.2 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1.3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8、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4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2 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和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人防工程监理费用包含在监理费用中,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人防

9、工程资质,则由中标人另行委托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监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必须经过招标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监理。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 踏勘现场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10、,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300元(人民币)的资料工本费。(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图 纸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发出的

1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网站下载招标文件。7.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9.5为

13、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三)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四部分组成。11.1技术标编制要求为暗标形式,内容必须重点突出,避免抄袭,严禁浮夸和弄虚作假。技术标建议:采用A4规格(附图、附

14、表可采用A3纸折成A4样式装订)白色复印纸编制;正文印上页码(页码编制形式参考本招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中的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技术标封面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页数不得超过50页(不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否则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按下列顺序编制内容)11.1.1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11.1.2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11.1.3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11.1.4对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措施及手段;11.1.5针对本工程难点采取的监理措施;11.1.6其他如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资料管理措施;11.1.7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协调管理的措施;11.1.8关于结算、

15、节约投资等其他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11.1.9拟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见附件10);11.1.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标内容相互出现雷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11.2商务标部分11.2.1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1.2.1.1商务标封面(投标单位自制)11.2.1.2投标函(附件8); 投标函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与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交的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11.2.1.3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报价表(附件9);11.2.2监理费的报价要求:(固定值) 11.2.2.1本工程工程费用概算99550.65万元,本项目属于我市范围内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

16、项目,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规费收取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1165号)文件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的40%计取,确定本工程监理费报价为6005425元。投标人的报价为固定值,不得改变,否则作废标处理。今后实施过程的应支付监理费按中标费率乘以各单位工程的施工中标价金额支付,应支付监理费用等于中标费率乘以各单位工程的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监理中标价/99550.65万元。将来合同结算监理费用按下列方式结算:按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实际监理费用,若实际监理费用A和应支付监理费用B

17、相差小于应支付监理费用B的10%(含10%),合同结算监理费用不再调整,就等于支付应支付监理费用;若实际监理费用A和应支付监理费用B相差大于应支付监理费用B的10%,合同结算监理费用仅调整超出10%以上的监理费用,若A大于B:合同结算监理费用等于(A-B*10%);若A小于B:合同结算监理费用等于(A+B*10%)。若实际施工结算价大于工程概算(仅指概算中的工程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勘察费、土地费用等,下同),按工程概算费用结算。11.2.2.2投标人的监理费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11.2.2.3监理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

18、他技术咨询服务等报酬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11.2.2.4本次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而产生的间歇性停工或其他原因使施工工期延长的风险,今后如果施工延期,监理费不予增加。11.3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 11.3.1资格后审申请书(附件一)11.3.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件11.3.2.1投标人一般状况(附件1);11.3.2.2投标总监一般状况(附件2);11.3.2.3拟派本项目驻现场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附件3,本表可中标后提供)11.3.2.4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附件4);11.

19、3.2.5承诺书(附件5);11.3.2.6人员到位的承诺书(附件6);11.3.3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1.3.3.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11.3.3.2申请人的监理资质证书副本;11.3.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11.3.3.4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11.4证书原件须提供:11.4.1营业执照副本;11.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11.4.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11.4.4投标人其他有必要的补充证明资料。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至少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商务标部分

20、、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的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 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

21、5 担保15.1投标担保15.1.1投标人根据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15.1.2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第20项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15.1.3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进行提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由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22、金的投标,招标人将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1)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工行马鞍池支行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15.1.4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还,具体查询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5.1.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时予以退还(无息)。15.1.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23、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没有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对负有责任的投标人的处罚并不免除其行为带来的其他后果的法律责任。15.2履约担保15.2.1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到位率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60,总监的到位率必须为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80%以上;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建设进度控制以及安全控制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未达到控制目标的将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其余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

24、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项目其余监理人员到位率为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100%。15.2.2中标以后的监理全过程,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和中标后提供的拟派本项目驻现场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擅自更换。因符合规定确需要更换的,更换人员须应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和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投标单位才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人承诺人员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其中被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15.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3.1中标人

25、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5.3.2中标侯选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15.3.3经查实具有串标行为的;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16.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16.2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经单位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涂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不得出现修改或涂改,否则该投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按废标处理。17、其它注意事项17.1、投

26、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不得私拉其他单位人员参与编制工作。17.2、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不得互相打听、互相串通、哄抬标价。投标人不得在投标和评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或有关人员透露投标文件内容。17.3、各投标人必须严格依法从业,严禁挂靠或中标后转包监理。17.4、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对可能影响招标和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各种需要了解的情况,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

27、自行调查了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标记:18.1.1技术标:技术标封面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根据统一格式按A4格式纸打印),技术标采用左侧2枚钉书针装订成册;封面及文本内容均不得盖有投标人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信息或符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8.1.2商务标:投标函、监理投标报价表等相应地方需要盖章处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18.1.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应需要盖章处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18.1.4证书原件:一

28、套。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18.2.1技术标、商务标单独密封,并分别选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技术标封条”、“商务标封条”加贴密封,然后装在一个统一的标箱内,标箱外选用“标箱封条”加贴密封;标函封袋、封条、标箱上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他可能泄露投标单位信息的文字或符号;技术标、商务标标函封袋和标箱统一使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监制的标函封袋和标箱(购买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60-10号,瓯海公安局西首50米;电话88534482);标函封袋、标箱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各封条及技术标封面均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投标文件必须满足以上密封要求,否

29、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8.2.2资格后审申请书文件及证书原件应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在标函封袋封条及标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标函封袋可自制,密封封条采用本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格式。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原件;否则不予签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

30、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

31、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3开标23.1开标程序:23.1.1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本项目先进行技术标评审,再进行总监答辩,再进行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最后进行资格审查。23.2商务标的开标: 23.2.1宣布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开始,介绍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标人。23.2.2招标文件要求核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代表身份的,按规定核验并记录核验情况。23.2.3宣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及技术标、总监答辩的得分。

32、23.2.4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开标。若有任一投标人有异议,应即保存所有投标文件的原状,并即报告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机构处理。23.2.5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经确认完好后(发现投标文件密封破坏,按前款规定处理后),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规定的唱标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23.2.6 唱标结束后,征询投标人是否对唱标内容有异议,若有异议,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更正;若异议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异议无效,并不得更改。(六)评 标24、评标机构24.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家评委组成,成员人数5人以上单数(含5

33、人)。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24.2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5、评标原则25.1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按评审后的总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5.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

34、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5.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6、评标纪律26.1 在招标人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对招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有关人员的任何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

35、袒护某投标人。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认真进行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6.4 评议中应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评标委员会形成的评标结论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26.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6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不得带出评标现场。27、评标程序27.1工作人员对装有技术标、商务标

36、的标箱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范围内当众验收,经确认为有效标后予以拆封,并对投标文件随机进行编号,同一个标箱内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为同一个编号。 27.2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总监答辩分阶段评审,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在上一阶段评审结束,对评审结果做出书面说明并确定该阶段合格投标人后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8、技术标评审28.1 将编号后的技术标(暗标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8.2 评委对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采取由评委分别打分; 28.3 待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再对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进行分数汇总。29、总监答辩:29.1 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总监

37、参加答辩。29.2投标单位在接到要求总监答辩的通知后其总监必须按时赶到指定地点,总监答辩先后进入顺序由各单位总监在指定地点抽签决定,以抽中顺序为进入答辩先后次序,进入总监答辩室时,总监再抽取答辩序号并填写答辩序号表。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出题。29.3总监答辩时随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执业证书正在办理续期注册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公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以备核对。总监未随

38、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未参加答辩的,则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总监在答辩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商务标开标后予以退还。30、 商务标评审30.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的响应性评审,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30.2 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31、资格审查:按综合得分(技术标、总监答辩和商务标得分相加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3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审查合格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3家进入资格审查,直至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为

39、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或者直至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若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时有效投标单位仍少于3家的时候,评标委员会应该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效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一名或二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鉴定32.1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32.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密封的;32.2.2

40、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2.2.3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商务标开标会议。32.2.4 规定为暗标形式的技术标上出现暗示或明示投标人信息的文字内容、标记或符号;32.2.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写、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辨认不清的;32.2.6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2.2.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2.2.8投标人逾期送交投标文件的;32.2.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2.2

41、.10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32.2.11项目拟派总监未参加答辩的;32.2.12投标函中出现的工程名称或招标人名称与招标文件中载明不一致的。32.2.13监理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值;32.2.14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或有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建设行政部门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温州市住建委、瓯海区住建局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2.2.15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承诺书内容有虚假或隐瞒的;32.2.16拟派总监有在监工程或被更换的总监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在监工程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

42、份在监工程的。)32.2.1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属于废标的情况。32.3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32.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剩余的有效投标人如少于三个(不含三个)的,使得本工程投标没有达到预期的竞争效果时,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33、评标办法和标准(本评标办法中小数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另有说明的,则按说明规定要求。)33.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要求确定为

43、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33.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技术标得分、总监答辩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相加即为综合得分。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后,在有效标中取经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如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或总监答辩打分分值出现明显偏高或偏低情况的,该评委需阐述理由,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说明。33.4、技术标分项评分标准(满分50分)33.4.1技术标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分析技术标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过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项汇总分数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标的最后得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33.4.2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中的各项内容横向比较,分出五个档次,技术标满分为50分,查表-1可得各项得分。技术标计分用表(50分) 表-1评分内容分值一二三四五1、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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