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某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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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YYGC2011-20 项目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一年四月目 录卷 首 招标公告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 施工合同25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52第四章 图纸5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4第六章 资格后审文件格式及组成55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8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1第九章 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72卷首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HNYYGC2011-20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友谊工程咨

2、询有限公司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红旗路(K3+000),下穿机场后终于劳动东路(K4+940),全长1940M,规划设计道路宽26M,为城市次干道,是武广新区一条绿色道路,同时也是武广新区的雨污水主载体。川河路下穿机场高速,设跨线桥一座(220M现浇空心板,桥长45M,分两幅15.5M)。1、项目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2、计划投资:工程估算约7000万元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5、质量标准

3、:合格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计划工期:360天8、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9、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亮化、交通设施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一体化配套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4、拟任技术负

4、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5、本项目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6、投标人须自有沥青砼拌和摊铺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与具备条件的沥青砼拌和摊铺厂家签订供货协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

5、65274)办理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9、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及承诺函参加。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5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

6、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没有到账,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五、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4月26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

7、9:00(北京时间)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长沙市劳动东路174号福乐康城商务楼联 系 人:许先生电 话:0731-85487064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长沙市营盘路279号元盛大厦11楼D座联 系 人: 任武琼 曾丹奇电 话

8、:0731-82830971 传 真:0731-82830306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21.1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31.1建设规模约7000万元。长1940M,宽26M。41.1质量等级合格52.1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亮化、交通设施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一体化配套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2.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60天。7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2、投标人

9、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5、本项目类似工程为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技术负

10、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6、投标人须自有沥青砼拌和摊铺设备(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与具备条件的沥青砼拌和摊铺厂家签订供货协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8、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及承诺函参加。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2.1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114.1投

11、标有效期90 日历天1215.1投标保证金金额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没有到账,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145.1现场踏勘1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

12、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15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4月26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

13、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717.117.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中的所附资料均为彩色影印件、副

14、本可为复印件)。投标文件技术标书一式五份,不分正副。18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 间: 2011年 5月17日9:00(北京时间)地 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1924.1开标时 间: 2011年5月17日9:00(北京时间)地 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2026.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21上限值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投标报价上限值最迟在开标前5天发布。22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23其它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

15、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24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根据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的规定,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文件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开标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查验。25注意事项在招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以便及时获得项目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二、

16、投标须知(一)总 则 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指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监理人”指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合同目的委托的社会监理单位;(4)“投标人”指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5)“承包人”指其投标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6)“招标文件”指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7、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等。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亮化、交通设施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一体化配套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工期:计划工期:360天。本项目暂定开工日期为2011年7月1日,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到达施工现场,实施前期准备工作。要求投标人按工期适当提前自行确定投标工期,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投标人应对工程的各阶段有详细的进度安排。并自备施工所用的工程器

18、具,设备、安全装置及其它辅助设备,确保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路基和排水工程,201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5.1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

19、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施工合同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图纸(电子文档)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第六章 资格后审文件格式及组成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

20、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以不署名的方式于2011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

21、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4月26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8.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

22、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10.2 商务标书包括投标函部分、投标报价部分两个部分。10.2.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

23、函附表;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6)承诺函;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为证明其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明材料。提交的资料如下: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以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员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2)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最近二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3)企业2008年度至今的类似工程经历(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4、合同,已竣工项目还需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4)拟任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 5)拟任技术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6)证明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本企业人员证明资料。(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资料,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7)

25、企业所承担工程近二年以来获省部级奖项的情况(附有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8)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9)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10)根据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的规定,并提供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本文件要求的,认定为不

26、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开标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查验。投标人按湘建建2010109和湘建建2010111号文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1)根据长建发200666号文件的要求,商务标书应提供劳务来源情况的资料(提供本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本单位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及该劳务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劳务用工必须通过招标确定。12)提供沥青砼拌和摊铺设备购买发票或与具备条件的沥青砼拌和摊铺厂家签订供货协议。10.2.2投标报价部

27、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制作;投标报价书(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料机分析表12)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表13)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报价文件必须上交电子文档两套,计价软件要求统一采用PKPM软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严格执行湘建价200840

28、3号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和湘建建2010111号文件的要求,单独列出清单并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规定标准。10.2.3技术标书部分(明标)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技术标书应具备下列内容(按此顺序):1、施工方案;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4、保证质量措施;5、保证安全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措施;7、劳动力安排计划;8、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9、主要机具使用安排;10、交通组织措施。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

29、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报价 1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1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5计价方式:投标人应遵守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文件和湘建价计20093号文件

30、的有关规定,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主材价格按招标控制价审定时最新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格,未列材料参考市场价格。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工程造价表必须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12.6报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劳保基金不计入本次报价。12.7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建(价)2009396号文件执行。12.8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湘建价2008403号文件执行;按照湘建建(2010)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对安全文明费单独列项,单独报价,不得低于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报价

31、中安全文明费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的,评标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12.9技术措施费应综合考虑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项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包干使用。12.10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遗漏,招标人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计划不周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2.11由于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经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12.12 材料价格调整问题本项目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即钢材、水泥、商品砼、砂砾石、沥青、沥青混凝土、水、电、汽油及柴油等)在施工同期与招标控制价审定时所使用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涨降幅度超

32、过3%,装饰及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涨降幅度超过5%时,只对超出3%(5%)以外的部分进行材料价格调整。12.13 工程量的变更应按下列方法调整:1)、当变更的工程量,投标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计价。2)、当变更的工程量,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的,则变更后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湘建价2009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费率按中标报价的费率取费,并由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核定。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材料品种按投标时材料品种价格,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品种按施工期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格,预算价格中无该材料品种价格的以招标人、长沙市审计局政

33、府投资审计专业局、长沙市造价管理站、监理单位、中标人五方确认的材料单价作为结算依据。3)设计变更按政府相关规定程序办理。12.14本项目设投标报价上限值,低于上限值的投标报价方为有效报价,上限值最迟在投标截止5日前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12.15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按总造价费率),招标人在上限值公示时确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招标人公示的暂列金额的费率不能做任何调整,如调整,则该投标报价计零分。12.16为了方便评标,投标人应严格按长建招200509号文“关于发布商务投标书电子文档标准数据接口的通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必须同时提交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标准数据接口一致的投标预算

34、书电子文档,投标报价必须提供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单价等全套预算资料。所提供的电子文档必须与纸质商务标书的投标报价内容完全相同(当不完全相同时,以纸质商务标书的投标报价内容为准),否则,造成评标时出现数据偏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文档必须为光盘(包括PKS和TPS两个文件),光盘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还请各投标人自备U盘,以防光盘不能正常读取。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

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投标人可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无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1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36、,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没有到账,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川河路(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施工。15.3未按15.1条和15.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的规定无息退还。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指南的规定无息

37、退还。15.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5.6.3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评标价;15.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15.6.5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法履行承诺的或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的;15.6.6出现本须知第39.1条情况的。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适用)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一份“

38、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书一式五份,不分正副。17.3投标文件(除证件、证明材料以外)均应采用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要求签字的地方不能以盖章代替)。 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并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委托合同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法人公章,同时投标报价文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

39、程师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并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复印件。未按本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7.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18.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密封。18.2清单报价光盘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表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后提交。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18.2款的规定,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

40、文件的装订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和资格后审文件分别装订。19.2商务标书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注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加贴密封条和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文件密封袋封皮内容如下(格式可以自行扩展):收件人: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川河路中段(红旗路-劳动东路)道路工程(分别注明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年 月 日 9:00开标(此时间前不能开封)19.3清单报价光盘表面用油性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

41、公章。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

42、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资格后审23、资格后审文件组成23.1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汇总表;(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各类资质经年检合格);(3

4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5)证明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本企业人员证明资料。(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资料,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材料);(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是指“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及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材料员证、资料员证和专职安全员考核C证”。)(7)企业、项目负责

44、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8)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则需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9)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10)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外地企业来长承接业务预登记手续。(11)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12)提供沥青砼拌和摊铺设备购买发票或与具备条件的沥青砼拌和摊铺厂家签订供货协议。23.2投标人需提供资格后审文件中所有资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清单。资格后审文件中所有资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式二份,不分正副,胶装成册。23.3资格后审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资料一起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23.4资格后审时,投标人有下述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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