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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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底(技术、环境保护、安全)记录表承包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代号:SRBG-J-10-02监理单位:四川盛达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17-01工 程 名 称宜叙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17分部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工种)名称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爆破安全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

2、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有塌落危险时;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

3、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5)没有警戒好的。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

4、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有无瞎炮;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2.12瞎炮的处理发现瞎炮,应首先查明原因。如果是孔外的导爆管损坏引起的瞎炮,则切去损坏部分创新连接导爆管即可;但此时的接头应尽量靠近炮眼。如因孔内导爆管损坏或其本身存在问题造成瞎炮,则应参照公路隧道爆破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处理。瞎炮处理的安全措施发现瞎眼必

5、须及时处理。处理瞎炮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炮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a如果炮眼外的导火索、雷管脚线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b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瞎炮。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c采用铜制吹风管法处理瞎炮(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大于3kg/cm2),此法使用要特别慎重。d重新钻平行眼孔装药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不得小于0.4m。e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深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a 由于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的瞎炮,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联线起爆。如果

6、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大,应加大危险警戒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联线起爆。 b重新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应不小于2m。c如果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可以用机械清除附近岩石,取出瞎炮中的炸药。d采取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所用炸药失效。2.13爆破后清理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围岩本身具有的支护能力,必须采用少扰动围岩的开挖方法。严格按图纸控制开挖断面,不得欠挖。仅在岩层坚硬完整、抗压强度大于30MPa,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平方米内不大于0.1)可侵入衬砌,侵入深度不得大于5cm;拱、墙角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侧沟应与边墙基础

7、同时开挖,一次挖够。爆破后派专人负责清邦找顶,并即对开挖面和未衬砌地段进行检查,如发现险情或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2、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b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五、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及使用措施1、在远离生活区与重要建筑物的地方修建易燃、易爆物品专用库房,修建的房屋要符合标准要求。炸药和起爆装置用移动库房,距离不小于30米,并设相互独立的值班室,派专人严密看守。2、易燃、易爆物

9、品要持证运输,运输时派有资格证的押运员押送,运输车辆要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运到现场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堆码存放。3、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前,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证,要有严格的出库制度,严格的领料签字手续,详细的领用登记;对当天未用完的火工爆炸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藏,严禁丢失。六、爆破器材使用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GB6722-86号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程和要求,施工前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管理和操作制度。七、警戒工作在爆破设计中给的安全距离外设警戒点,布置要疏而不漏,点与点之间要互相联系,互相照应,人员。车辆设备完

10、全撤离方可起爆。八、施工现场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内容:1. 隧道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 瓦斯隧道在瓦斯层或距瓦斯层10m以内以及瓦斯浓度大于0.3 的岩层进行爆破施工时,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的爆破器材,采用防爆型发爆器起爆 。若爆破工作面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岩层的瓦斯浓度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均不超过0.3 可以使用非煤矿爆破材料和非电塑料导爆管起爆;3. 炸药的选用含瓦斯地层的隧道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二级或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地段 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为三级煤矿许用的含水炸药、被筒炸药、当量炸药、离子交换炸药。4. 必须采用瞬发电

11、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秒延期或半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5. 必须使用防爆型发爆器对工作面进行全断面一次起爆 ,一个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或多台发爆器起爆。6. 电爆网路必须采用串联方式不得并联或混联。7. 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执行 “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8. 在施工中必须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起爆药卷以外不得装药;9.炮孔必须采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孔, 严禁使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为炮泥;10 .炮泥深度与封泥长度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329 条的规定;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 严禁装药、爆破:(1)爆破作业地点20m 以内风流中 ,瓦斯浓度达到1 时。(2)爆破作业地点20 m以内 ,有1/3以上巷道断面被堵塞。(3)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部有循环风,炮孔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炮孔内煤岩粉末未清除干净。( 4)无炮泥、封泥不足或炮孔未封严。监理意见:年 月 日交底单位:宜叙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16/17分部 交底人(签名):年 月 日承接人(签名):年 月 日接受交底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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