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蓝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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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标 的 物:外用施工电动吊篮租赁、合同书 2012年4月 日电动吊篮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遵循平等互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第二部分、 合同要件 租用吊篮型号数量预计租期ZLD-630型暂定 套以实际数量为准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元/套/天租赁吊篮总台数预收设备押金(实付收据为证)预计租金总数吊篮价值(元)共 台大写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壹万贰仟元每套第三部分、标准条款一、吊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2、租赁期内吊篮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拥有使用权。二、吊篮服务范围1、租赁吊篮只允许在合同预先规定的施工地点、范围内作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施工地点,作业环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赁的吊篮,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2、甲方吊篮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转租或转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所租出的吊篮,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三、吊篮的进退场、验收1、甲方负责提供专供吊篮使用的三级电箱和吊篮专用五芯电缆。2、乙方负责吊篮进出场、拆卸时的、安装时的,一切费用。提供带有漏电开关和接地的380V三相五线电源。3、甲方配备现场技术人员负

3、责租赁吊篮的安装、拆除技术指导与调试,并对乙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4、乙方所租赁吊篮进场的装卸费、安装费均由乙方负责。四、租赁费、起租费、结算期1、租赁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租金。2、起租期:本合同的起租期最短为三十天,不满三十天时按三十天计算。超过三十天时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3、结算期:甲方每月月末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量提出结算,经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10日内支付甲方当月租金的90%。4、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随时将吊篮停用或撤出乙方工地。乙方应按每日伍百元支付违约金,结算时按拖欠天数累计计算收取租费。五、吊篮的安全、维护与保养1、租赁吊篮自抵达乙方场地起至返

4、回甲方场地止,期间的一切安全事宜,包括:吊篮及其配件、辅料的损坏、遗失等均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吊篮及零部件单价清单进行赔偿。2、甲方有义务在设备使用期间定期的进行整体设备的安全运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及进行维护,保证所租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3、乙方在每天使用前进行整体设备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及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排除及技术支持。4、如遇雷暴雨天、大雪、大雾及阵风大于5级的天气后停止使用,乙方不得违规。5、本次乙方租赁的吊篮额定载荷为 500 公斤,标准配重为 32 块,组装篮筐时最大长度不得超过6米。六、吊篮的归还、验收标准及收费约定1、乙方负责吊篮的拆除,乙方负责退场运回。到

5、期未归还,甲方有权主动撤离吊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电动吊篮每套20000元,ZLD630型提升机每台5000元,篮筐每米600元,钢丝绳每米6元,电缆每根1000元,丢失或损坏的其余部件按市场价格赔偿。七、合同的解除、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生效,双方结算各项费用后,租赁费付清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如果租赁费不能付清此合同长期有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户籍所在地(献县)人民法院解决。八、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篮提退清单吊篮租金结算清单电动吊篮安全协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九、租费结算: 补充条款注:1、出租方、承租方凭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办理租赁手续。 2、本合同租金不含税金和发票费用,不含检测费用,如需上述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 工地收货人:手机: 安全协议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使用ZLD-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时,除遵守建筑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7、1、吊篮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证明,方可上岗操作。吊篮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批准擅自操作吊篮。2、作业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扣应单独固定在建(构)筑物上方的悬挂安全绳上。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4、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作业,严禁单独升空作业。5、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在吊篮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操作吊篮进行作业。6、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行出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沿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进入另

8、一悬吊平台。7、施工现场严禁用钢丝绳和吊篮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8、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9、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载使用。正常施工时,工作载荷应不大于额定载荷的80%,严禁超过额定载荷或作运输机进行频繁升降。10、检修或更换电器件时应先切断电源。吊篮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地面维修原则和指定专职人员进行,严禁非指定人员擅自拆检和在空中进行拆检。必须进行空中拆检时,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的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11、吊篮在使用、检查过程中发现故障、变形、磨损、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维修和损坏的零部件,经检查测定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运行。12、在雷暴雨天、大雪、大雾及风速大于10.8/(相当于阵风6级)的天气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13、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用雨布遮好提升机和配电箱,下班后关闭电源开关。1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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