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桥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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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电缆桥架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年*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4投标邀请书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1、说明10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的编制134、投标文件的递交165、评标176、签订合同19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21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21、投 标 书222、投标一览表格式243、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254、货物说明一览表255、技术规格偏离表276、商务条款偏离表287、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确认函29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第六章 货物技术规范、参数与要求32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书*公司作为*工程自备热电站的分包商,此

2、次通过邀请招标比价采购的方式对热电站电缆桥架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招标编号:2、交货地点: 3、招标范围:(见附表) 包号材料名称规格材质单位数量交货期备注备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2)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投标报价。3)近三年至少有5个同类工程供货的业绩。4)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5)有ISO9000质量

3、体系认证证书。6)有生产许可证及各类生产资质证明文件。7)企业具有保证供应能力及资金垫付能力。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9:00-12:00,14:30-18: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6、标书购买须知: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每套人民币 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人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单位。收到回执后,招标单位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7、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仅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

4、要求的相关格式文件),其中技术部分提供电子版一份,商务部分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 年 月 日 之前发至招标人邮箱,纸质版文件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以传真形式发至招标人公司,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8、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地址:E-mail:联系电话: 传 真: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公司 *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设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与投标人须知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1.1业主: 总承包方: 招标人: 地址: 电话:传真:联系人:

5、1.2项目名称: 材料名称: 电缆桥架 招标编号:1.3资金来源: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2.1投标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和各种税费,要求分项报价)。2.2投标货币:人民币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31资格标准:1)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2)企业注册资金大于投标报价。3)近三年至少有5个同类工程供货的业绩。4)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5)有ISO9000质量

6、体系认证证书。6)有生产许可证及各类生产资质证明文件。7)企业具有保证供应能力及资金垫付能力。3.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2、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3.3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现金。投标人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上,投标人必须确保此汇款项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到达招标人指定帐户,经招标人确认在投标截止日前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根据银行入款单开具收款收据。2、招标单位收款联系人: 办公电话: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3.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

7、止之日起 60 天3.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仅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要求的相关格式文件),其中技术部分提供电子版一份,商务部分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3.6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0:00时(北京时间)3.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地址: E-mail: 联系电话: 传 真: 评 标4.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签 订 合 同5.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材料数量增减变更限制:允许。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

8、、投标人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材料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公司。2.2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买方:系指*公司。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让人。2.3合格的投标人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2) 材料生产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4)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5) 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 已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 合格的材料和服务3.1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和材料所涉及服务等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3.2 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没有设计上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第六章材料规格、参数与要求的

10、规定并且适合于第六章材料规格、参数与要求规定的用途和目的。33投标人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材料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或索赔。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投标方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11、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货物规格、数量、技术规范及要求5.2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3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按投标邀请函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对投标

12、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以书面答复的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否决。8.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且以之为准。9. 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商务标书: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材料说明一览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法人代表授权书、材料交货进度表、投标人资格报告表、资格证明文件、生产厂商的授权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提供的格式提交。2) 技术标书:投标总价内详细供货范围明细表、货物技术性能

14、参数描述、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的内容、综合说明等。3) 投标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 产品样本、图纸、安装示意图等。5) 本须知第12条所述的文件。10. 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10.2根据材料规格、参数与要求规定的供货范围和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指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0.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0.4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给出价格明细:1)货物的出厂价格。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

15、有关费用。3)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10.5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甲方在不背离拟签定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与中标人协商订立合同的权利。10.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招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10.7如招标货物为多包时,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货物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8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

16、成本的报价竞标。10.9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10.10投标人应当考虑可能导致投标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投标价格,不得根据所投标的材料及其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的影响或其它因素的影响而要求对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中标之后以上述理由要求提高投标价格的,招标机构有权拒绝,由此而导致合同未能签署的,招标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 投标货币11.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

17、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 货物的产地或主要重要部件的产地。3)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4) 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

18、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2.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3.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

19、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公司。13.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现金;或2) 银行汇款。投标人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上,投标人必须确保此汇款项在开标前一天到达招标人帐户,招标人根据银行入款单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人凭据收款收据方可参加本次投标。13.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3.1和13.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是现金的,除由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予以没收的外,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13.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除由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予以没

20、收的外,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投标人。13.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 投标人贿赂招标人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或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或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澄清时及签署合同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及数据的。6)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拒绝接受评标小组要求其改正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的要求。14. 投标有

21、效期14.1 投标应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生效,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

22、式提供的格式按顺序编排、编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页码,以便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缺少或留空。15.2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仅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要求的相关格式文件),其中技术部分提供电子版一份,商务部分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5.3 投标文件的纸制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后传真至招标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仅要求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要求的相关格式文件),其中技术部分提供电子版一份,商务部分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

2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 年 月 日 之前发至招标人邮箱,纸质版文件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以传真形式发至招标人公司(本招标文件中指定传真电话:)。17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3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4、,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18.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8.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3.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评标19. 评标19.1 评标小组19.1.1评标由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19.1.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19.2 评标方法19.2.1评标小组按照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19.2.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5、。19.2.3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9.3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19.3.1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保证金是否已交、投标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19.3.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汉字表示的数值与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汉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9.3.3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19.3.4条的规定,评标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

26、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3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93.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主要参数超出偏差范围的;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

27、一部分的;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19.4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9.4.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19.3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19.4.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详细评审19.4.2.1 技术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2) 投标货物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3)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第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19

28、.4.2.2 价格评审: 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19.5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29、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6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出排序,招标人有最终决定权。六、签订合同20.资格后审及合同授予标准20.1招标方将根据本须知第2.3条和第12条列出的要求审查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0.2如果审查通过,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方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序第二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

30、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3. 中标通知书2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3.2 中标通知书是签署合同的前提条件,未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所述的标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24中标服务费:无25. 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

31、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5.2 中标人未能如期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将中标人更改为下一个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根据*公司的授权,*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总承包方” )作为该公司执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的授权代表和执行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与*公司的热电站施工分包合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执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下的热电站施工分包商,与 (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热电站 采购事宜,达成如下

32、合同条款:1. 合同材料与价款 1.1合同材料是指招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条件及要求、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计价单位、金额、供货时间等经招标人的评委会评标后,由招标人授予中标人供货合同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条件及要求、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 计价单位、金额、供货时间等的全部内容。1.2 本合同总价为第1.1条中合同材料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本合同期内合同材料单价为不变价格;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材料的规格和供应量,在此情况下,甲方采购的合同材料的规格和数量应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价做相应调整。 1.3 本合同总价为合同材料在*项目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材料价款、

33、包装费用(如果有)、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运输与装车、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和乙方依法应交纳的税费。合同期内合同材料单价为不变价格。除上述合同总价外,甲方无需就合同材料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 材料质量2.1 乙方保证所供合同材料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在现场条件下使用、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材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有关出厂试验、抽样试验及型式试验。2.2 本合同下材料的质量保证期按材料的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执行,在合同材料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对本合同下货物之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长于上述质量保证期,以该等的规定为准。对合同材料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

34、题,乙方应及时免费解决。此外,乙方还应就质保期外因材料质量原因在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 如合同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质量责任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如该检验所不能检验,则提请该材料所属行业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验,上述任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 交货条件 3.1 本合同材料交货进度为:见附件2交货进度表。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变更交货时间与每批交货量,但应在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3.2本合同材料的交货地点为*工程热电站施工现场甲

35、方指定的地点。3.3 本合同材料的交货方式为:1)分批交货,每批交货量与交货顺序乙方按甲方通知单执行。2)现场车板交货,乙方不负责卸车。3.4 乙方负责安排合同材料的运输,并承担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如乙方或其委托的承运人错发交货地点时,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纠正;如因错发交货地点导致逾期交货,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5 如合同材料需要包装,乙方负责合同材料的包装,并承担因包装瑕疵导致合同材料的任何丢失、损坏责任。3.6 在合同材料启运前72小时之前,乙方应以传真形式将发货清单(包括合同号、材料名称与数量/重量、包装箱件数、运输工具名称)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到货的具体时间,以便甲方安

36、排接货、仓储事宜。如甲方审核乙方的交货清单后认为制作过于混乱或简单,不利于交货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交货清单。乙方应执行甲方的该等要求,在甲方要求后24小时内将重新制作的交货清单传真予甲方。3.7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装运清单、生产厂家按第2.2条约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出具的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外购件合格证及数量证明书各3份。若乙方在交货时没有提供上述文件的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所交货物。4. 材料的验收4.1乙方将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将组织乙方(必要时包括业主、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根据本合同约定及乙方的交货清单对合同材料进行交货初步检查。不论合同材料是否包

37、装,交货初步检查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4.1.1数量/重量验收。验收确认交货数量/重量超过本合同约定(如没有约定,则按国家规定)的损耗磅差标准的, 缺少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多余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如果超过损耗磅差标准, 导致甲方无法使用或如果使用则会引起严重质量问题的, 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4.1.2 规格与表面质量检查:合同材料的规格与表面质量是否与本合同约定及乙方的交货清单相符,是否存在表面瑕疵、是否存在因装卸、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表面损坏。如果交货材料的规格与表面质量偏差超过国家标准的,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4.1.3 交货配套文件检查:乙方在交货时提交的配套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本合

38、同约定。如乙方交货时未能提交本合同约定的配套文件或文件缺项,甲方不予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乙方应尽快补齐。4.2 经交货初步检查,甲乙双方(或各方)共同签署交货初步检查记录;如交货初步检查合格,甲方应签署“交货初步检查合格”字样。交货检查记录为乙方履行交货义务情况的重要证据之一,证明乙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数量与表面质量、规格型号等。交货初步检查合格后合同材料发生丢失、损坏的风险自乙方转移至甲方。4.3 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参加合同材料的交货初步检查。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派代表参加该等检查;如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时参加检查,甲方有权自行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对双方有效,可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有效证据。4.4质

39、量验收根据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约定的标准、以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 甲乙双方认可的检测报告确认的检测结果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检测确认乙方交付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免费更换,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重新交付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工期延误而致甲方遭受的损失。4.5 对合同材料交货检查确认的问题,如数量、规格、外表质量等与合同约定的任何不符,合同材料因包装、运输、装卸 (甲方负责卸货的情况除外) 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坏、丢失, 配套文件短缺等, 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前提下

40、, 自费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换货或补发。 如经检查确认合同材料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较大面积的质量、 数量问题而需要更换或补发,该等更换或补发完毕的时间为乙方交货时间。4.6 如经交货检查确认合同材料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有可能对甲方项目的整体进度和生产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构成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予以赔偿。损失赔偿按本合同有关“质量问题违约责任”的约定执行。4.7 乙方交货抽样检验合格不免除乙方对合同材料在*工程施工、使用过程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对合同材料质量所承担的责任。如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工程事故,经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其检验后,

41、确属材料质量问题时,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检验费用。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所不能检验,则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该材料所属行业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质量检验,上述任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 货款结算与支付5.1每批合同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经甲方清点、表面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给甲方下列单据和资料:(1)装箱清单;(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合格证、外购件合格证和数量证明书;(3)货物齐全,没有缺件、缺陷或破损;(4)应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符合买方要求;(5)提供给甲方到货材料总额100%的专用发票。5.2依据乙方提交的甲

42、方签发的交货数量验收合格单和有效的发票财务挂帐60日内(如允许分批交货,则在每批合同材料交货验收合格后财务挂帐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批)交货材料总价80的货款。全部合同材料交货验收合格后40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5.3 全部合同材料到货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材料总价10的货款。5.4剩余合同材料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5发票开具的有关信息如下:购货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6. 履约担保6.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支付结算款的前提。履约保证金或保

43、函用于支付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损失。6.2履约担保其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汇款、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乙方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6.3 如提交履约保函,则应按甲方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不能按规定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内容应经甲方财务部审核通过。6.4 履约保函应自开立之日起有效,至本合同下乙方供货义务全部完成后的第三个月的最后一日终止。6.5 甲方应在保函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全额退还乙方。如乙方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甲方损失,则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甲方的损失后的余

44、额退还乙方。7. 违约责任7.1 乙方的违约责任7.1.1 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5计算;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货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包括误工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如果有)。7.1.2 乙方所交付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要求的制造商或数量短缺时,乙方应及时、无偿更换合格材料或补足短缺数量。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相应延长所更换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如更换合格材料或补足材料的时间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按前款规定的逾期交货处理。7.1.3 如乙方所交材料因质量问题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时,乙方除无偿更换合格材料外,还应承担因此给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导致的损失。7.1.4 如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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