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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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 建 省高 速 公 路 工 程 勘 察 设 计(土建工程)招 标 文 件(范 本)招标人: 日期: 目 录招标文件编制说明2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须知6第三章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31第四章 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44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60第六章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63第七章 勘察设计合同书格式6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5标前页77第一篇 投标书格式 78 第二篇 授权书格式 79第三篇 投标担保 80第四篇 资格后审文件 81第五篇 联合体协议书95第六篇 分包人表96第七篇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大纲97第八篇 技术建议书99第九篇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说明102附 录

2、 评标办法112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一)本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200352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为基础。(二)本招标文件是对范本的补充、删改和具体化,并针对福建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具体特点编制的。 (三)如果本招标文件与范本之间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四)范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名称)项目已由 (批准机关) 以 (批文号) 批准建设,已列入福建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 ,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现决定对本项目(填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进行国内公开

3、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2)招标范围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合同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合同段号主要工作内容里程(Km)备注二、资质要求(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并具有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且近三年来无不良业绩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若技术难度较大的跨海通道项目可允许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三、勘察设计及咨询周期初步安排计划勘察设

4、计合同书签署后六个月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六个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四、购买标书时间及所需资料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招标人名称及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通用,可不重复购买),一律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五、现场考察时间、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1.现场考察时间及集中地点:

5、2.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送至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迟到或提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开标地点: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等媒体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邮 编: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 标 须 知 资 料 表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21.1项目名称: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6、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及施工图设计31.2工程概况:详见附件141.3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初步安排如下:(一)有总体设计人情况: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六个月完成。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四个半月内应向总体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汇总所需的全部资料,五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六个月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四个半月内应向总体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汇总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五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3、征地拆迁图编绘:征地拆迁(1:2000)报批图应在初测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供给招标人;征地

7、拆迁图(1:500)初稿(用于前期工作)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供给招标人,正式稿应在施工图审查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人。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5、设计人提交的图纸和资料应按业主要求时间提供。(二)无总体设计人情况: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六个月完成。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五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六个月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后四个半月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五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3、征地拆迁图编绘:征地拆迁(1:2000)报批图应在初测验收完成后一个月

8、内提供给招标人;征地拆迁图(1:500)初稿(用于前期工作)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供给招标人,正式稿应在施工图审查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人。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5、设计人提交的图纸和资料应按业主要求时间提供。5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5.1现场考察时间:集中地点: 76.1标前会议时间:地点: 812.6合同调价:不调价913.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天1014.1投标保证金: 每个合同段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1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21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1317.1投标截止期: 年 月 日 时递交投

9、标文件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1420.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开标地点: 1530.1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且在签订合同书之前。1612.2招标人最高控制价:投标截止期7天以前告知1730.3履约保函金额:合同总价的5%1831.1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投 标 须 知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省高指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

10、勘察设计管理规定、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A.总 则1、 招标范围1.1 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业主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本投标须知附件1。1.3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公路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1.4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1、1)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批。(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和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等的要求。(3)除招标人在工可阶段方案研究或设计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投标人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预)算;以

12、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文件造成方案的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图;以及施工图预算;中标人还应提供本项目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如招标人要求,还应负责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编写。(6)项目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及时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并严格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闽高路工(2006)125号】、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闽高路工(2005)34号】配合业主和咨询

13、单位做好一般、较大、重要变更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7)设计人要按业主的要求进行征地放线和恢复放线。所有费用均含入报价,不另外支付。(8)本项目将采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系统进行工程管理,设计人须向业主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电子版,并按一定的格式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9)针对本项目特点,为确保设计质量,拟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中采取勘察设计咨询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业主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做好勘察设计咨询工作。2、 资金来源2.1 本招标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福建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交通部、福建省、地方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2.2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

14、的勘察设计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要求,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方面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中第四篇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内容中要求的强制性履约标准,且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否则,招标人对该证明情况将不予考虑。3.2 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资历,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中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标准。本次招标共 个合同段,投标人投2个以上(含2个)标段的,除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不同合同段的项目总负责人外,每个合同段都必须有适合本合同段特点的独立的分项负责人、相关参加人员及

15、后续服务人员,不得重复,且一个投标人所中标段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勘察设计任务,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同等及以上资历的人员代替,但应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并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金。3.3 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但经业主批准同意,投标人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或外委)给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业主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书中提出的分包计划若不能得到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将按废标处理。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不具备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

16、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由具有公路行业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资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标准。(2)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填写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审查后提交给招标人。(4)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的主办人和成员均不得再以其它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

17、.5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且必须经业主批准。(2)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应当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分包人表,载明分包计划,并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参加人员基本情况等资料以及拟分包的勘察设计内容和工作量。3.6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将部分勘察设计工作分包给未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单位,业主将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按合同条款的相应规定采取措施。3.7 每个投标人对每个合同段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

18、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且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现场考察5.1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均不负责。6、 标前会议6.1 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6.2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资料表中载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标前会议。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

19、议召开前至少一天,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提交招标人。6.4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应当在标前会上作出澄清和解答(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发送或传真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悉。6.5 由于标前会议期间投标人所提出问题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7条第7.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以补遗书(应进行正式编号)的方式传真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

20、知招标人,确认收悉。B.招 标 文 件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 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第六章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第七章 勘察设计合同书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 录 招标评标办法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发出的所有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7.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21、的规定和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根据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8天以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

22、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招标人可能会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9.2 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有正式编号)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遗书(有正式编号)。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需要)。C.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

23、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卷、篇编制,包括下列各项内容:第一卷 商务文件标前页(附标前页内容U盘,与商务文件一起密封)第一篇 投标书第二篇 授权书(如需要,并附公证书)第三篇 投标担保第四篇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内容及资料A、 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业绩)B、 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标准(人员)C、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D、 项目组织机构表E、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表F、 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F-1、 投入本合同主要人员一览表F-2、 投入本合同主要人员资历表F-3、 投入本合同其他参加人员一览表G、 投标申请人已完成项目情况H、 投标申请人正在承担项目情况I、 投入本合同使用的技术设备和应用

24、软件表J、 财务状况表K、 其他资料 第五篇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第六篇 分包人表(如需要)第七篇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第二卷 技术文件第八篇 技术建议书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区域道路网规划、交通量发展和交通组织的认识3、总体设计思路4、工程造价初步测算5、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6、对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咨询制的理解及支持配合措施7、必要的图纸第三卷 报价清单(附全部内容U盘,与报价清单一起密封)第九篇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A、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B、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C、后续服务及专题研究费报价清单表D、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报价清

25、单汇总表E、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F、工程地质初测(勘)主要工作量清单G、工程地质详测(勘)主要工作量清单11.2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否则,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除招标人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2)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七篇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应控制在1万字以内,无页数限制;第二卷技术文件第八篇技术建议书应控制在3万字以内,无页数限制。(3)勘察设计方案可对工可阶段的方案进一步深化研究;或在工可阶段费用估算的范围内推荐新的具有可行性的勘察设计方案。(4)投标文件第二卷必须用A3纸装订成册(部分图纸可以A

26、3幅面宽度的加长图纸打印),第一卷和第三卷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且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11.3 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不提倡装帧豪华。高档豪华的投标文件对评标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12、 投标价12.1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全部基础资料】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费用。(2)所有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3)提供业主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还应包括编写公路项目施工技术规范

27、等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4)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5)提供业主征地拆迁所需的图纸、报批所需的勘察定界报告及相关资料,并进行征迁放样、清点确认工作,协助业主做好征地事务。(6)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勘察设计及验收审查等相关会议的费用。(7)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12.2 勘察设计取费应当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报价(最终报价扣除C中的专用费用暂定金和暂定金额D后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控制价(不含C

28、中的专用费用暂定金和暂定金额D)。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公布本项目投标价的最高控制价。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中,认真填写第九篇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所述的各项目的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收费金额、合价金额和总价金额。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前,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填写一份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有关项目的详细报价。12.4 根据合同规定,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中第九篇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12.5 招标人向中

29、标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概算中应包含勘察设计咨询费,勘察设计费中超出审批额部分招标人将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12.6 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设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2.7 负责全线总体设计的设计人应负责全线的总体勘察设计以及各合同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汇总工作,包括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制的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等相关工作,并对全线工程勘察设计的整体性负责。业主将在中标人中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人为总体设计人,总体设计费50万元在设计费中列支, 所有投标人均应填报总体设计费,若中标人拒

30、绝承担,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无总体设计人,则取消该条)。1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本须知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 投标担保14.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

31、应同时按本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担保。14.2 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天1600前(提前时间量不限)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到或解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的投标担保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投标标保证金应注明合同段号。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14.3 投标担保(转帐凭证、电汇凭证或银行汇票)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拒绝。14.4 投标

32、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14.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5天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14.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请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处理;对由于投标违约行为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

33、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材料;(5)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6)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15、 投标文件的签署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条第11.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逐页签字(姓名全称)。如果是代理人签署,则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和公证书;如果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

34、不需提交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是联合体提交的投标文件,只需附有联合体主办人出具的代理人授权书即可,并由该代理人签署。15.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15.4 投标文件的签署禁止使用签名章或印章,否则将按废标处理。D.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 投标人应将第一卷商务文件和第二卷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及副本)统一密封在第一个内信封中(包括标前页的U盘)的并加盖密封章;第三卷报价清单(包括正本及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二个内信封中(包括报价清单的U盘)并加盖密封章,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

35、予签收。16.2 内外层信封均应写明:(1)按下述地址致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2)注明: 勘察设计招标第 合同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外层信封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在内层信封上还应注明“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或“报价清单”,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6.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17.1 投标人必须按第16条第16.2款写明的地址,在本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

36、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 迟到的投标文件18.1 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19、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提出,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将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

37、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在内层信封标明“更改”字样)和发送。19.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办理。19.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条第14.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E.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资料表第14项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监督机关和投标人代表

38、共同监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视为承认开标结果。20.2 除已按本须知第19条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之外,招标人开标时,应在监督机构代表或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当场对招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担保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按规定为双信封文件,如投标人未提供双信封文件或提供的双信封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经监督机构代表或公证人员现场核实确认后,招标人可当场宣布为废标。20.3 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签署情况及商务文件标前页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清

39、单)不予拆封,并交监督机关妥善保存。报价清单的开封规定见本须知第24条第24.4款。20.4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签字,视为承认开标结果。20.5 开标记录应经监督机构代表签字后存档备查。21、 评标过程的保密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

40、。2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2、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2.1 评标阶段,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的条件详见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第六条。22.2 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将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详见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第七条。22.3 投标文件第

41、二个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详见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第八条。22.4 如果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或第二个信封按照评标程序经过澄清后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其投标无效,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23、 算术性修正23.1 招标人将只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详见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第十五条。23.2 招标人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调整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用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

42、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的结果,经复核无误后,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24、 详细评审24.1招标人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4.2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拟投入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勘察设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在计算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

43、值,综合计算得分结果并排列顺序。24.3 在详细评审时,招标人可要求各投标人陈述其关于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陈述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须知附件2陈述提纲。投标人陈述应安排在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之后进行,招标人应在此之前告知各投标人作好陈述准备工作。24.4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要求陈述的通知之后,应派拟从事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总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如项目总负责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投标人应在事前向招标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在排序前三名的分项负责人中选派一名分项负责人到场陈述)。如果投标人拒不参加或不派员到场陈述,将被取消参与评标的资格。如果投标人陈述与其投标文件有实质性不符的,应以其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陈述顺序由业主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决定。24.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后,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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