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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2-696招 标 人:郑 州 大 学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二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1. 总则62. 招标文件73. 投标文件84. 投标105. 开标106. 评标117. 合同授予1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29. 纪律和监督1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3评标办法前附表131. 评标方法152. 评审标准162.1 初步评审标准1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63. 评标程序163.1 初步评审163
2、.2 详细评审1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73.4 评标结果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 关于预算编制及投标报价21第六章 图 纸2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招标要求2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4室业务五
3、部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4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二楼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内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郑州大学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室邮 编:450001 邮 编:450046联 系 人:李蔚英 联 系 人:吕丛、卢远、刘
4、冲电 话:0371-67783203 电 话:0371-69092012传 真:0371-67783203 传 真:0371-63616905信 箱:weiying.li 信 箱:hnyxwb2012年11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郑州大学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联系人:吕丛、卢远、刘冲电 话:0371-69092012 传真:0371-63616905电子邮箱:hnyxwb1.1.4项目名称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1.1
5、.5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科技园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1.3.2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6、态;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没有被有关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记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不良记录证明);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拟投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企业简介及其他能反映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在2012年11月16日17时前将需澄清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招标人将以书面答疑文件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
7、受人。1.10.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11月19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如有偏离,必须注明在偏离表中。如果该偏离不被接受则可能导致废标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时间:投标人提交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2012年11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以使下列帐户收到:户
8、 名: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6517 6010 1548 0000 1876开户行:浦发郑分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5.3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年份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和加盖单位法人公章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4.1.2封套上写明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9、在2012年12月4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二楼第二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监督 (5)开标顺序:先投后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3.1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日内、合同签订前5日
10、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中标合同价5%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不支付工程备料款。在工程进展中,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核定的形象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括变更签证价款),工程完工并通过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到90%,工程决算完成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价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5%待保修期满后15日内支付。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附发票)。10.2“近三年”,是指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10.3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所报项目经理一
11、致,否则按废标处理10.4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控制价在开标前7天公布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
12、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投标人是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
13、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14、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15、招标代理机构,以便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预算编
16、制要求;(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2.2 款和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
17、截止时间不足以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澄清内容考虑进去,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
18、金;(4)工程预算书(自行编制);(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有关的工程量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
19、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20、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已做资格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21、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22、.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后和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两枚。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
23、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监督部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招标人公布X值(7)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
25、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26、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27、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28、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29、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联合
30、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 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已做资格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3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32、22分,项目管理机构 18 分; 投标报价:44分;其他评分因素:16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五家时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X)+招标人控制价X(招标人控制价开标前七天公布,X=00.5开标现场公布)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施工组织设计22分本工程情况总体概述1-2分对项目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基本合理得基本分1分;对项目认识深刻、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先进合理、施工段划分合理加
33、0-1分安装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1-3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得基本分1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加0-2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得1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加0-1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各分项工程有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得1分、安全保证体系合理完整、安全管理制度严谨可行加0-1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得1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加0-1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2分有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
34、度表或工期网络图、劳动力曲线1分;网络图详细、关键路线清晰,整体及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明确、详实,措施合理、可行、得力加0-1分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1-2分有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表、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表,得1分。各阶段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与进度计划呼应加0-1分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1-2分根据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齐全得1分,性能先进、状况完好、满足施工需要等加0-1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5-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5分,总平面图布置合理有针对性加0-0.5分成品保护措施、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1-2分措施具体可行者得1分;措施具
35、体先进者加0-1分施工配合1-2分与总承包人和其他专业分包人协调配合施工的措施和计划1分,措施可行,计划合理加0-1分注:以上各项有内容则该项得该项基本分,从内容的全面、合理、可行等方面考虑在该项分值范围内加分,最少加0分,最高加至该项满分;缺项时,该项不得分。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8分企业业绩(0-3分)2009年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份合同(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最多得3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评标时出示原件)企业信誉(0-5分)2009年以来企业获得优秀或先进施工企业荣誉的,国优(或鲁班奖)得3分,省级得1分,本项不累计,最高5分。(时间以颁发
36、日期为准,评标时出示原件)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6分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以同投标文件中所附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对照的原件为准)2009年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份合同(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最多得3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评标时出示原件)2009年以来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得1分。(时间以颁发日期为准,评标时出示原件)项目部组成情况1-4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部岗位配置、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2.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4分报价评分满分44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1)相等得基本分36分;
37、(2)每高1%在基本分36分基础上扣1分,报价分扣完为止。(3)每低1%在基本分36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8%的(不含8%),每再低1%扣1分,从满分开始起扣,报价分扣完为止(采用比例内插法)2.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6分设计方案分(3分)承担施工图设计的投标单位得3分投标工期(0-1分)投标工期满足招标要求工期得1分 投标质量(0-1分)投标质量满足招标要求得1分服务及优惠承诺(0-6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工程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措施等服务和优惠承诺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 质保期内服务承诺0-2分质保期外服务承诺0-2分其他优惠承诺0-2分对投标人综合评价(3-5分)对各
38、投标人综合评价(3-5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
39、: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
40、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2) 投标文件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签字盖章的;(3) 未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的;(8)明显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
41、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施工图预算不实,高估冒算者或严重漏项的;(12)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13)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报送的项目经理与资质审查中报送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16)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
42、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
43、A+B+C+D。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44、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使用的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主要协议条款综合说明如下(其余协议条款在合同签订时结合中标人有关承诺具体商定):1.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不支付工程备料款。在工程进展中,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核定的形象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包括变更签证价款),工程完工并通过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到90%,工程决算完成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价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5%待保修期满后15日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