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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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招标编号:JIFENG-2012-007招标文件招标 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盖单位公章)目录第一卷第 一 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15、投标文件的递交26发布公告的媒介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监理目标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6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分包161.11 偏离162. 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 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19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 开标2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 开标程序226. 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226.2 评标原则236.3 评标237. 合同授予237.1 定标方式237.2 中标通知237.3 履约担保247.4 签订合同248

3、. 流标24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流标:249. 纪律和监督2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 投诉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评标办法前附表321. 评标方法402. 评审标准402.1 初步评审标准4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03. 评标程序403.1 初步评审413.2 详细评审41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3.4 评标结果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三节建设监理委托合同60第 二 卷64第五章图纸65第

4、 三 卷6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 四 卷6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8目 录69一、投标函部分69二、商务部分69三、技术部分69一、投标函部分70(一) 投标函73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函73(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5(三) 投标保证金77二、商务部分78三、技术部分82四、资格审查部分(格式自拟)84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已由重庆市发改委渝发改社201118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

5、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2.2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F132-1号地块(原双龙湖街道黄山3、4社)。2.3建设规模:重庆新闻传媒中心总用地约为52亩,净用地面积34亩,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性质为划拨。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6.1万平方米,高度约148.5米,地下约4.2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一期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园林

6、绿化、道路工程等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内容。2.5监理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若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和【2011】136号文件要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需要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 联系人: 谭老师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63907933 电 话: 6861704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招标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联系人:谭老师电话:639079331.1.2招标代理

9、机构名 称: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高新区渝高大厦F座21-1联系人:罗先生电 话: 023-68617041 1.1.3项目名称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1.1.4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F132-1号地块(原双龙湖街道黄山3、4社)。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保修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现场

10、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1.3.2计划工期一期工程总面积约10.3万平方米,即一幢主楼和全部裙楼以及对应的地下车库计划工期为24个月。监理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3.3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1)控制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之内;(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3)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2、进度控制目标:建设期施工计划内。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巴渝杯”。4、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本工程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若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和【2011】136号文件要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需要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营业执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3、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具有1个公用工程3万平米,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监理服务相关业绩。4、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

12、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省或直辖市的一级总监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有组织同类工程担任总监的业绩和较高技术管理水平,熟知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设计、施工规范标准。(2) 2008年至今具有已完工的项目(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省或直辖市一级总监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业主认可(业主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5、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是本单位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的

13、人员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监理单位须有专业配套监理工程师(需作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9名(指最高峰期),房屋建筑至少2名、水、电安装各1名、测量至少1名、负责安全至少1名、造价至少1名、机电安装1名、见证取样1名。提供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安排计划表。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每天到现场签到,要求每月出勤天数达到法定工作日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相关职称证(其中测量和见证取样提供相关证件),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市外企业监理人员必须是分支机构的已备

14、案人员。注:(1)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带至评标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如评标委员会需查验该投标人资料原件时,而该投标人不能及时地在评标现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验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以上条件为必要合格条件,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否则按废标处理。(3) 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班子在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16:00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

15、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3月21日17: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自主下载。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2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2年4月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4月 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规定时限,在重

16、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若未下载或下载不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照建筑面积单方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加班费、办公设施费、通讯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及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监理办公场所及其他一切费用(办公设施及费用、交通设备及费用、通讯设施及费用等)

17、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投标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识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为此,投标报价中的风险包括:(1)因招标人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导致监理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计划调整的风险;(2)投标人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3)劳务及其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的风险。4、本工程监理服务费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包干的结算方式(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税金在内的所有费用)。5、结算方式:规划部门验收的最终建筑面积中标单价6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

18、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项目编码: 5000002012031400602910项目名称:重庆新闻传媒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三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2120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重庆

19、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2120上述帐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其中1个帐户中。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5、投标人在开标3天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

20、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执行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执行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2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1份;投标函部分2份(正、副各一份);商务部分2份(正、副各一份);资格后审2份(正、副各一份);技术部分不区分正副本(一式二份)。3.7.3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

2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的装订要求监理大纲面页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监理大纲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在建过的建设工程的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不得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监理大纲装订用白色棉线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否则,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对

22、其监理大纲计为0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零分。其余要求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23、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部分”袋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大袋一同递交。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根本不予以开启。4.1.2“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袋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 招标人名称: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投标文件在2012年4 月6日 14 时 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单位名称: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递交时间递

24、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递交时间:2012年4月6日14 :0014:30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投标文件一经递交,概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4 月 6日14:30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按5.2(1)执行;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按5.2(2)执行,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3. 核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5、,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认定其身份无效的,但投标文件有效,该投标人代表无权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4.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启。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并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6、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启;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壹万元人民币,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7、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监理目标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监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参与投标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足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

28、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不予以评审:(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项目代建人;(4)与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

29、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2)参与了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代理的投标。1.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挂靠”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2)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投标人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4)由其

30、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31、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

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进行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所发布的答疑或补遗书的电子

33、文档均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或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电子文档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公布至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修改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

34、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4)监理大纲:质量控制及手段、进度控制及手段、投资控制及手段、针对本工程难点的监理措施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拟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协调管理的措施、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但修改应满足本章第4.3款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

35、网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

36、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章前附表1.4.1款要求;3.5.2 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后续评审。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

37、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副本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

38、公章(鲜章)。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部分除外)。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装入相应的投标文件大袋,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

39、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记录表上签字。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

40、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委托代理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

41、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展示保证金进帐情况,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或代理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4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43、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

4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流标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流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所有投标人均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2)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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