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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2012-0615招 标 人:重庆市梁平中学(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崔 巍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90170审核人:李兴兰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90169二一二年六月目 录第一卷6第一章 招标公告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人须知151.总则151.1 项目概况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61.5 费用承担161.6 保密171.7 语言文字171.8 计量单位171.9 踏勘现场171.10 投标预备会1
2、71.11 分包172.招标文件17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19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37.4 签订合同238.
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1. 评标方法302. 评审标准302.1 初步评审标准3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03. 评标程序303.1 初步评审303.2 详细评审30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3.4 评标结果31第四章 合同条款3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3(略)33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
4、51. 一般约定351.1 词语定义351.5 合同生效的条件352. 发包人义务362.3 提供施工场地362.8 其他义务363. 监理人36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64. 承包人36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64.3 分包365. 材料和工程设备36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6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7. 交通运输37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377.2 场内施工道路378. 测量放线378.1 施工控制网37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7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79.2
5、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79.3 治安保卫389.4 环境保护3810. 进度计划3810.1 合同进度计划3811. 开工和竣工38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8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811.6 工期提前3812. 暂停施工38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813. 工程质量3813.1 工程质量要求38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3915. 变更39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3915.3 变更程序39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39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915.8 暂估价4016. 价格调整40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4017. 计量与支付4017.1 计量4017.3
6、 进度款4017.4 质量保证金4017.5 竣工结算4017.6 最终结清4118. 竣工验收41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118.3 验收4118.5 施工期运行4118.6 试运行4118.7 竣工清场41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41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4219.7 保修责任4220. 保险4220.1 工程保险4220.4 第三者责任险4220.5 其他保险42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4221. 不可抗力42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42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4224. 争议的解决42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42第二卷43第五章 投标预算书44第六章 图 纸45第三
7、卷4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目 录49一、投标函部分50(一)、投标函5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6(三)、投标保证金58二、商务部分59三、资格审查资料63目 录6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7(四)、其他材料72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工程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1293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梁平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重庆市梁平中学修
8、建拆迁回居房项目;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梁平中学后校门西侧;2.3建设规模:新建教职工宿舍2763.24平方米(砖混/7层/25.35米,详见施工图)。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达开工令为准。2.5招标范围为:重庆鹏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工程施工图和答疑补遗书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不包括外墙节能工程、供水、供电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
9、得入渝登记备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6月 25 日;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 25 日起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 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
10、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梁平中学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 2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梁平中学地 址: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迎宾路93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9-81.1.4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项目1.1.5建设地点梁平中学后校门西侧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重庆鹏
11、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市梁平中学修建拆迁回居房工程施工图和答疑补遗书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不包括外墙节能工程、供水、供电工程)1.3.2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达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或
12、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提供任职文件)、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三类人员”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复印件或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效上岗证书的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不少于2人 ,质检员不
13、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复印件或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建造师注册证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网站查询为准,若查询不符或无记录,则按废标处理;建造师不符合
14、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则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时,前13项所要求的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备查,投标人不能提交原件或提供不全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2年7月 1 日17:30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质疑(不计名),截止时间后的疑问不予受理。1.10
15、.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2年7月 2 日17:30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1 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7月 1 日17:30时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不计名)提出疑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 18 日 9 时30分
16、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依据。2. 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人工费参照梁平县有形建筑市场价格信息第2012-3月,材料价格参照梁平县有形建筑市场
17、价格信息第2012-3月、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3期考虑所有风险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并编制投标预算书。3.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如果预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则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投标总报价在结算时不予调整(设计变更除外)。4.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和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日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存单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字或委托代理人名字,在中国工商银行
18、、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开具短期存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存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3.保证金的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存单;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按本须知前附表7.3.1条执行。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必须提供原件,以供核验,否则按废标处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4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
19、函部分( 一正四副)、商务部分( 一正四副)、资格审查资料( 一正四副)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投标函部分”小袋、“商务部分” 小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投标函部分”封套。3.商务部分装入
20、“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商务部分”封套。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贴上“资格审查资料”封套,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证书原件单独装,并在封面上注明原件清单。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未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袋,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作废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具体格式及内容详见第七章)4.2.2递交投标
21、文件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3.按5.2(3)执行;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按废标处理;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按5.2(6)执行,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再开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并执行5.2(7)的内容;7.按5.2(8)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
22、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资金担保(电汇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打到指定账户,作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返还时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1.参加开标会的人
23、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须手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开标时递交给主持人。4.若出席开标会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或按废标处理。10.2最高限价 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10.3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款为准。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基础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20%;主体二层完工且
24、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主体四层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主体六层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主体七层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15%;待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全部档案资料交档案室备案和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审计工程结算价的95%;扣留审计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甲方在30天内一次性付清。10.4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结算价=中标价施工过程中设计优化、变更部分的结算价款增减工作内容价款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调整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1)工程结算原
25、则:招标范围部分按中标价结算,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执行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总价下浮10%;(b)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审定的工程类别执行;其余按国家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c) 本工程材料原则上由中标单位采购,采购时须由招标人、现场监理和中标单位共同确定材料质量。变更或增减部分结算时的材料价格按梁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2012年3月
26、信息价公布的价格执行调差;若梁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2012年3月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 2012年3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执行调差;若2012年3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信息价格,由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认质认价。人工费调整:按梁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2012年3月信息价调差。不因工期调整而进行价格调整。(d)本招标文书未提及的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结算。10.5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6廉政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经济犯罪行为记录,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10.7废标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资质不
27、满足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投标保证金不满足要求;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8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7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10.9若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后不
28、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
29、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
30、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
31、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2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
32、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告知所有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
33、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部分( 一正四副)(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附银行存单复印件)。2.商务部分( 一正四副)(1)投标预算书3.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一正四副)(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4)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报价范围与招标范围一致。本合同价款采用本招标范围的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其 (除不可抗力以外)所有风险。3.2.2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
34、专项费及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3.2.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 元(在开标前三天与最高限价同时公布)。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无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中单列并收取税金。安全文明措
35、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3.2.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2.5工程计价计价原则: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自主计价。投标报价时的材料价格参照梁平县有形建筑市场价格信息第2012-3月、重
36、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3期。(注:梁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价上有的材料价格按其计算,梁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计算。);人工费:参照梁平县有形建筑市场价格信息第2012-3月。投标人应结合当地人工费水平及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本工程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等自主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澄清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
37、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前附表3.4.1条执行。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8、以下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所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3.5.2 “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类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5.3“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复印件或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3.5.4“主要人员简历表”应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有效证书(上
39、岗证)复印件。(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持上岗证;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复印件或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不少于2名、质检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材料员不少于1名)。3.5.5外地施工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3.6 备选投标方案:无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
40、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和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单位盖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正、副本”,
41、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制订或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密封并加盖公章,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退还给投标人或作废标处理。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格式密封、粘贴封套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
42、作废标处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
43、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同时核验出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不予开启;(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再开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
44、他内容,记录在案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