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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公路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基础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 人: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站务中心(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 总则161.1 项目概况1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1.3 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61.5 费用承担161.6 保密171.7 语言文字171.8 计量单位171.9 踏勘现场171.10 投标预备会171.11 再分包171.12 偏离172. 招标文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
2、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 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19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资信审查资料193.6 备选投标方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 评标217. 合同授予217.1 定标方式217.2 中标通知217.3 履约担保217.4 签订合同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
3、招标228.1 重新招标228.2 不再招标229. 纪律和监督2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 投诉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 评标方法292. 评审标准292.1 初步评审标准29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93. 评标程序293.1 初步评审293.2 详细评审30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3.4 评标结果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项目32(合同主要条款)32一、合同协议书33二、合同通用条款
4、35三、合同条款专用部分4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和要求)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0(1)投标文件封面62(2)投标函6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4(4) 投标保证金66(5)开标一览表67(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68(7)技术规格响应表;69(8)商务规格响应表;70(9)投标方案71(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72(11)投标人基本情况;73(12)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74(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条款的响应材料(注:投标人必须逐条对招标文件中条款表示是否响应)。74(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4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公路客运站联网
5、售票系统基础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重庆市公路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基础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已由渝交委科【2012】27号文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站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市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站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的基本情况拟招标采购设备系统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拟招标采购的数量备 注联网售票中心1.核心数据库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32.备份分析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3.清分结算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
6、套)14.缓存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5.应用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46.WEB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27.负载均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28.数据交换前置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9.安全认证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0. 系统管理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1.磁盘阵列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2.核心交换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3.路由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214.三层交换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5.接入交换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516.VPN网关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17.防火墙详见技术标准
7、和要求台(套)6联网售票分中心1.数据库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2.磁盘阵列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3.机柜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4.交换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5.防火墙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6.IDS设备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7.UPS设备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客运站1.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442.数据交换前置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523.路由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64.IC卡道路运输证读写器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3165.IC卡道路运输证移动管理终端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626.交换机详见技术标准和
8、要求台(套)707.防火墙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768.售票台式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3539.UPS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47联网售票中心(软件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版)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台(套)1注:(1)上述拟招标采购的设备系统应作为一个整体予以对待,投标人不得对该设备系统进行拆分后予以投标;(2)上述设备系统的具体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配置等均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的相应内容;(3)上述拟招标采购数量仅作为本次招标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最终结算数量以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各类货物的实际招标采购数量为准。2.2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需完成
9、从整个联网售票系统所涉及的各类硬件设备系统(含:配套基础软件)的采购供应、系统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各项工作,具体包括:(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硬件设备系统(含:配套基础软件)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现场验收交付工作;(2)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整个联网售票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原有售票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交付;(3)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应涵盖为完成前述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而
10、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3.项目完成时间3.1 于2012年9月5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4.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4.1.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4.1.3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投标的, 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其中服务器、负载均衡器、商用工作机、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合法的授权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
11、法的规定:一个授权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4.1.4投标人熟悉系统集成行业,2007年以来独立完成过同等规模或近似规模同等规模或近似规模是指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2个;4.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及后期维护。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1.7 投标人在重庆本地有固定的分支机构,其运行时间至少为一年。
12、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报名5.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5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所发
13、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6.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14:00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
14、司站务中心地址:重庆市菜袁路12号联 系 人:饶先生联系电话:(023)88635730传 真:(023)88633107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联 系 人:涂先生联系电话:(010)62108220传 真:(010)62108050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联 系 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23)68699999-9018、(023)63066099传真:(023)68696636 2012年7月24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
15、针对本具体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站务中心地址:重庆市菜袁路12号联 系 人: 饶先生联系电话:(023)88635730 传真:(023)88633107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联 系 人:涂先生联系电话:(010)62108220传 真:(010)62108050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联 系 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2
16、3)68699999-9018、(023)63066099传真:(023)686966361.1.4项目名称重庆市公路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基础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市级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需完成从整个联网售票系统所涉及的各类硬件设备系统(含:配套基础软件)的采购供应、系统安装调试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各项工作,具体包括:(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硬件设备系统(含:配套基础软件)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及实物现场验收交付工作;(2)按照招标人
17、的要求完成整个联网售票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原有售票系统的互联互通兼容稳定运行,并最终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系统测试与验收交付;(3)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1.3.2项目完成时间于2012年9月5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及网络联调。1.3.3交货地点重庆市客运联网售票中心(重庆市四公里综合客运枢纽)、各联网售票客运车站1.3.4伴随服务要求招标范围内除实物资产交货以外的其他各项事务1.3.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所采购的货物有国家标准的,须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满足行业或企业标准。从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投标人所报送的
18、设备、病毒库、特征库和配套管理软件均需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同时支持7*24小时服务响应。服务器、负载均衡器、商用工作机、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合法的授权机构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鲜章),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一个授权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方应详细落实配置方案,安装调试阶段所需非设备类配件不得另行计费。货物到达现场后,投标方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并由使用单位人员现场验货,双方才能签字确认。设备的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
19、合格后三年及以上(上限由各投标方根据情况自报)。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内的服务计划。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或连续出现5次以上相同故障,投标方应免费更换新的设备给予替代。在质保期后,投标商应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维修保养方案。投标方提供维修保养的内容、价格及备品、备件的分项价格清单,并承诺该价格保持不变的期限。投标方应负责对用户进行操作、保养、维护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培训文件。设备到达使用单位后,投标方应在收到通知 2日内,派出合适的技术人员前往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方案(包括人员、时间、内容),并说明使用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内容。投标方在使
20、用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期间,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如投标方委托国内代理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投标方仍要对投标设备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如验收时发现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方必须更换部件,进行调整,使设备最终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要赔偿由此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注:投标人必须逐条对招标文件中条款表示是否响应。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21、3.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投标的, 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其中服务器、负载均衡器、商用工作机、磁盘阵列、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合法的授权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一个授权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4.投标人熟悉系统集成行业,2007年以来独立完成过同等规模或近似规模同等规模或近似规模是指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2个;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
22、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及后期维护。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在重庆本地有固定的分支机构,其运行时间至少为一年。备注:(1)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2)对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是否允许再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再分包。1.12偏离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关键商务、技
23、术(参数),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将导致废标,不再进入评分程序。招标文件第五章表一中的所有技术条款(参数)均要求投标人响应,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将导致废标,不再进入评分程序。2.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须在 2012 年7月 30 日10:30 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上提出。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7月 31 日18:00前(北京时间)
24、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按规定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报出投标货物各主要部分的价格以及合计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或采购费、配套件费、系统集成费用、现场安装调试费、设备出厂前预装费、设备运达招标人现场
25、和配件及随机工具运费、备品费、备件费、管理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汇兑损失、增值税、利润、税金、保险费、现场服务费、工艺及技术总承包费、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全部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应交税款等各项费用。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照出厂标准供应的货物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包括工装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的清单(包括零件号、数量和价格(到厂价)。3.3质保期后三年内,投标人提供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的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3.4 对于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投标人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与合计价。3.5 由于同一内容的价格可能在不同的价格清单中重复
26、出现,因此要求重复出现的价格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3.6 所有价格单中,任何一处报价不许为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部分按0分处理。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高。5.本工程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该项目的系统集成调试费用需单独填报。在系统安装调试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辅助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支付。3.2.3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合同款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
27、付合同总价的20%;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5%;剩余5%(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2.4质量保证期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免费质保期为三年(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长于三年的,供方则遵照生产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提供免费服务)。在免费质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内,须由中标方技术人员和招标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方,报告一式两份。3.2.5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中标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主城区内8小时
28、内排除故障,区县2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无法解决,应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保证招标方的业务正常进行。自接到招标方故障通知起7日内仍未能排除故障,中标方须免费提供同品牌、型号的全新产品进行更换。中标方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现的措施。每年提供二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确认书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
29、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 5000002012072500603004 项目名称: 重庆市公路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基础软件、硬件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297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2970 4投标
30、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项目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6对首次递交投标保证金至市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至市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帐户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下载;未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提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A.市交易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收到经项目监
31、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B.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版1份(要求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提交)3.7.5 装订要求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除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要求放入投标文件外,须另将一份“投标函”和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装在一个小信封内,作为开标时使用。小信封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投标文件的装订(1
32、)投标文件内容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装订;(2)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鲜章)。(4)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将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一个“大袋”中,再密封并在大袋上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
33、司站务中心招标人地址:重庆市菜袁路12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投标文件 在2012年 xx月 xx 日xx 时 xx分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 年8月15日13:30 时至14: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8月 15 日14:00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收件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
34、名确认投标人是否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在大屏幕上展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6)随机开启投标文件;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1.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
35、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至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履约保函或现金。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退还期限及方式:货物终验收合格后15天内归还(不计利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2增减幅度:合同谈判时,需求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中标服
36、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取中标服务费。缴纳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渝价201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
37、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项目完成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伴随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38、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7)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8)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
39、外,投标文件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 投标预备会1.10.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再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货物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区分为“重要条款”和“一般条款”。 “重要条款”在条款号前加上“”符号表示。投标人任何一条“”技术和商务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其投标为废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
40、式;(5)技术标准与要求(招标内容与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
41、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文件封面(2) 投标函;(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制造商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4) 投标保证金;(5) 开标一览表;(6)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 技术规格响应表;(8) 商务规格响应表;(9) 投标方案(包括投标货物选型
42、、功能、技术参数、材料材质、关键零部件、发运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和进度表等);(10)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 投标人基本情况;(12) 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详细技术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不良记录、近三年来牵涉的仲裁或诉讼案件等说明(如果有)(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
43、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售后服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