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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D-GC-12127 招标 人:重庆市轻工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人:张德和 资格(章)渝建招20070449审核人:胡跃龙 资格(章)渝建招200704442012年11月目录第一卷7第一章 招标公告81.招标条件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3. 投标人资格要求84. 招标文件的获取95. 投标文件的递交96.发布公告的媒介97.联系方式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总则211.1 项目概况2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11.5
2、费用承担221.6 保密221.7 语言文字221.8 计量单位231.9 踏勘现场231.10 投标预备会231.11 分包231.12 偏离232. 招标文件24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43. 投标文件253.1 投标文件的组成253.2 投标报价253.3 投标有效期253.4 投标保证金253.5 资格审查资料263.6 备选投标方案2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74. 投标2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85. 开标2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85.2 开标程序286. 评标
3、296.1 评标委员会296.2 评标原则296.3 评标297. 合同授予297.1 定标方式297.2 中标通知307.3 履约担保307.4 签订合同3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08.1 重新招标30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309. 纪律和监督3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29.5 投诉3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33评标办法前附表332. 评审标准372.1 初步评审标准372.2 详细评审标准373. 评标程序373.
4、1 初步评审373.2 详细评审3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3.4 评标结果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71. 一般约定371.1 词语定义371.5 合同生效的条件37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71.7 联络372. 发包人义务372.3 提供施工场地372.8 其他义务373. 监理人37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74. 承包人37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74.2 履约担保374.3 分包374.5 承包人项目经理37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74.11 不利物质条件375. 材料和工程设备37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7
5、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7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77. 交通运输37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377.2 场内施工道路378. 测量放线378.1 施工控制网37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7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7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79.3 治安保卫379.4 环境保护3710. 进度计划3710.1 合同进度计划3711. 开工和竣工37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7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711.6 工期提前37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713.1
6、 工程质量要求37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37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3715.3 变更程序37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3715.8 暂估价3716. 价格调整37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3717. 计量与支付3717.1 计量3717.2 预付款3717.3 进度款3717.4 质量保证金3717.5 竣工结算3717.6 最终结清3718. 竣工验收37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3718.3 验收3718.5 施工期运行3718.6 试运行37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37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719.7 保修责任3720. 保险3720.1 工程保险3720.4 第三者责
7、任险37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3724. 争议的解决37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37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71. 工程量清单说明372. 投标报价说明373. 其他说明374. 工程量清单37第二卷37第六章图纸37第三卷3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7第四卷3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7一、投标函部分37(一) 投标函37(二) 投标函附录37(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7(四) 投标保证金37二、商务部分3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7三、资格审查资料3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7(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7(三)项目管理机构37(四)近年财务状况表3
8、7(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7(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7(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37(八)其他资料37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D-GC-1212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067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重庆市轻工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位于重庆轻工业学校内,总建筑面积为2333.71平方米
9、,5层;建筑高度21.35米;框架结构;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天;项目总投资约470万元。2.2招标范围: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强弱电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
10、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8日14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
11、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轻工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16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郦城1206邮编:400709邮编:401147联系人:欧先生联系人:蒋清 电话:023-68345056电话:023-63017861转961 63003900传真:023-68278810传真:023-63003122
12、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地址:重庆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16号联系人:欧先生电话:023-6834505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郦城1206联系人:蒋清电话:023-63017861转961 63003900 1.1.4项目名称重庆市轻工业学校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内。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社2006727号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性质为:国
13、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投资计划已经下达,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图说)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 6 月 8 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
14、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 2010-2011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须提供有效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2009年以来具有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的
15、满足学校教学或实验或办公功能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2009年以来具有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注:1、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
16、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2) 2008年以来具有担任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08年以来具有担任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少于1个。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7、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7以上要求提交养老保险的期
18、限至少为:2012年52012年10月。8.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质疑、答疑区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12月13日18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澄清文件。1.11分包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消防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按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
19、协议。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对分包工程的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答疑文件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质疑、答疑区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2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管在重庆市
20、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
21、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4.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
22、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7.1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7.2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计算。7.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
23、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7.4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和按实计算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24、,由中标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招标人批准后,以招标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招标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按实计算费用”部分安全文明措施项目按实办理结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户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
25、中心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账 号:(2)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项目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
26、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2011年度。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年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09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
27、份。另外提供一张包括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内容的电子光盘,其中商务部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采用Excel格式,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另外提供一张评标光盘,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投标时不提交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
28、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和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商务部分和评标光盘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
2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注:如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相应增加投标文件内袋和外袋的个数。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接标处编号以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布的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编号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布的为
30、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
31、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
32、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担保。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招标人将以相同的形式和金额,并按第四章合同附件七规定的格
33、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10.2评标光盘投标人应按本款要求提供评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有标价(已填写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部分的纸介版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填报软件打印(除投标报价说明外);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的制作要求:如一个工程项目中有多个单位工程时,则分别对各单位工程进行报价后,必须对工程进行合并,合并后的数据才能导入到评标软件中进行计算得分,否则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评标光盘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填报软件版本,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评标光盘未
34、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填报软件版本进行填报,则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投标人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已填写有投标报价)部分的电子文档(统一采用鹏业软件提供的填报软件制作,格式为ptb)刻录在光盘上,如招标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则必须对电子文档进行合并,并对电子文档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但是不能对电子文档设置打开权限密码),否则,发生报价数据有变化,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光盘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递交的纸介版工程量清单(已填写单价和合价)部分中的的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ptb中的数据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的评标光盘要求单独密封,
35、装入商务部分包封中。关于工程量清单填报软件使用的培训:培训时间:各投标人自行与软件公司联系培训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2-8 鹏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13330226422 联系人:丁勇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下浮10%执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10.5交易服务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
36、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1462号),工程中标方(承包人)按中标额的2.8(千分之二点八)的比例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该项费用在投标文件的报价中不单列。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37、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
38、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
39、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
40、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
41、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消防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按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协议。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对分包工程的资质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
42、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43、,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