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拆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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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綦江县三江派出所迁建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清单计价)招 标人:綦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人: 黄 彬 证书编号:2005090号审核人: 黄远富 证书编号:2003204号 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21. 招标条件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投标人资格要求24. 招标文件的获取25.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发布公告的媒介37. 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015 费用承担1216 保密1217 语言文字1218 计量单

2、位1219 踏勘现场12110 投标预备会12111 分包13112 偏离132招标文件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33投标文件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434 投标保证金1435 资格审查资料1536 备选投标方案1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54 投标1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5开标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 开标程序166 评标1761 评标委员会1762 评标原则1763 评标177 合同授予1771 定标方式1772 中标通知1773 履约担保1874 签订合同

3、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81 重新招标1882 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95 投诉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1评标方法232评审标准2321 初步评审标准2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3评标程序23 31 初步评审23 32 详细评审2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34 评标结果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1. 工程量清单说明272. 投标报价

4、说明273其他说明29第 二 卷 图 纸30第 三 卷 施工组织设计31第 四 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3目 录34一、投标函部分35二、投标文件36 目录37(一) 投标函38(二) 投标函附录39(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0授权委托书41(四) 投标保证金42二、商务部分4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44 目录45 工程量清单46 三、技术部份47四、资格审查资料48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49 目录50(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1 授权委托书52(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3(三)项目管理机构53 主要人员简历表54(四)近年财务状况表55(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5、表56(六)信誉证明57(七) 其他资料58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綦江县三江派出所迁建工程已由綦发改20103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綦江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綦江县三江街道绕城大道旁,建筑面积1200,檐高为10.2米,三层砼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和条形砖基础,弃土外运2公里,砼按自拌砼计算;平基土石方总填方为1632.4立方米,总挖方为4482.3立方米;原施工图中坐式大便器更改为蹲式大便器,其余不变。其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投资额约240万

6、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审查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须遵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9日15时起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网址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须最迟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收。5. 投标文

7、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为2012年2月8日10时30分,地点为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县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工商银行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綦江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 綦江县古南街道交通路29号 联系地址: 綦江县文龙街道龙角路6-1号邮 编:401420 邮 编: 401420联系人:袁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8、电 话:13896095572 电 话: 023-4866477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綦江县公安局地址:綦江县古南街道交通路29号联系人:袁先生电话:1389609557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綦江县文龙街道龙角路6-1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3-486647761.1.4项目名称綦江县三江派出所迁建工程1.1.5建设地点綦江县三江街道绕城大道旁1.2.1资金情况计划投资额约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1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位于綦江县三江街道绕城大道旁,建筑面积1

9、200,檐高为10.2米,三层砼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和条形砖基础,弃土外运2公里,砼按自拌砼计算;平基土石方总填方为1632.4立方米,总挖方为4482.3立方米;原施工图中坐式大便器更改为蹲式大便器,其余不变。其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投资额约240万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审查范围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财政评审报告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

10、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2008-2010各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保留性或否定性意见;3.业绩要求2006年-今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4.信誉要求(1)2008年-今没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2) 2008年-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3) 2008年-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证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及以上

11、资格(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6.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 提供投标单位2011年1月-2012年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 (上述所有人员应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否则提供投标单位2011年1月-2012年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24 日12时前;1.1

12、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 1 月 24 日17时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网址: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 1 月 24 日12时前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2月 8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

13、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限价为 万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暂定价 元);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限价详见网上发布“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和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按0分处理。投标总报价和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均最迟在开标前三天公布。3.2.1工程款计价和结算原则1、计价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的规定

14、执行,组价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2、结算原则:结算总造价中标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等+措施项目包干费+暂定金额招标部分按实结算金额+其它项目费(若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实结算金额+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3、中标综合单价即为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4、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由招标人、监理、

15、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5、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经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审核并报财政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上述情况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准进行比较。调整方法如下: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的规

16、定执行,组价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下浮5%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以下办法调整:投标报价中已有的项目的价格按投标报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其价格根据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价格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确定,经审计认定后进入结算。变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

17、QDGZ-2009)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綦江县财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相关规定主要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政策影响和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预算的,由建设单位向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作为追加(减)工程预算的依据,其中:投资增加10%以上、绝对值在100万元以内的和投资增加10%以内、绝对值在100万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审批;投资增加10%以上、绝对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报批”。6、措施费包干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新增和施工工艺变化和投标人措施报价项目漏项等所有因素而

18、引起措施费变化,其措施费均按措施项目中标价结算。7、其它项目费:按实际发生金额及规定计算。8、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实结算金额:按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按实结算。9、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10、税金: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11、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合同规定执行。3.3.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金 额:4万元形 式:电汇或转帐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帐。提交帐户: 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綦江支行提交帐号:100482642350010001备 注:1、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

19、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将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查验。2、若各投标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文件处理。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不得参加评标。3、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投标资格。4、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5、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串标

20、、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工程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1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6年-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需评审的10项主要清单项目各一式三

21、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查材料部分:资格审查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 装订要求1、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材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或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

22、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封面加盖本单位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印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材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3、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公 章)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县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工商银行对面)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 2 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綦江县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万代商城3楼,工商银行对面)。5.2开标程序按投标须知5.2条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綦江)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

24、选人。7.3.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间和方式: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缴纳入业主指定账户(现金、电汇或转账),再签订施工合同。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为:视工程进度和履约情况逐步返还,不计利息。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2)执行;2.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其它工程款支付基础完工后支付工程合同价30%,主体完工后再支付工程合同价3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95%,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按规定返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

26、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可有效。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在现场通知,其投标文件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离开。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若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虚假资料,其资格申请将被视为不合格,同时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按

27、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填写的内容齐全、符合要求。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签字和盖章的资格审查材料将被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应当采用本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7、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合格条件进行评审。(2)投标人满足全部合格条件标准时,才被视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才能成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

28、。2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证。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4财务状况提交2008-2010各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财务状况良好,无保留性或否定性意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资质,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

29、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提交职称证书及投标单位2011年1月-2012年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复印件,开标时出示原件。7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上岗证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人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2011年1月-2012年1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凭据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开标时出示原件。8业绩2006年-今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已竣工合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提交合同协议书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30、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应有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单位各方签字盖章),开标时出示原件。注:1、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全部满足要求。2、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第八章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材料中附上满足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3、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带上有关资料的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备查,凡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其资格审查将被视为不合格。4、中标人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成员必须长驻施工现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项目班子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并且不

31、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证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

32、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33、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采用网上公布答疑形式澄清(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网上公布方式(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在綦江县招投标信息发布网和綦江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材料等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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