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节点改造道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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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江北区五里店节点改造道路绿化工程招标编号:cqyxdl2011-2011-1203招 标 文 件招标 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2011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本次招标公告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9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5六、合同的授予19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目 录21一

2、、投标函部分22(一)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25(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6二、商务部分30(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0(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电子文档(刻录为U盘)30三、资格后审资料36第四章 合同条款39合同协议书39合同通用条款43合同专用条款60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66第六章 工程施工图纸69(另行成册)69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70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YXDL-2011-120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北区五里店节点改造道路绿化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江发改投20105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3、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绿化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江北区五里店街道五里店立交和胡家岩处。2.2规模:道路全长约460米,路幅宽26米,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道级;右转匝道全长120米,路幅11米,路幅回头匝道全长65米,路幅11米。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的园林绿化等所有工作内容(中央分隔带、地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

4、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1投标人须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006年至今具有已完工的园林绿化200万元以上的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地入渝企业须提供入渝备案登记证。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3日9:00 (北京时间)起自行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4.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4.3投

5、标人在2012年1月17日12时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1月19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4本工程于2012年2月6日14时00分,在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川联系电话:67564116 2012年

6、1月1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江北区五里店节点改造道路绿化工程21.1工程地点江北区3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1.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1.4质量要求所有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植物均应保证在竣工验收后二年内苗木存活率达到100%。严格按苗木规格选苗(详见工程量清单),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枝干、根系造成机械损伤的,应在伤处截枝截根,以防病菌感染。绿化工程管养期 灌木为一年,乔木为二年,在管养期内,苗木存活率不得低于100%,

7、否则,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或补栽,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6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72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中央分隔带、地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图说(照片)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苗木采购、苗木栽植、抚育管养、节点景观工程等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83.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111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渝建发2

8、00927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定额和配套文件。1214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1315.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提交要求1.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现场刷卡方式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13 时30分至14 时 00分前先到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通过刷卡(银联卡)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由区交易中心出具交纳投

9、标保证金凭据。1.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区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用现金方式支付,代理机构出具已交纳招标文件的凭据。2、投标人凭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和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凭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区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详见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场内LED屏上发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凭据和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凭据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投标人凭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签收投标文件凭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地点详见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场内LED屏

10、上发布)。4、投标保证金退还4.1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4.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返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证金退还时须持有效证件(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单位的基本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以及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原件))后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141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上传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

11、”;2012年1月13日9:00起自行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各投标人在本工程的招标期间应随时登录“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2012年1月 17日12时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2年1月17日12时后,若投标人仍有质疑,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作答。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2012年 1 月19 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江

12、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12/19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投标函部分三份(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部分三份(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只提供一份);资格后审资料三份(资格后审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620.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2年2月6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2年2 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723.1开标会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江北区

1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向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投标人应向接标人出示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否则接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8 2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3款1932.1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递交时间: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合同签订前交予招标人2032.3担保的退还见合同专用条款第41条2113.7最高限价及编制依据本工程实行最高限价招标,招标人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工程特点、市场行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

14、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公布。投标总报价或任一一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绿化工程:(1)灌木的综合单价在每株成本价的基础上加0.8元作为招标最高限价;(2)乔木采用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材料执行市场价格; 工程人工费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第10期公布的市场人工价格执行;税前总造价下浮10%(按市场价格进入的乔木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下浮);名贵树种和景观树种价格暂定,实施时由业主核价。22其他说明开标前须查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未携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当场退还给投

15、标人。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招标日程安排4.1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组织

16、公开开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形式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

17、、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文件、补遗文件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

18、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六章 工程施工图纸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7.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有可能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2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19、。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2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

20、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担保”的规定执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或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作为解释的依据。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资格后审资料三部分组成。12.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12.

21、2.1 施工投标承诺书;12.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2.2.3 十项主要清单报价表;12.3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12.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2.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电子文档(刻录为光盘和U盘各一份);12.4 资格后审资料包括的内容12.4.1营业执照;12.4.2资质证书;12.4.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2.4.4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要求;13.工程计价、报价、结算13.1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13.2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施工投标承诺书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金额一致,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

22、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作废标处理。13.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13.3. 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 为暂定金额,投标时各投标人统一按 万元填报(随最高限价一起发出) 。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照暂定金额填报并进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否则为废标。13.3.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

23、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照暂定金额填报并进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否则为废标。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参考相关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的要求以及按招标人所提供植物图片的要求实行自主报价,。该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费、机械、苗木费、栽植综合费(即:包括苗木

24、转运、二次搬运、栽植地清理、整地打窝、栽植、底肥、客土、浇定根水、树干缠裹、修剪、大树栽植机械使用、D6cm以上乔木支撑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缺陷修复、植物抚育管养费(即:包括抗旱浇水、除蘖、除草、团窝、松土、施肥(每年春秋季各一次)补植补造、病害虫防治等费用)、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费、承包人认为完成本项目需要填报的其它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同时建设合同工期内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内。13.5绿化植物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规格指标,且应是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

25、害的优质苗木。苗木到场后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确认后,方可种植。并且所有植物均应保证其在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存活率达到100%。凡是死亡的植物必须免费更换、重新种植,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实施时,不再调整。13.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7本工程实行投标总报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招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结算原则:见专用合同条款第33条。 13.9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按实结算。13.10本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

26、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 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27、,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5.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各投标单位的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交款收据联原件办理退款手续。16.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17.标前会(答疑会)17.1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

28、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条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条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4条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和解答。澄清和解答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17.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18.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8.2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8.3投标函部分的要求

29、:施工投标承诺书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承诺书无效。18.4商务部分的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表格,电子文档(刻录为光盘和U盘)采用Excel文件,其内容应与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一致,不一致时以书面为准。18.5资格后审资料的格式要求:无固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8.6法定代表人应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且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

30、9.投标文件的密封19.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的的投标文件袋),资格后审资料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封面上应用白纸粘贴并打印“资格后审资料”字样。A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装订成册后,装入统一的“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电子文档(刻录为光盘和U盘)装入统一的“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资料装入一袋中,袋上注明“资格后审资料”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D“投标函部分

31、”、“商务部分”和“资格后审资料”三个小袋装入统一的投标文件大袋,大袋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19.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三份(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三份(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电子文档只提供一份);资格后审资料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9.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9.1、19.2款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32、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明确的递交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20.2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

33、组成部分;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22.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3)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3.开标23.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4、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23.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开标时验核其合法身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3.3按规定提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和开标;23.4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1) 由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须知第23.2款规定;(2)

35、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3) 经确认密封完好后,由开标组织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相关内容。(4)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案。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签字或加盖公

36、章;(3)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工期的要求;(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并且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改动了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或填报了有选择性的报价;(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24.2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的任一部分被确认为废标,则该投标文件为废标。25.评标25.1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工程的评标工作。25.

37、2本工程招标活动全过程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26.过程的保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8.2.2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性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 投标文件的评审28.1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资格后审资料通过符

38、合性审查达到下表所示全部合格条件,即为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资质证书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叁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2008年-2010年)承担过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4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事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园林

39、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及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来(2008年-2010年)至少完成过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个。(2)项目班子成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项目班子人员配置,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各1名。(3)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注: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必须与投标书中所述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园林事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园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意见

40、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提供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缴纳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以上所有资格后审资料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资格后审合格单位的投标文件将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认

41、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后审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计分。经过资格后审或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时,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仍具有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8.2详细评审28.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确认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2.2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招标人修正算术性错误的原则如下: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

42、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并修正总价。28.3评分标准与办法 (综合评估法)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必须与投标承诺书的报价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只采用通过资格后审和初步评审的全体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报价,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将不予采用。28.3.1分值构成工程量清单总报价80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总分20分,主要清单项目10项,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分。28.3.2

4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提示:适用于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同理计算主要清单项目基准价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总报价及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在下列范围之外的按废标处理:允许偏差率:-10

44、%至+3 %28.3.3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A)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先得基本分80分,然后将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扣完为止。每下浮1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所有有效报价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每一项先得基本分2分,再与相应单价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O.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28.3.5投标人得分=A+B注: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8.4定标办法首先按照本章第28.1项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

45、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28.2,28.3项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8项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第28.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计分,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得分值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逐一递补并按本章第28项规定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六、合同的授予29.合同授予和拒绝29.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4条所确定的中标人。29.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经评审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但必须是: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评标后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担保。30.中标通知书30.1招标人在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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