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钢装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武钢装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8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施工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3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44. 投标165. 开标166. 评标167. 合同授予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 纪律和监督1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 评标方法292. 评审标准293. 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1第二节专用
2、合同条款321. 一般约定322. 发包人义务323. 监理人324. 承包人325. 材料和工程设备3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37. 交通运输338. 测量放线3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410. 进度计划3511. 开工和竣工3516. 价格调整3617. 计量与支付3718. 竣工验收38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920. 保险3921. 不可抗力3924. 争议的解决39三 、合同附件格式4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51. 工程量清单说明452. 投标报价说明453.其他说明474. 工程量清单47第二卷48第六章 图纸491. 图纸49第三卷5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
3、1第四卷5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施工已经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 2.2工程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世纪英皇19楼2.3工程规模:装饰面积合计约1206M22.4招标内容: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
4、(第二次)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2.5工程施工时间要求: 75 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2近三年(08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和形式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3.3具有完整的符合ISO9001标准系列的质量体系(含装饰装修,以网上查询为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人员。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1年6月16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建设招标投标
5、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牟先生 联 系 人:刘道学电 话:023-68797400 电 话:
6、15123359683 023-68626271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2#大西洋国际大厦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号传 真:023-68797693 传 真:023-68626271 日 期:2011年6月 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2#大西洋国际大厦联系人:牟先生电话:023-68797400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广场F座21-1号联 系 人:刘道学电 话:1512
7、3359683 686262711.1.4项目名称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世纪英皇19楼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全部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8、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完整的符合ISO9001标准系列的质量体系。3.业绩要求近三年(08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和形式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其他要求(1)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4.2是否接受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16时30分前,各投标人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答疑区”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答疑文件。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答疑区” 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答疑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
10、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1年6月 21日16:30前各投标人在重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出质疑并成功提交。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1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6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11、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报价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其装饰内容包括:天、地、墙、强弱电、给排水等室内装饰)以及办公家具、用具、电器设备等。2、编制原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即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装饰工程预算清单,无特别说明,以下“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均指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装饰工程预算清单,并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本工程的风险、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等,按工程量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自主报价。3、编制说明:3.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依据,不得改变清单中
12、的项目编码、项目顺序、项目名称及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等,否则投标报价不予评审,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仔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若清单项目中有遗漏以本工程施工图为依据并视同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3.2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3.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在工程
13、实施时,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施工图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该项目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的项目进行逐项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招标人不接受零报价或负报价。超出招标人所提供清单项目和本工程施工图以外的任何报价及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书所附的“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5 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施工投标承诺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工程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算,当某子项工作内容描述不完整时,投标人应按照完成该子项所必须的工作内容进行报价。任何漏算或少算的工程项目
14、在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视为已隐含在其他清单子项中。3.6 下列办公家具、办公用具、电器、设备(具体要求见附件)按招标人给出的品牌进行采购,中标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取得招标人的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采购的家具必须是该品牌中中上档次规格系列,具体要求见附件。本工程设计费计入基价不得浮动。实际费用按招标人与其设计人签订的协议为准,并不超过“工程项目清单”所示金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七日内由中标人向本工程设计人支付设计费。3.7计价依据:(1)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15、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详见本文件附表七:主要指定材料明细表及相关设备材料表。投标人应将表格中规定材料品牌任选其一、型号、规格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报价。不得调整材料品牌、型号、规格,如擅自调整,视为废标。辅助材料报价: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同时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3)人工工日单价由投标人按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其他计价约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完成本装饰工程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包括
16、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等。投标人应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为依据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施工配合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做好与各专业安装施工间的配合和协调,其配合费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检验、试验、调试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建筑垃圾的外运、运至弃渣点及弃渣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纳入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包括现场水源、电源(含水、电表费)处接驳至投标人自身施工地点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赶工、加班等费用,综合后进入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付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其它费用,并包含在
1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3.8投标人给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总价(含施工费及设备、家具采购费用等)的最高限价和本项目施工费(即不含本招标文件中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装饰工程预算清单第七项电器、设备、家具购买及安装)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的96%88%范围内(含等于)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应对投标总价及施工费总价进行分别报价。3.3.1投标有效期2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凭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本工程名称及标段;3、形式:转帐或电汇;4、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
18、司基本帐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的两个银行专用账户中其中一个帐户。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小时,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展示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项目名称: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码: 5001052011061600802001 项目名称: 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施工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50001004141059866666-0155 投
19、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帐号: 1239052337103010155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任选其一。备注:1、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2、投标人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三天持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帐户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3、退投标保证金时间:1)市交易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0、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 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08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
21、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专用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
22、,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将被认定为废标。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2#大西洋国际大厦招标人名称: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世纪英皇北塔19F装修项目(第二次)投标
23、文件在2011年 月 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5万元;履约担保的方式:转账;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
24、)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支付担保无10.2结算原则工程结算原则:本工程按工程完工进度进行结算,中标人在自己的报价内包干使用。若投标人错项、漏项视为已含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重庆武钢西南销售有限公司装饰工程预算清单中的“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10.3最高限价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83 万元,其中装修施工工程部分(即不含本招标文件中装饰工程预算清单第七项电器、设备、家具购买及安装)的招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39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10130.4
25、0元)10.4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费的收取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该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0.5安全消防等1.中标人在组织施工时应做好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本工程施工完毕后需报政府部门进行验收的安全、消防等由中标人负责并办理相关合格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工程总造价的5%。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26、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7、.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28、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
29、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不允
30、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指定位置匿名质疑。2.2.2招标人
31、针对本工程所发布的答疑或补充通知(含限价通知)均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网址: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获取,答疑或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所发布的答疑或补充通知均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网址: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获取。答疑或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部分等三部分组成
32、。3.1.2投标函部分,应包括以下文件:(1)投标函(招标文件规定格式);(2)参与评分的10项综合单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规定格式);(4)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 清单光盘3.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3.1.5 资格审查部分3.1.6 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函部分2份(正本1份,副本1份);(2)商务部分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清单光盘1份; (3)技术部分2份(正本1份,副本1份);(4)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部分2份(正
33、本1份,副本1份)。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
34、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
35、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ISO9001标准系列的质量体系、“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部分实行明标形式,装订要求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条装订要求。3.7.4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
37、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8、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
39、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40、、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
41、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确定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中标价为原第一中
42、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范围之外确定中标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
43、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