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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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QDJ- 2011-1215招 标人: 重 庆 市 涪 陵 投 资 集 团 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 重 庆 大 嘉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编制人: 证书编号: 号审核人: 证书编号: 号二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总则81.1 项目概况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81.5 费用承担91.6 保密91.7 语言文字91.8 计量单位91.9 踏勘现场91.10 投标预备会91.11 分包91.12 偏离92. 招标文件9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0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03. 投标文件1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3.2 投标报价 113.3 投标有效期113.4 投标保证金 113.5 资格审查资料113.6 备选投标方案1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14. 投标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5. 开标125.1 开标程序13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评标原则136.3 评标147. 合同授予147.1 定标方式147.2 中标通知147.3 履约担保147.4 签订合同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8

3、.1 重新招标158.2 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9.5 投诉1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7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8附表三:问题的澄清1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0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评标方法252. 评审标准252.1 初步评审标准252.2 详细评审标准253. 评标程序253.1 初步评审 253.2 详细评审2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63.4 评标结果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

4、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一、投标函部分 6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5(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66(四)招标文件确书 67(五)最高限价确认书 68二、商务部分 69三、技术部分 72四、资格审查资料部分77(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78(二)上一年度(2010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需要)80(三)投标人简介82(四)其他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84第一章 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DJ-2011-12

5、1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为:13T汽车安检线一条、10T汽车安检线二条、全车型摩托车检测线和流动摩检线各一条,轻型汽油环保线叁条、轻型柴油环保线一条、重型柴油环保线两条(单轴)、复检工位一条(13吨级,制动、灯光)以及相关控制和检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

6、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不含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机动车辆检测线项目安装施工的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

7、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月9日10:00时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东段七号 地址:涪陵

8、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人:陈 江 联系人:张皓凌电 话:(023)72379846 电 话:13983329026 2011 年12月1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东段七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涪陵太极大道15号1.1.4项目名称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1.1.5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3T汽车安检线一条

9、、10T汽车安检线二条、全车型摩托车检测线和流动摩检线各一条,轻型汽油环保线叁条、轻型柴油环保线一条、重型柴油环保线两条(单轴)、复检工位一条(13吨级,制动、灯光)以及相关控制系统和检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1.3.2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不含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机动车辆检测线项目安装施工的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具有良好的商

10、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要求:上一年度(2010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近期新成立企业不需要)注: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书时必须提交所有原件核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做法点击答疑区中质疑区内所对应项目中的“我要提问”,提问承

11、建后再点击“提交提问”即可。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12月21日16时00分后投标人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答疑区中点击“查看答复”直接下载。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9:00-17:00),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

12、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1年12月20日16:00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9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

13、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1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15日以上,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

14、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最高限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形 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转账、电

15、汇等;金 额:拾万圆整;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 号:0154 0164 3000 0073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 号:5000 1310 1000 5020 5903 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上述银行中任一家缴纳投标保证金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023-72240077注:1、投标人在填写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的全称,并于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回执单原件(银行转账单、电汇等)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和提交者,按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 5

16、 日 16:00时止。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各贰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3.7.5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

17、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技术部分中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案面页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沿密封线折叠后,用10-15MM的无色透明胶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方案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施工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其技术部分无效。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袋要求统一使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1.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

18、,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投标函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6.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并密封,封面贴原件清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

19、人及联系电话,此“原件资料袋”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要求,将按废标处理。4.1.2袋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自备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的名称: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公司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东段七号涪陵机动车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在2012年1月9日上午10:00 时前不得开启。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具体格式按第

20、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执行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6号)时 间: 2012年1月9日上午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5.2开标程序(1)招标代理公司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正式开始;(2)由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

21、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同时由监督人员和招标人验证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6)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比较、排序;(7)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本单位做的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功能性演示或介绍。(8)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小袋,并报送评标委员会评审;(9)宣布“技术部分”得分,并当众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小袋,公

22、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10)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有效的得分。汇总综合得分后,由主持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顺序和中标价;(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评标汇总表上签字确认;(1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经济类3人,技术类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和质量担保1.担保形式:通过投

23、标人账户的转账、现金等。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取整);质量担保金为签约合同价格的5%; 3.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中标人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金给招标人之后才能签订合同,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4.退还时间:按工程进度分期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在此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质量担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承包人。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投标

24、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到现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费按

25、中标价的1%计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该项费用并参与投标竞争10.3特别提示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诚信情况、有无行贿记录等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对列入不诚信的企业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保留对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

26、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

27、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

28、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

29、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提出问题(质疑问题应注明工程名称)。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该澄清内

30、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进行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

31、现其缺页或附件不全或有疑问,应在投标投标时间前用规定的形式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提出,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网上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下载或阅读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

32、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2.3.3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或阅读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3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4)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5)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6)资格审查资料部分;(7)商务部分(8)技术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识、密封、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3.2.1 该工程将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分项工程单价和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

34、的相应最高限价,且分项工程量不能变更,分项工程合计金额等于投标总报价,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3.2.2 (1)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重庆市涪陵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作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报价中含税费、设备安装的基础施工、设备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随机备件、专用工具等。(2)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厂家、单价、总价等。(3)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投标报价表与开标一览表不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4)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5)报价时必须注明交货时间及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时间或售后服务承诺不详或无注明,评委将不予评议。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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