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集团搬迁工程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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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搬迁工程冶金石灰建设项目2#套筒窑设备供货、安装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HDL- 11070705招 标 人: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公章)招 标 机 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二一一年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搬迁工程冶金石灰建设项目2#套筒窑设备供货、安装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HDL- 11070705招 标 人: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公章)招 标 机 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编制人:王静 校核人: 周驰 审核人:黄冬梅 批准人: 熊伟 二一一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

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评标及定标14六、授予合同19第三章 合同条款22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34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64第七章 商务标格式73第八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8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DL-11070705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搬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冶金石灰建设项目2#套筒窑设备供货、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500TPD套筒石灰竖窑生产装置成套设备(包括界区内所有钢结构

3、及皮带通廊)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2.2项目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冶金石灰项目施工现场2.3工期:合同签定后240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具有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2)、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类似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月28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主下

4、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月 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注意:第一次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请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

5、账户登记。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大渡口大堰一村80号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电讯大楼四楼邮 编:400080 邮 编:400080联系人:钟红 联系人:王静 张霞电话:023- 68873821 电 话:023-68842191 传 真:023-688447812011 年 7 月 2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搬迁工程冶金石灰建设项目2#套筒窑设备供货、安装21.2工程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31.3交货及安装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冶金石灰项

6、目施工现场4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2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定后240天63招标范围500TPD套筒石灰竖窑生产装置系统设备(包括界区内所有钢结构及皮带通廊)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7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86.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 月 28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答疑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7、售后不退。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规定时限,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信息网(),避免遗漏相关补遗、答疑信息。96.2质疑质疑开始时间;2011年 7 月 28 日质疑结束时间:2011年 8 月 1 日15时00 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106.2答疑答疑开始时间:2011年 8

8、 月 1 日15时00 分答疑结束时间:2011年 8 月 4 日17时00 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自主下载。1116.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1217.1投标担保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2011年 8 月 19 日11:0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招标文件指定收款单位(同一招标编号所列收款单位的全部帐户均视为指定收款单位的帐户),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由企业的基本帐户划付或划付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

9、足的,其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项目名称: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搬迁工程冶金石灰建设项目2#套筒窑设备供货、安装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041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0412 上述帐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将投标保证金

10、打入其中1个帐户中。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5、第一次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3天前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319.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全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2份或u盘1420.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

11、截止时间接收投标资料开始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13时00分接收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1520.3开标会开标开始时间:2011年 8 月 19 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

12、大厅电子显示屏)。1629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无条件支付的银行保函 担保比例:合同价的10%17其它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4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1)付款条件见合同条款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渡口大堰一村80号联系人及电话:钟红 联系电话:023-6887382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讯大楼五楼联系人及电话:王静 张霞 联系电话: 023-68842191传 真: 023-68844781 E-mall:sh-zh

13、aobiao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要求详见技术要求。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合格条件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1)、具有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业绩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

14、也可由两个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一家牵头单位,对该工程负全责。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投标及中标后实施本工程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2)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的合同格式应按在法律上可以约束联合体各方的方式签署;(3)应授权给联合体中的一方为牵头人,并提供由各方法人签署的授权书来证实这一授权;(4)被授权的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各方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承担义务、接受指令,并依据联合体协议确定的账户接受款项。(5)联合体中标后,联

15、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4)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9)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

16、标。6、招标日程安排6.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质疑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开标会举行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作任何补偿。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包括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所发出的招标答疑及其它招标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

17、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函第五章 商务标格式第六章 技术标格式第七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公开发布,投标人自主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

18、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信息网(),避免遗漏相关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作为解释的依据。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

19、标函、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四部分组成。13.1投标函包括的内容(1)独立的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2)独立的或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5)投标保证金;(6)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2张或u盘)。13.2技术标包括的内容技术标除以下内容外,还应包括投标人认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进行完整描述的其他必要内容。(1) 技术规格书(应详细说明产品组成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产品样本)(2) 产品一览表及材料明细表(3) 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4) 证明投标人所投的技术标与招标文

20、件中的技术要求相符的其它资料(特别是必要的工艺流程及能够说明技术标的图样、图纸)(5) 技术差异表(6)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投标产品规格、性能、材质、配套产品提出更为合理的备选方案等)。(7) 产品的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含培训)13.3商务标包括的内容(1) 投标报价汇总表;(2) 设计费报价表(3) 国内设备报价表;(4) 二年期国内备件报价表;(5) 进口设备报价表;(6) 二年期进口备件报价表;(7) 安装工程报价汇总表表(8) 其他费报价表;(9) 商务差异表;13.4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复印件)(3)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4)同类型业绩情况表14、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若发生外币请折算成人民币,并注明币种、兑换汇率)。15、投标报价15.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应对承包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和/或合理推断出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进行自主报价。(1)设计费:参考国家设计收费标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包干使用。报价格式见附表。(2)设备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设备,必须是工艺技术成熟先进的。其报价包括货物从制造厂至项目现场安装前的全部费用,即包括设备制造或采购费用、配套件费、设备预(组)装费、设备和配件及随机工具运达发包人现场的装卸运

22、输费、仓储及保管费、关税、增值税、汇兑损失、利润、税金、保险费、管理费、国家规定的应交税款、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与所提供设备有关的全部费用。报价格式见附表。(3)安装费:参照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其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所包含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等专项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企业管理费(包括保险费、风险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相关定额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本工程的风险、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自主报

23、价。报价格式见附表。(4)其他费用:技术配合、现场技术服务、培训、试生产服务费等以及招标文件认为需要的、适当的其他服务。15.2投标文件报价若投标人或招标人认为有遗漏项目,招标人有权视为其报价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在合同履行中不予增补。合同价格一经确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做任何调整。15.3投标文件有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的,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15.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5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注明。备选方案的报价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表格式。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24、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16.2在特殊情况下,当超过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来说,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17、投标担保17.1投标担保的形式、金额、提交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划付或划付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其投标文件无效。17.2开标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17.3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收到经

25、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7.4未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7.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协议书。(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清晰地标有“正本”、“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函、商务标

26、、技术标、资格预审文件统一采用A4纸,字体:仿宋体。技术标图纸采用A3图幅。填写内容必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8.3投标文件光盘需张贴标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8.4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均应签字盖章。18.5投标文件上不应有行间插字、涂改和覆盖,除非是对投标人写错的地方做必要的修改。此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应在修改处小签。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按投标函、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合订成册(可双面复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19.2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装袋密封,在封袋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

27、标人名称等字样。19.3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9.2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19.5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0.3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以补遗文件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0.4投标截止

28、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都将予以拒绝。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18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22.1.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18、19项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2

29、.2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2.3在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标、评标及定标23、开标23.1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3.2 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5)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0、、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6)主持人宣布评标方法;(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密封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8)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宣读最高限价;(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24、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24.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名,及在重庆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技术、经济专家5名,共计7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工作。2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1、(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2评标原则(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4.3评标纪律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标书以及推荐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不应透露给投标人或其他与此类过程无官方关系的任何其他人。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评标或授标的决定施加

32、任何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5、保密程序25.1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5.2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人在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废除。26 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26.1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初步评审采用符合性审查,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详细评审。26.1.1形式评审:从投标人名称的一致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格式、报价的唯一性及授权

33、委托书的签署与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查。26.1.2资格审查:从投标人主体资格、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查26.1.3响应性评审: 主要从招标范围、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26.2 详细评审: 主要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26.2.1技术标评审:(60分)投标文件一项不满足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技术标为不合格,投标文件为废标。(1)技术标的完整性;(10分)(2)设备配置的完整性;(10分)(3)设备主要技术参数;(15分)(4)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系数;(5分)(5)设备

34、关键元件的先进性;(10分)(6)设备维护性、零件的标准、通用、互换性;(5分)(7)设备电控系统的优越性;(5分)26.2.2 商务标评审:(40分)投标文件一项不满足商务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商务标为不合格。(1)评标价格计算方法:1)进行错误修正,并调整投标总价2)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比较,每发现一项非*号条款偏离(与条款的偏离除外),按投标报价的1%加价,总加价不能超过投标报价的5%。否则视为废标。评标价格投标修正报价+投标报价n1%备注:n表示偏离项数。 3)投标人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多报的配置,或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配置,评标时不核减其报价。(2)评分办法:以评标价格最低的为最

35、优价,最优价得40分,其余评标价格与最优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即报价得分40-(评标价格-最优价)/最优价*1*100(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参与详细评审。(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包括项目数量不足)的,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6、不再参与详细评审。(5)同等条件下,在招标人处使用业绩较好者优先。26.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本投标人须知第5.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26.4错误的修正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检查其计算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而得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除非招标人认为是明显小数点错误,在此情况下,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如果汇总报价与每分项总价的和不一致,则以每分项总价的和为准,修改汇总报价。

37、2) 招标人将根据上述程序修改错误并调整投标的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总价的更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非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的,按其它有效投标人中的该项最高报价修正总价。26.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

38、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6.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和保留的投标。对重要条款的偏差、保留或反对,例如实质上影响了项目的范围、质量或实施;实质上限制了招标文件的前后一致、合同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某人的修正可能导致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竞争地位。2)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存在重大偏

39、离的投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注明有(*)号标注的部分的,一般偏差加价超过投标总报价5%的,重要功能性项目报价漏项(包括项目数量不足)的,均视为重大偏离(优于招标文件(*)号标注要求的除外),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7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27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侯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28.1本工程合同将授予按第27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8

40、.2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部分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9、中标通知书29.1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用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该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2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通知其他投标人未中标。3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3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开具金额为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退还。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

41、标资格。31、签订合同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中标人如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不在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以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招标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 中标金额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亿

42、元0.25%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元以上0.004%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中标金额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

43、5(万元)33.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3.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3.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34. 纪律和监督34.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4.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44、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4.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45、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4.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全过程接受重庆市招标投标办公室、重庆市国资委驻重钢监督办公室、重钢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34.7其他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30号令,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较多雷同或相似,招标人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法律法规对投标文件重新进行评审。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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