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百梁平商场装饰工程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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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百梁平商场装饰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QSLZB20120606招标人: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分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周宣梅 资格(章)渝建【招】20090217 审核人: 李青劲 资格(章) 渝建【招】20090216 2012年6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21. 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投标人资标段格要求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171.1 项目概况1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7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71.5 费用承担181.6

2、 保密181.7 语言文字181.8 计量单位181.9 踏勘现场181.10 投标预备会181.11 分包181.12 偏离182. 招标文件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9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93. 投标文件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 投标报价203.3 投标有效期203.4 投标保证金203.5 资格审查资料20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26.1 评标委

3、员会22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37.4 签订合同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 投诉2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1. 评标方法342. 评审标准342.1 初步评审标准3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3. 评标程序353.1 初步评审35

4、3.2 详细评审3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4 评标结果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531. 一般约定531.1 词语定义53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531.5 合同生效的条件53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531.7 联络532. 发包人义务532.3 提供施工场地532.8 其他义务533. 监理人53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544. 承包人54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44.2 履约担保544.3 分包544.11 不利物质条件545. 材料和工程设备54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54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4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57. 交通运输55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557.2 场内施工道路55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558. 测量放线558.1 施工控制网55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5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55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559.3 治安保卫559.4 环境保护55增加下列项:5510. 进度计划5610.1 合同进度计划5611. 开工和竣工56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56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5611.6 工期提前56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613.1 工程质量要求

6、56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56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5715.3 变更程序57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57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5715.8 暂估价5716. 价格调整57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5717. 计量与支付5717.1 计量5717.2 预付款5817.3 进度款5817.4 质量保证金5817.5 竣工结算5817.6 最终结清5818. 竣工验收58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818.3 验收5918.5 施工期运行5918.6 试运行5918.7 竣工清场59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59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919.7 保修责任5920. 保险59

7、20.1 工程保险5920.4 第三者责任险5920.5 其他保险59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5921. 不可抗力59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59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5924. 争议的解决60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60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6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8一、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投标报价说明681. 工程量清单说明682. 投标报价说明68二、工程量清单如下:71三、推荐材料表:71第六章图 纸731. 图纸目录742.图纸7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8目 录79一、投标函部分80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4(三) 投标

8、函86二、商务部分8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1三、资格审查部分92(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95(二)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6(二)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7(三)项目管理机构98主要人员简历表98(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9(五)其他资料99四、技术部分100施工组织设计102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03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0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03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04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百梁平商场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SLZB201206061. 招标条件重百梁平商场装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

9、平发改发201296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装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人民东路1号。2.2工程概况:本工程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负一层、一层,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二标段为二、三层,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该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2.3计划总工期:50 个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

10、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标段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中其中一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 6 月 27 日;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月 27 日起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

11、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4.3 每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一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

12、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6月27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中心财富汇5-101.1.4项目名称重百梁平商场装饰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县城梁山镇人民东路1号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1.2.2项

13、目投资国有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室内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5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

14、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提供任职文件)、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三类人员”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业绩要求在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之间)以来1个及以上已完工的业绩。(类似合格工程是指:1个合同工程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商场装修装饰工程)注:提交中标通知书和工程

15、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注:提交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提供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4.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注:提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提供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

16、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注:提交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有效的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造价员提供全国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

17、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建造师注册证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网站查询为准,若查询不符或无记录,则按废标处理;建造师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则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时,前14项所要求的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备查,投标人不能提交原件或提供不全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18、截止时间2012年 6 月 30 日17:30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质疑(不计名),截止时间后的疑问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 7 月 1 日17:30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 6 月3

19、0 日17:30时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不计名)提出疑问。2.2.2投标截止时间一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2 年 7 月 17 日 9时00 分至 2012年 7 月 17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一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 7月 17 日9时 30 分二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2 年 7 月 18 日 9时00 分至 2012年 7 月 18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二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 7 月 18 日9时 30 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

20、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17.1.5中明确。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

21、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本工程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无须装订“表9 单价分析表”,但在报价U盘中必须有“表9 单价分析表”,在中标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自行提供一套完整的书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且必须与报价U盘中的内容一致。注:投标人须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备份一份电子档到U盘中,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电子档文件应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不得设置打开密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4.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

22、写的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5.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 本工程一标段暂定金额为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将此暂定金额纳入投标总报价中;本工程二标段暂定金额为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将此暂定金额纳入投标总报价中。8. 计价依据:(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

23、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本工程的风险、根据本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等,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自主报价。(2)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材料均进入报价,且原则上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投标报价时的主要大宗材料,由投标人在推荐的三个厂家中任选择一个厂家及品牌按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中标后的价格和品牌均不作调整。所有计入报价的材料价格均视为到达工地结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输、采保、装卸及所有运杂费和其他费用)。各种材料均应符合行业标准,主要材料必须要提供绿色环保认证资料。(3)人工工日单价由投标人按市场价格并结合自

24、身实力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与最高限价同时发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范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计入投标报价,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同时发出,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

25、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签定合同时,应将“专项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单列并计入合同总价中。工程结算时,“专项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按实调整。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未发生的不计取。 (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9)其他计价约定:投标人的投标报

26、价是完成本装饰工程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为依据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检验、材料检测、试验、调试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建筑垃圾的外运、运至弃渣点及弃渣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纳入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包括现场水源、电源(含水、电表费)处接驳至投标人自身施工地点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装饰过程中打孔、开槽、塞缝及零星修补工作。按照政策文件和招标人有关现场文明、环境保护、消防等管理要求需由投标方自行设置的现场标识、器具等费用(另:

27、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纳入投标总报价中,工程实施后需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本工程总协调配合服务费按投标总报价的3%计取,纳入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工程结算1、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无论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量差大小,子项综合单价均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

28、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单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2、暂定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若招标文件明确以暂定价计入投标报价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标人报价,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结算时只对招标人核定单价与暂定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数量根据工程结算数量确定),该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3、措施费:

29、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合价与中标价中分部分项合价相比,浮动比例在5%内,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浮动比例超过5%,则以中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为基数,只调整超过5%部分。计算公式如下:若B/C1.05,则A=【(B/C-1)100%-5%】D;若B/C0.95,则A=【(1-B/C)100%-5%】D。A措施项目费调整价B结算价中分部分项合价C中标价中分部分项合价D中标价中措施项目费报价4、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标人在该变更、新增项

30、目启动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A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B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009)、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09)、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其中

31、人工工日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应工种的最低价,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机械价由发包人和监理核定,管理费和利润按投标时相同分部的最低费率计取。5、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2010158号文的规定标准进行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6、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7、税金: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税金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税金由招标人代扣代缴。8、合同约定费用:(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施工要求,并就用工数量和

32、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招标人提出施工签证。减少项目也无条件接受。(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9、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核算,设计施工图若有不妥、不当、不完善、不清楚的地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有错误的,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招标人将作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无论投标人是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复核和补充,其投标报价均将被视为已涵盖全部工作内容,除合同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事项外,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动。投标人不得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或工程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的描述与实际不符或属于招标范围内而工程量清单没有

33、的项目为由免除其实施工程建设的义务,且不得因此得到额外支付。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转(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 7 月16 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过程的时间差风险);,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 7 月17 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过程的时间差风险);投标保证金进账凭据须标注项目或工程名称(项目或工程名称可简写为:重百梁平装饰工程 标段)。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账号如下:开户名: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3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1-460101040006370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5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5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提示: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汇)出,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或进账凭据未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金

35、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2、投标保证金进账凭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提供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09年6月-2012年6月)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 2 份(技术部分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

36、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制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统一制作的专用面页;纸张A4白纸;A3号图幅,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角,不得夹带空白纸张,不得采用彩色打印,不得出现残页、倒装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露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采

37、用在左侧打孔(3孔眼)用白色棉线装定后粘贴“施工方案”封面,封底加一张白纸,棉线不得外露,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标注任何记号。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技术部分为0分。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统一制作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

38、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 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 “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一个大袋装不下,可装两个大袋)。7. “资格审查部分”袋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单独递交。8.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 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在2012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 (单位盖章)4.2.

3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标段开标时间:2012年7 月 17 日9:30分 二标段开标时间:2012年 7 月 18 日9:30分开标地点: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查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5)随机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照宣

40、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总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无质疑或投诉,则在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资金担保(电汇或转账)2.履约担保的金额

41、:中标金额的10%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打到指定账户,作为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返还时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3.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7.3.2支付担保招标人提供对等金额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银行保函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 本工程将对投标总报价及10项主要工程量清单进行限价。招标人将再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10.2参加开

42、标会的人员要求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须手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开标时递交给主持人。4.若出席开标会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10.3廉政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经济犯罪行为记录,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10.4废标条款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43、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投标保证金不满足要求;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预付合同暂定价的10%,每月底付已完工程的50%进度款(不扣除预付款),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审定后,扣除保修金3后十日内一次付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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