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电排站改扩建工程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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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B1281-2建设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二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需知前附表6一、总则121.1 项目概况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5 费用承担131.6 保密131.7 语言文字13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招标答疑141.11 偏离141.12 分包14二、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5三、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83.4 投标保证金183.5 资格后审18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四、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五、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25.3 开标程序22六、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226.2 评标原则236.3 评标23七、合同授予247.1 定标方式247.2 中标通知247.3 履约担保247.4 签订合同24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58.1 重新招标258.2 不再招标25九、纪律和监督25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5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69.5 投诉26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附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格式)27第三章 评标办法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9一、合同协议书50二、合同通用条款52三、合同专用条款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0第六章 图纸6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64一、投标函6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9三、授权委托书70四、投标承诺函71五、开标一览表7

4、2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73七、劳务分包资料73八、投标保证金73九、项目管理机构74十、资格证明资料76十一、招标文件评标需要其他资料78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79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80第一章 招标公告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14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一、 项目综合说明:招标编号:ZB1281-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

5、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芙蓉区东岸垸,砂咀子泵站汇水面积544公顷,设计内水位29.5m,最低运行内水位28.5m,最高运行内水位30.5m,此次砂咀子电排站设计流量35.5m3/s。工程总投资概算约9500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约480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约2800万元(其中设备费用约2600万)、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约180万元、临时工程及措施项目费约350万,预备费及独立费用等约120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长沙市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预留预埋、安装(设备采购由招标人另行进行政府采购)、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临时

6、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施工工期:180天(日历天),其中2013年3月底汛期前必须完成地下主体工程;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二、 资格合格条件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投标人必须是纳入湖南

7、省水利厅发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水利施工业绩;4、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水利施工业绩;5、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从

8、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6、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或业主证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其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原件备查;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3月-2012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等均须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

9、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

10、金额(人民币):90万元整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8日至2

11、012年10月2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五、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0月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整。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需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 标 人名 称: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5栋10楼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731-88889605 传 真:0731-888896073项 目 名 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4建 设 地 点长沙市芙蓉区5资 金 来 源财政拨款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7招标范围

13、包括长沙市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预留预埋、安装(设备采购由招标人另行进行政府采购)、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临时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工程量清单为准。8计 划 工 期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其中2013年3月底汛期前必须完成地下主体工程。9质 量 要 求合格10保 修 要 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 勘 现 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不管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视投标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结果考虑进投标报价中。1

14、4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2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1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16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17偏 离不允许18分 包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0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2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3日09:00 时2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 投标人应另提交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2份,装入信封内并注明投标人及项目名称简称,与

15、商务标一起密封。2、 商务标书的投标报价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相应电子文档完全相同,如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内24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90万元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提交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收款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 户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 缴纳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到账为准)。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在进账单用途

16、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芙蓉区砂咀子电排站改扩建(土建)工程)。25近二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1年26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7年8月-2012年8月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8签字或盖章要求1、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部分的已注明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汇总表等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 投标函部分的开标一览表、商务部分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投标报价书封面都应由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盖其执业专用章,并在开标一览表后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如本单位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委托有造价

17、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预算,并附委托合同原件、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上述规定处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3、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书封面和工程造价汇总表没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盖其执业专用章的;没有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的;非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没有附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委托合同、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没有分别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盖章不完整的。则投标报价计零分,并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算术平均。4、 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29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资格审查

18、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2份。30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31封套上至少写明招标人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 800 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经济类和技术类专家组成,共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是否授权评

19、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3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38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有关约定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前将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9其他(1)投标人在

20、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根据长发改2011229

21、号文的规定,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人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5)投标人对公示的招标控制价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前三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6)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0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 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报价按附表 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41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

22、控制价,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 号文)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共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同)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拟任

23、安全员同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3月-2012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对未达到上述

24、要求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含)以上的项目任职,招标人将在开标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为不合格投标人,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43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45奖项加分本项目为总投资概算约10000万元,其

25、中土建工程费用约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因未达到或不符合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奖项评奖规模标准,所以,信誉评审计分表第二项“工程获奖情况”评分时只对水利类工程获“省优质工程、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芙蓉奖、鲁班奖”奖项及相应省外奖项予以加分。因本工程为水利项目增设“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为加分项,加分额和加分规则与鲁班奖一致。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一致,则该获奖工程可加分,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

26、模及面积要求为准;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

27、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企业资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上述第(1)、(2) 、(4)、(5)款为资格审查合格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要求;第(3)款为一般性要求;(2)、(3)项评标时按附表4:“信誉评审计分表”的内容评审计分;1.4.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

28、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29、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

30、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拆迁情况等条件。招标结束后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招标答疑1.10.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1.10.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

31、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1.12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其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满足合同条款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不足 15 天,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

33、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3.1.2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承诺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劳务分包资料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评标需要其他资料3.1.3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投标报价预算文件。3.1.4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

34、文的综合评估法()附表 2“技术标评审表”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包括劳动力计划和主材计划);(7)施工设备;(具体详见第八章)3.2 投标报价3.2.1 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3.2.2 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2.3 本次招标采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35、执行,报价按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不设标底,但设投标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和综合单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请于招标控制价发布时间止的前3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招标控制价。3.2.4 投标人预算书中的单价在澄清时不得修正。3.2.5 报价依据及说明:(1)工程施工图纸;(2)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2008】16

36、号关于颁发的通知,湘水建管【2008】3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人工和材料价格意见的通知;(3)2002年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水利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定额。(4)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水利工程概算预算补充定额、水利部水总【2006】140号水利工程概算预算补充定额(水文设施工程专项)(5)2012年第4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6)执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3.2.6 公示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专业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单

37、价、包干价等,投标人必须按公示金额进入报价,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3.2.7 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3.2.8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方应该认真核对,发现漏项或工程量有误等问题、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相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所涵盖的内容有漏项或内容描述错误、分析工程计算错误引起清单工程量变化等,请在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及时提出。否则视为此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

38、期的,招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按前附表第 24 条。3.4.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后 5 日后无息退还。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无息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

39、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的。3.5 资格后审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原件数量)。(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企业纳入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证明文件(5) 企业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6)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7)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8) 按湘建建2010109号要求配备的关键岗位人

40、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同时提交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9)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10)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11)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12) 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13)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3.5.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

41、(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注1: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附表4“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为“1”、“2”、“4”、“5”的信誉评审项目须提供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的不予加分;序号为“6”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信誉评审计分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装在一起。注2:类似项目经历有效时间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发时间为准

42、。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类似项目经历,还应提供政府或相应职能部门的网址和查询途径,否则该类似项目不能作为评标计分的依据。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43、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标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3.7.5 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4.

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4.1.2 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标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分3个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和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函部分”或“商务部分”或“技术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相应章节的规定。4.1.3 未按本章第 4.1.1、4.1.2 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技术标无效,并退还给投标人。4.1.4 投标人应仔

45、细核对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数量与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装在一起,可不密封,但要注明所提供原件的清单(格式见本章附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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