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2202034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学院秘密文件的收发、阅读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秘密文件的阅读、保密管理,确保秘密的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秘密文件包括中央秘级文件、省委秘级文件和所有学校秘密载体。第三条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第四条校办公室负责秘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机要秘书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保密管理。学校保密委员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第二章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第五条收发秘密文件由学校办公室的机要秘书负责,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第六条传递秘密文件,应当包装密封;秘密文件的信封上应当标明秘级、编号和收发件单

2、位名称。传递、领取秘密文件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不得转送。第三章秘密文件的阅读第七条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人员的范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阅读传达范围。第八条发至县团级的秘密文件,供副处级以上及其他相当职级的党员干部阅读。第九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阅读秘密文件,除仅限于党内阅读的外,原则上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员干部相同。第十条阅读秘密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四章秘密文件的管理第十一条秘密文件由机要人员接收、管理,文件交接和签收要严格履行手续。文件必须

3、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由专人管理。第十二条文件传达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室集中进行,传达时不得录音、录像和记录。第十三条绝秘级文件不得复制、汇编;机秘、秘密级文件确需复制、汇编的,应当经制文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一)复制秘密文件,不得改变其秘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二)复制秘密文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第十四条每年定期对秘密文件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文件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第五章秘密文件的销毁第

4、十六条销毁秘密文件,应当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秘密文件,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文件,应当采取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秘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秘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销毁磁介质、光盘、U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第十七条用于记录秘密文件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的登记簿,应当由专人妥善保管。第六章罚则第十八条涉密人员或秘密文件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学校保密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或给予行政记过或除名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