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宣贯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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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宣贯培训,主讲: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庞宗琨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讲解主要内容,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解读及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

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一、公 告,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1、03清单计价规范存在的不足(1)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后期执行困难。03清单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但对于招投标后合同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缺乏相应的规定。(2

3、)缺少条文说明,造成规范理解困难。,(3)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的政策措施滞后。现行评标定标办法不完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文本不配套,对招标、合同示范文本中相关约定缺乏指导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和合同价的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对价格风险进行明确描述,造成投标方承受的风险过大,有失公正;对工程纠纷缺乏指导性。,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4)计价规范应用的环境条件尚不健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企业定额和造价指标数据库尚未建立健全;工程量清单计价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建筑市场机制及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3清单计价规范修订

4、的要求 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要求规范进行相应修订。2002年,全国人大就建筑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黑白”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多头审查、久拖不结,造成工程款拖欠严重,进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以此为背景新文件陆续出台。同时结合建设工程计价的改革,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规费、措施费等文件也有较大变化。,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该解释对于工程合同价

5、款如何认定等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2004年10月20日,财政部、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并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

6、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2006年11月22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要求自2007量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发布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成本信息的作用。,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改委、财务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56号令,在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规定,该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应

7、的规定。为统一工程造价的术语名称提供了契机。,一、08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讲解主要内容,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解读及应用,1、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国情。08计价规范充分体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督”的改革思路,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下,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的计价,适宜采用市场定价的充分放开,政府监管不越位,对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的,政府监管不缺位。因此,08 计价规范在安全文

8、明施工费、规费的计取上,规定了不允许竞价。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对于工程款的拖欠问题等给予了重点说明,具有很强的参与性、针对性。,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2、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全面。03版计价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投标中的计价行为,但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指导不强。而08规范是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规范,同时增加了详细的条文说明,更利于贯彻、执行。,3、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针对

9、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在新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4、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 规定更具操作性。新规范对工程施工建设各阶段,各步骤计价的具体做法和要求都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使条文更具操作性。新规范从工程计价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新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08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

10、革的整体效力,更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台阶,二、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讲解主要内容,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解读及应用,1、整体结构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等。条文说

11、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2、正文条文数量2003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5条。2008版计价规范正文条文共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三、08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03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结构:,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规范1 总则2 术语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一般规定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3 措施项目清单 3.4 其他项目清单 3

12、.5 规费清单 3.6 税金项目清单,03规范1 总则2 术语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一般规定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3 措施项目清单 3.4 其他项目清单,08、03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结构:,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08规范4 工程量清单计价 4.1 一般规定 4.2 招标控制价 4.3 投标价 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7 工程价款调整 4.8 竣工结算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03规范4 工程量清单计价 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

13、1 工程量清单格式 5.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3、附录2003版计价规范附录5个2008版计价规范附录6个,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内容上的主要变化(一)计价规范适用范围的扩展(国有项目一律执行,不分大中型,且随着项目施工的进程,工程造价管理向纵深方向扩展;除清单编制及计价内容外,其他内容适用于工料单价法。);招标控制价的设立(原来叫法比较多:如预算控制价、上限价等);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详见下节内容);合同类型的确定(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宜采用单价合同);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增加项目特征);单位工程造价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材

14、料暂估价进入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构成及组价方式的扩展(分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专业项目措施放至各专业附录部分,增加以具体工程量计算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的做法);P5P76,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4、内容上的主要变化(二)其他项目的调整。(内容及名称均有部分修改,叫法更为规范);p5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许多条款均有提及,在讲解广西实施细则时再详细介绍);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调整(提出了许多具有操作性的条款,解决清单调整难题);工程竣工结算(提出结算的依据、程序及时间要求,以解决拖欠工程款难题)。,

15、讲解主要内容,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 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解读及应用,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08年11月开始启动编制工作,2009.1.7日颁布。(大部分省只有贯彻意见)本细则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等法规规章,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16、结合我区工程造价计价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细则总结了广西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经验,针对原计价办法(或实施细则)部分内容执行难、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等问题,在修编本细则时,以清单计价规范为蓝本,将其正文条款的内容细化,并结合我区实际计价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局部的调整。此外,还增补了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及规定、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等内容,使本细则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讲解主要内容,一、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出台背景 二、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三、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四、广西实施细则编制概况。五、08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的 解读及应用,五、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

17、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总则,实施细则的第一章“总则”,主要是从整体上叙述了有关本项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细化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包括的内容,明确了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在各种造价成果文件上的盖章权限。,术语(24个),工程量清单 总承包服务费 造价工程师 项目编码 索赔 造价员 项目特征 现场签证 工程造

18、价咨询人综合单价 企业定额 招标控制价措施项目 规费 投标价暂列金额 税金 合同价暂估价 发包人 竣工结算价计日工 承包人 税前项目,五、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新计价规范把工程量清单与清单计价两套表格合二为一。表现形式上与原清单有些不同,主要增加了报价栏。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3.1.4)P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措施项目清单(3)其他项目清单(4)税

19、前项目清单(5)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组成要素,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组成要素: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与原规定相比增加了项目特征栏。但广西实施细则把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合并为一栏,称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3.2.6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P94,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描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

20、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要求,有的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的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补充项目的设置,3.2.2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

21、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为了与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的计价规定保持一致,措施项目划分为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与国标清单有些不一致。3.3.1措施项目清单分为(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2)其他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3.3.2技术措施项目有两种计价方式:(1)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此,建筑工程编制了许多技术措施补充清单项目。(2)不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

22、式编制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列项方式要列出编码、名称、单位、工程内容、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1)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模板、脚手架,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2)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3.4.1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新增)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检验试验配合费(新增

23、)优良工程增加费(新增)【注释】其他项目由六部分组成,相比03费用名称作了修改:预留金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费暂估价;零星工作项目费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取消了材料购置费(没有明确规定),增加了暂估价;不再分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暂列金额: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 的价格调整而设立。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暂列金额的余额归招标人。,暂列金额,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需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材料暂估价

24、:甲方列出暂估的材料单价及使用范围,乙方按照此价格来进行组价,并计入到相应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其他项目合计中不包含,只是列项;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建设项目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的招标。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指由业主委托检测机构检测时发生的检测费用,招投标时按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计算出一个暂估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暂估价是国际上通用的规避价格风险的办法。,暂估价,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计日工是

25、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对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结算时计日工在现场签证中计取。,计日工,税前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链接)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不需套用定额,可直接通过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报价或自行报价的工程实体项目,该项目报价已含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该项目主要是根据广西惯例(原定额法的税内独立费)设定的。比如

26、铝合金窗、非开挖技术管道敷设以及一些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按市场报价已含了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清单(链接)属新增清单,内容与原清单计价规范没有变化。,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则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

27、或协商解决。,工程量清单实例,五、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风险费用: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在综合单价内考虑。如材料价格风险,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费,其他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前项目费,规费、税金,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构成,暂列金额 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28、检验试验费暂估价 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检验试验配合费 优良工程增加费,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综合单价的构成,一般规定,养老保险单列,不进入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工

29、程竣工结算价中。(详见术语规定)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1.9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1.10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尤其要明确本工程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及其风险承担的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30、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或分担)风险。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如:税金、规费等,应按照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按实调整。,风险费用的分摊原则,风险费用的分摊原则,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合同没约定的采用如下分摊原则:关于材料

31、价格风险的约定及调整办法风险范围: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基准材料价格:需要招标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确定为基准材料价格。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由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材料价格,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

32、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招标控制价的设立,4.2.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4.2.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 本细则;2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西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计价相关规定;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 施工图以外发生的特殊施工措施等费用根据施工现

33、场条件、市场因素给予充分考虑;,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确定(4.2.4),1 综合单价的确定 人工单价按照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定额人工单价执行,材料费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当时当地相应编码的市场材料单价计取,机械台班单价除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可按相应规定调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材料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幅度计算材料价格风险费用。综合单价中的费率(或标准)由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全区实际进行统一制定和调整。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一般按广西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费率区间的平均值计算。2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4、,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规定(4.1.5),1 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2 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取区间的最高值。,其他项目费的计算规定(4.2.6),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或参考如下原则估算。在招标控制价中需估算一笔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 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其他项目费的计算规定(4.2.6),2、暂估价:(1)暂估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2)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检验试验费暂估价应根据分部分项

35、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估算。,其他项目费的计算规定(4.2.6),3、计日工:(1)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用。计日工综合单价应含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2)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价格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价格计算。,其他项目费的计算规定(4.2.6),4、总承包服务费参考下列规定估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

36、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其他项目费的计算规定(4.2.6),5 检验试验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定的费率;6 优良工程增加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定的费率。,有关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备案、投诉等规定,4.2.10招标控制价应在在投标截止日7日前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

37、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五、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投标报价的一般规定,4.3.1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38、。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5.清单组成要素的调整,三、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填报,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分部分项工程综合

39、单价的填报,4.3.4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范围(幅度)内时,综合单价不得变动,工程价款不作调整。调整范围(幅度)可参照本细则第4.1.10条在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4.3.5),(1)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对招标人提出的主要清单项目

40、要提供“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2)08国家计价规范一个清单设一个综合单价分析表,一个表格占用一页纸,显得较为浪费,为此简化了该表格,基本保持原广西做法。,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规定(4.1.5),按(桂建质200622号)规定报价:1 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2 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按以下规定:(1)建筑(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工程取高值,1万3万(含1万,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中间值,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值不得低于最低值。(2)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报价后不

41、再进行投标竞价。,其他项目费报价规定(4.3.6),1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 暂估价:(1)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2)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按照分部分项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计算。3 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5检验试验配合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6优良工程增加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工

42、程量清单计价实例,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合同价款的约定,4.4.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期和规模适中,施工图纸比较清楚,工程量有出入的项目。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半年以内、规模不大、工序相对成

43、熟、工程施工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内,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完备的工程项目,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4.1.10),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对于总价合同来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有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因此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赋予合同约束力(可调),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合同价款的约定,4.4.4在合同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具体约定:1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 工程计

44、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3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4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5 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6 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它事项等。,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

45、决,工程计量,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绘图依据:4.5.4,实施细则对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计量的要求,4.5.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按新计价规范:当合同中未对工程量的计量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作约定时,按此程序处理,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5.5对进度款的规定如下:(1)承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的时间:每个付款周期末。(2)进度款支付申请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包括下列10项内容:,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不含计日工、设计变更、索赔等的

46、费用)+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60%-90%)-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图:新规范工程预付款支付时间及比例要求,4.5.6规定:当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核对时间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及比例的约定时,按下图规定办理:,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索

47、赔与现场签证,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现场签证的处理(4.6.6),如果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有计日工单价的,则按计日工单价计算。(链接)如无计日工单价的的现场签证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在签证单中体现所签证的费用。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应提供计算过程及依据。,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解读及应用,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一般规定(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3)投标报价的编制(4)合同价款的约定(5)工程计量与支付(6)索赔与现场签证(

48、7)工程价款的调整(8)工程竣工结算(9)争议的解决,工程价款调整的程序,4.7.8规定,当工程价款调整因素确定后,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提出并确认调整的工程价款。当合同未作约定或本规范的有关条款未作规定时,按下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的内容,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其他项目费用的调整税金规费的调整,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链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4.4.3),规范中给出了工

49、程量变化时调整综合单价的原则,如合同没 有约定,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4.7.5),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公式(4.7.5),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超过约定的幅度时,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按以下公式计算:。(链接)(1)当Q11.1Q0时,承包人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P1;经发包人、承包人核实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C1.1

50、 Q0 P0十(Q11.1 Q0)P1(2)当 Q10.9 Q0时,由发包人在核实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 P1;经发、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CQ1P1式中:C 是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Q1 是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 是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P1 是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P0 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工程价款的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其他项目费用的调整税金规费的调整,技术措施项目费的调整(4.7.4),(1)以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价方式计算的技术措施费(如模板、脚手架以m2或m3等具体工程量列项时),结算时要重新计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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