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培训:“法商”七项修炼111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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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家“法商”的七项修炼,2,目 录,引言 企业家的法商修炼一 股权与公司治理修炼二 合同法律知识修炼三 担保法律知识修炼四 正确处理与政府、媒体、下属的关系修炼五 投融资法律知识修炼六 善待一生最大的合同婚姻修炼七 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结语,3,-,引言企业家的“法商”,4,从几个案例谈起,问题:为什么这些绝顶聪明的商人最终都卷入风险旋涡中?,5,(一)如何定义法商?,法商(Law Quotient,简称)即法治商数。法商应该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6,(二)企业家与法商,1

2、.企业家“法商”的极度缺失商海行船,安全为上2“法商”的分解3“法商”的练就4“法商”与“智商”、“情商”、“财商”5“法商”与律师企业家,让律师成为你的领航员6“法商时代”的来临7成功企业家面临的最大风险莫过于法律风险,7,修炼一 股权与公司治理,一、企业家与股权(一)股东与股权关于公司法的几个基础知识(1)公司的基本类型(2)基本特征(3)法人与法定代表人(4)子公司与分公司,8,(二)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身份权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权选择和监督管理者权利润分配权股份转让权知情权决议撤销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9,案例:国美股权争夺战,10,11,国美争夺战始末,12,13,14,1

3、5,9.28 特别股东大会,1.重选竺稼为非执行董事 赞成94.26%反对5.74%通过2.重选Ian Andrew Reynolds为非执行董事 赞成 54.65%反对 45.35%通过3.重选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 赞成54.66%反对45.34%通过4.即时撤销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配发、发行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赞成54.62%通过,16,5.即时撤销陈晓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之职务;赞成48.11%反对51.89%被否决6.即时撤销孙一丁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务;赞成48.12%反对51.88%被否决7.即时委任邹晓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

4、执行董事;赞成 48.13%反对 51.87%被否决8.即时委任黄燕虹女士作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赞成48.17%反对51.83%被否决,17,贝恩倒戈 陈晓无奈出局,2011年3月9日,陈晓辞职,18,思考: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力量博弈股权与控制权的关系?,19,反映的问题,家族企业是否应该面临改变经营思路和管理模式股东权益和职业经理人的冲突企业忠诚文化外资入主民营企业中小股东利益如何得到保证,20,(三)隐名投资法律分析,隐名股东是指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股东却为他人(名义持股人)的投资人。对于隐名股东投资的法律效力的判断,应视个案情况而论。如果隐名股东的投资是

5、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隐名投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如果隐名投资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隐名股东是基于各种原因不愿显名,则应当认定有效。对于隐名股东与名义持股人的关系,法律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思自治,允许他们通过合同来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关条文分析),21,(四)股权转让的制度设计,股东内部转让(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特征,股东相互信任了解为了保持这种特征,公司法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规定了严格限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谓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指的是股东人数的多数,而非持股数

6、额的多数,也即以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计算表决票数。,22,第二,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为如果股东会决议既不同意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股东的出资实质上就被锁定在公司,这违背财产可转让的特质。因此公司法规定,如果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的,应视为同意转让。,23,第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

7、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这种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选择权,原有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样规定实际上既保护了出让股东的利益,同时也通过提供优先购买权方式保护了其他股东的利益。,24,二、企业家与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一个全球性的话题1.公司治理概念辨析2.典型公司治理模式介绍英美模式、日德模式、东南亚家族企业模式分享:一个关于公司治理的经典故事,25,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委托代理问题,26,股东(委托人)企业所有者,委托代理关系,经理(代理人)企业经营者,聘用,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代理成本,基本的委托代理问题,27,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公司职工(工

8、会),选举,选举,聘任,选举,监督,监督,党组织,信息不对称,多层次的委托代理问题,机会主义,28,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污染排放,偷逃税,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29,公司治理的热点问题,经理人员的高薪酬股东诉讼事件的大量增加兼并过程中的股东权益保护公司社会使命与股东利益的冲突雇员利益保护与公司经营效率的冲突兼并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知识经济下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30,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三个方面的问题,1.两权分离情况下,解决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2.在股权分散的条件下,如何协调所有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不被大股东侵犯的问题;3.在股东追求

9、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问题。,31,3.公司治理与公司章程4.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分析案例:创始人股权战争无赢家真功夫:没有赢家的控制战 思考:企业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32,修炼二 合同法律知识,33,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一)如何理解合同关于合同的基本知识(二)签约前的法律风险防范1.注意保管公章和合同章2.签约主体资格审查3.签约主体信用调查4.授权代理审查,34,(三)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合同性质2.合同条款法律风险争议解决条款、通知和送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解析3.合同起草权的争取4.合同填写法律风险,35,(四)合同履行法律风险,1.法定期限和约定期

10、限2.变更转让管理3.证据的保存4.及时对账还款计划书的使用借款合同评析及风险管理,36,修炼三担保法律知识,37,(一)保证法律风险,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风险概述,38,1.保证人主体资格风险;2.保证方式;3.保证期间法律风险;4.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的法律风险;5.保证无效的法律风险;6.独立保证条款的法律风险;7.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39,保证担保应注意问题,(1)保证人应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2)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3)保证方式的约定尽量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4)在合同中对保证

11、期间约定的明确具体。(5)发生债的变更及时与保证人就保证签订新的协议。(6)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一定要有编号,并做好衔接(7)注意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40,(二)抵押担保法律风险,基础知识概述 定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抵押担保中,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接受抵押的人为抵押权人。,41,抵押常见法律风险分析:1.抵押物不当的法律风险;2.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的决策程序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3

12、.流押条款的法律风险;4.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5.出租财产能否设定抵押?6.抵押权实现的法律风险;,42,(三)质押担保法律风险,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将其财产权利出质,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其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动产或财产权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提供特定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占有财产的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财务为质押物。同抵押一样,出质人可以为债务人,也可以为第三人。质押业务创新的选择!,43,案例:小

13、额贷款公司担保经典案例分析,44,修炼四 正确处理与政府、媒体、下属的关系,45,(一)企业家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1.企业家切忌僵化与政府的关系案例:企业家告赢区政府后反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刑2.企业家与政府官员最佳境界是若即若离 3.企业家要懂政治不要搞政治,46,(二)企业家要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1.富豪榜或是“杀猪榜”2.善于利用媒体力量3.危难时刻显身手危机公关案例:媒体的力量,47,(三)企业家要正确处理与下属的关系,案例:企业家“东窗事发”缘起下属不满的举报1企业家的“法商”中不应缺少劳动法律元素2企业家VS下属与企业VS员工3其他基本劳动法律常识介绍(略),48,修炼五 投资法

14、律知识,49,你了解这些时髦词吗?,并购、私募、私募股权、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创业板、上市、产权交易市场,50,(一)公司对外投资的方式,1.新设公司投资2.并购投资3.短期投资,51,(二)什么是并购,什么是股权并购?,1.什么是并购?2.什么是股权并购?3.股权并购的优点。4.股权并购的缺点。5.适用股权并购的条件。6.股权并购的三种模式并购案例1和案例2,52,(三)资产并购(略),问题: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选择?案例:律师在并购中的作用。(四)企业拆借的效力及合法化途径。,53,修炼六 善待一生最重大的合同婚姻,54,问题:你的妻子(老公)值

15、多少钱?巴菲特说,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并不是买入哪种股票,而是选择跟谁结婚。,我们先看一下这几位企业家的遭遇,55,土豆网起大早、赶晚集,2010年11月9日,土豆网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拟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申请。计划筹资1.2亿美元。按计划,土豆网将于12月上旬正式上市。令CEO王微始料未及的是,土豆网95%的股权被他的前妻杨蕾申请进行了冻结。,56,法院最终将部分股权给予甚至强制划转给王微的前妻,土豆网的股权结构变动使得“股权结构不清晰”,无法进行公开招股。,57,土豆重启IPO后,2011年6月以来中国概念股暴跌,之前受部分中国公司财务造假的影响,美国投资者连续做空中国概念股,后来美债危机导致

16、美股震荡,上市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历尽波折的土豆网在11年8月17日登陆纳斯达克交易所,其开盘价25.11美元,比发行价29美元下跌13.4%。戏剧化的是,另外两只视频概念股优酷和酷6均走出一波暴涨行情,涨幅双双超过20%。,58,有人在微博上调侃:“听说最近不少VC/PE试图在股东协议中增加条款,要求他们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尤其是优先股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王微看到这条微博后对此添加了一句精辟的注解:“前有新浪结构,后有土豆条款,大伙一起努力,在公司治理史上留个名。”,59,案例 真功夫,60,真功夫,真功夫“蒸”功夫,主打蒸汤、蒸饭。创始人蔡达标、潘宇海核心价

17、值发扬中华饮食“营养”优势,塑造“营养”成立与发展1994年创立于广东东莞的“168”蒸品店04年改名为“真功夫”,08年米饭销量突破5000万份,全国400多家直营店,是直营店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中式快餐连锁企业,是中国快餐五强企业中唯一的中国本土快餐品牌。,公司简介,61,职工培训,经营分店,3亿元,2007年,62,内乱不断,创始人蔡达标与前妻潘敏峰离婚,导致他与另一创始人潘宇海之间的亲情纽带消失,进而引发纷争。在经历问题排骨、二奶门、经济犯罪、对峙公堂,再到如今的锒铛入狱,这一桩离婚案具备了一出都市商战电影的大部分精彩元素。,真功夫,63,内乱不断,2006年9月,蔡达标和潘敏峰15年的

18、感情宣告破裂,两人协议离婚。2009年,“二奶门”让潘敏峰有了机会反击。,真功夫,64,内乱不断,2009年6月2日,潘宇海向真功夫发出审计通知书,要求对真功夫账目进行审计,遭到蔡达标拒绝。2009年7月23日,潘宇海将真功夫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公司股东知情权,并请求法院查封该公司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的财务报告、财务账册以及会计凭证。2010年2月10日,广州天河法院作出判决,判定真功夫拒绝大股东查账审计属于违法,要求真功夫将财务报告、财务账册、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提供给大股东潘宇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账目审计,并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对于该判决,真功夫不服,随后提起上诉

19、。,真功夫,65,内乱不断,2011年清明假期前后,一直保持沉默的真功夫现任副董事长潘宇海与姐姐潘敏峰开始联络媒体,称蔡达标任命了新的董事长蔡春媚,废止不久前任命的原董事长蔡春红。2011年4月22日,经广州市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蔡达标等人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蔡达标等4名嫌疑人执行逮捕。,真功夫,66,祸起何方?,真功夫事件背后折射的是中国家族企业普遍遭遇的阵痛。兄弟争斗、父子反目、夫妻纷争的权力争斗在家族企业中不断上演。家族企业的内斗不仅阻碍着企业的发展,甚至可以毁掉一个企业。,真功夫,67,风头介入,蔡达标与蔡敏峰离婚后,今日资本扶植的对象是蔡达标派系

20、,而非潘敏峰及其弟潘宇海派系。2007年10月,中山联动和今日资本联合向真功夫注资3亿元。之后,真功夫的股权结构为蔡达标、潘宇海各占41.74%,双种子公司占10.52%(其中蔡、潘各占5.26%),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各占3%。后来,蔡达标通过控股真功夫股东之一的中山联动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比例反超潘宇海。今日资本当初的计划是扶植真功夫在两三年后上市,并联手蔡达标对真功夫进行了一系列的“去家族化”改革,实际上是将潘系势力架空。,真功夫,68,功亏一篑,2011年蔡达标的落网,标志着今日资本自2007年入主真功夫后所作种种“去家族化”的努力,宣告失败。蔡达标被捕消息公布后,真功夫首次对外正式声明,

21、称:“鉴于真功夫公司原董事长蔡达标已被依法逮捕,目前不能履行董事长职责,由真功夫公司创始人兼副董事长潘宇海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对外代表公司。”这意味着潘宇海已正式接管真功夫,蔡达标时代已经终结。,真功夫,69,赶集网 杨浩然,(略),70,今日资本,土豆网、赶集网、真功夫掌门人纷纷在临上市被自家媳妇告上了法庭。巧合的是,这三家上演相似“内乱”闹剧的企业背后,是共同的投资人今日资本。一系列的夫妻争产案,也让今日资本女掌门人徐新一下成了风云人物。“见过投得准的,没见过投得这么准的。”微博上有人这样调侃今日资本,“现在徐新该担心京东老板强哥会不会也玩这一套?”三家准上市公司都因家庭纠纷影响上

22、市进程,这到底是巧合,还是投资人今日资本考察不力?人称VC界“女杀手”的徐新为此承受极大压力,并引发了风投界的反思。,71,倒霉的VC界“女杀手”-徐新,土豆:错失上市良机,投资回报降低赶集网:夫妻争产案悬而未决,恐步土豆后尘真功夫:“去家族化”前功尽弃,上市之日遥遥无期,72,(一)婚姻法律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案例:杜双华婚变或掀股权战 企业家婚姻成经营新风险一切都是钱闹的 思考:企业家婚姻关系对公司的影响。,73,(二)善待一生中最大的合同婚姻(三)企业家离婚的风险提示(四)企业家婚姻法律风险防范(1)婚前财产公证;(2)婚前协议;(3)婚后所得约定;(4)增强证据意识(五)继承法律风险谁

23、来坐上这把交椅?,74,阶段回顾:,思考:如何经营好家族企业?中国式家族企业存在问题解决思路分析,75,修炼七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76,中国企业家刑事犯罪情况介绍(19902008),黄光裕、顾雏军、张海、禹作敏、牟其中、李大午、吴英 84位国有平均年龄为53.69岁、104位民营企业家平均年龄为43.68岁逐年上升的趋势;男性90%、女性10%;大部分都获得了极高的社会荣誉;荣登福布斯或胡润富豪榜的有22人。国有:大专学历以上80%,硕士以上30%,民营:大专以上33%,高中以下45%。新的趋势从天堂到地狱有多远?,77,(一)企业家犯罪原因分析,1.企业家自身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

24、犯罪界限认识不清;(2)不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3)人性弱点(4)虚荣2.外部原因,78,(二)国企企业家犯罪罪名,1.受贿罪;2.贪污罪;3.挪用公款罪;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私分国有资产罪;6.行贿罪;7.滥用职权罪;8.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9.各种诈骗罪;10.偷税罪。,79,(三)民营企业家犯罪罪名统计,1.各种诈骗罪;2.各种行贿罪;3.故意杀人罪;4.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故意伤害罪;6.偷税罪、虚开发票罪;7.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8.涉枪支、弹药罪名;9.挪用资金罪;10.职务侵占罪。,80,(四)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家容易涉及的犯罪,1.集资诈骗罪

25、;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资金罪、虚假出资罪;5.合同诈骗罪;6.职务侵占罪,81,(五)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1.非法集资罪(学理上的概念)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非法集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82,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

26、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83,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1、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或自然人,违法从事只有金融机构才能从事的吸收存款业务。行为人面向不特

27、定的对象即“公众”吸收资金。“公众”是指不特定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不确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企业向社会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宣传,以吸引不特定的人群。,84,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同属于民间融资的范畴,民间融资作为二者的上位概念,涵盖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但二者的区别亦十分明显:1、民间借贷是向特定对象借款,只要双方处于自愿,无须有关部门批准。2、非法集资则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特定对象和社会不特定对象。案例:吴英的罪与罚,85,86,豪爽,敏锐,机遇、人脉,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

2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8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

29、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88,集资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89,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n个月里,90,吴英案的焦点,1、到底是个人集资诈骗还是单位诈骗2、借款人只有11人是否构成公众3、是否虚构资金用途,并大量挥霍4、是举报贪官还是供述受贿5、经济制度背景下的犯罪是否该网开一面,91,其他重点罪名介绍:,1.职务侵占罪;2.合同诈骗罪;3.出资类犯罪;4.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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