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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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和依据L2适用范围L3工作原则L4火灾概念和火灾事故分级1.5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L6火灾事故预案体系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2. 2专项指挥机构2.3联动机构2. 4现场指挥部3风险防控3. 1风险调查和评估3. 2风险防控体系3. 3基础设施建设风险防控4监测与预警4. 1监测5. 2预警5应急响应6. 1应急值守6.2 信息报告6.3 基本响应6.4 分级响应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7. 2处置措施6. 3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6.4 响应升级6.5 响应结束7后期处置1.1 善后处置1.2 事故调查1.3 恢复重建1.4 社会救助1.5 评估分析8保障

2、措施8. 1应急队伍保障9. 2应急资金保障10. 3物资装备保障8. 4安全防护保障8. 5医疗卫生保障8. 6交通运输保障8. 7通信信息保障8. 8公共设施保障8. 9基础信息服务保障8. 10科技支撑8.11区域合作保障9预案管理9. 1预案编制9. 2预案审批与衔接9.3预案演练9. 4预案评估与修订9. 5宣传与培训9. 6责任与奖惩10附则11附件11. IXX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架构图11.2XX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流程图1总则1. 1目的和依据针对我市火灾事故的现状和特点,为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 事故,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领导一 元化、决策科学化

3、、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 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XX 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XX省消防条例 XX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XX市消防条例XX市突 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实际,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内发生的,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 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

4、所引发 的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工作。L3工作原则1.3.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 的社会危害。1.3.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 镇(街、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 职能,全力做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L 3. 3属地为主,分工协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 属地负责制,事故发生地的各镇(街、区)镇长(主任)作为 第一责任人,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 立即组织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根据事 故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联动部门按照指令协助灭

5、火 救援工作。1.3.4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 灾防控,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L4火灾概念和火灾事故分级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根据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 级:(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应急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IOO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火灾事故;(2)重大火灾事故(级应急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 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火灾事故;(

6、3)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应急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4) 一般火灾事故(IV级应急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IOOo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1.5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1.5. 1分级应对火灾事故应对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 为主。当火灾事故超出属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 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 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按照省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由省应 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应急响应由XX

7、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一般火灾事故(IV级)应 急响应由XX市人民政府或XX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 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我市应对能力的较大火灾事 故,由市人民政府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当需要调度多个市级专 项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时,由XX市人民政府统一组 织协调应对。L 5. 2响应分级火灾事故发生后,镇(街、区)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 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 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 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 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灾事故发展情况 适时

8、调整响应级别。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或其他需要市级响应的火灾事 故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 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原则上,启动 一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 指挥协调;启动二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人民政府指 定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协调;启动三级响应由市专项指挥机构决 定,由市专项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协调;启动四级 响应由市专项指挥机构决定,由市专项指挥机构指定负责同志 组织指挥协调。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 一般火灾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 应急响应。各镇(街、区)火灾事

9、故响应级别可参照市级层面火灾事 故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L6火灾事故预案体系XX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各镇(街、区)、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本预案是我市处置火灾事故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部 门应急预案是市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火灾 事故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各镇(街、区)、部门的应急预案由 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具体行动方案是参与火灾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 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 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各类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 制

10、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 和扑救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事故的 抢险救援工作。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 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 任、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分析总结我市消防突发事件 应对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 意见,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市火灾事故应 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 障等工作;具体指挥我市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负责组 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指导各地 区指挥部工作;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 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处 置;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 2专项指挥机构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 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应急值班电话:XX,传真电话:XXo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具体承担我市消防突发事件应对 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火灾突发事件 相关工作

12、;承担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处理、 上报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我市火灾突发事件风险 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火灾事故 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我市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负责我市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负责指挥部应 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 联系,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负责现场指挥部的 组建,参与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4. 3联动机构市火灾事故处置联动中心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接收 全市范围内日常火灾的报警和联动处置工作。联动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市有关部门、单

13、位和各镇(街、区), 具体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如下: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 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 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XX供电公 司、各镇(街、区)、市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火灾事故救援需要 临时增加)和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动机构成员。市委宣传部: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负责按照我市新 闻发布相关规定,协调组织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事 故处置部门做好灭火救援现场记者的服务引导工作,负责提供 事故新闻发布口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组织新闻发布会, 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火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市经发局:负责火

14、灾事故现场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保 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 用计划和指令,组织物资调出。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火 灾事故的通信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 火灾肇事嫌疑人。遇重特大火灾以及抢险救援等紧急情况,协 助消防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 全;协助做好道路清障、现场警戒和维稳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助后的有关社会救助、遇 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 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火灾事故中灭火救援所需资金; 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资

15、金保障的其他事项。市住建局:协助消防抢险专业队伍开展房屋建筑火灾事故 中的工程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火灾事 故中燃气等相关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火灾事故 的原因分析,负责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提供房屋建 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机械等救援设备;负责承办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消防工程建设的其他事项;负 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对火灾事故中市政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 救援工作;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供水、排 水设施的其他事项;负责组织协调人防工程火灾事故中处置指 挥和抢修排险工作;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 人防工作的其他事项。市城管

16、局:负责协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火灾事故中城区 道路等相关市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 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市政设施等其他事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火灾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 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在火灾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 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涉及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和道路桥梁恢复的其他事项。市商务局:负责全市火灾事故时灾民和灭火救援人员生活 日用品的货源组织及供应工作。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对受 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火灾事故中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导、 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火灾事

17、故相关生产安全的 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协同属地政府做好受灾群 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 的基本生活;负责承办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涉及应急管理的 其他事项。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急天气会商,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 驻火灾事故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协助指 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有毒气体检测和应急指挥其他工作。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断电或临时供电作, 以及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的抢修作业。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管理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 作;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 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

18、工作;负责组织协调 有关部门开展火灾现场的消防设施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媒体 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消防专业队伍开展灭火救援训练, 指导各类消防应急队伍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负责承办市火灾事 故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灭火救援的其他事项。各镇(街、区):负责配合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火灾 事故处置工作;负责配合火灾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 工作;负责配合设立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承办需配 合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对火灾事故的其他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2. 4现场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

19、办公室组织相关成 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 级,由市指挥部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主要承担现场 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发当地政府、各工作 组和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做好治安维护、交通保障、 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现 场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 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 工作进展。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设立灭火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 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顾 问组。各应急工作组职责如下:2.1.1 灭火指挥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牵头,成员单位包 括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制定 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 力量。2.1.2 社会面控制组: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包 括属地公安机关等,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保障灭火 救援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组织力量疏散周围群众,维持 现场秩序。2.1.3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 救护队伍到达现场,协调属地医疗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 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 救站。2.1.4 4新闻发布组: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

21、、市委网 信办等,负责根据指挥部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 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做好媒 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网上舆情的收集整 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响应。2.1.5 善后工作组:由属地政府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 民政局及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 后各项工作。2.1.6 后勤保障组:由属地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 援所需专业装备、灭火剂和工程机械等,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 生活保障;及时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 定战勤保障预案。2.1.7

22、 专家顾问组:市镇两级应建立灭火救援专家库,由 消防、建筑、化工、气象、地震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编 制灭火救援和通讯保障预案,开展大规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参与开展应急救 援队伍教育培训;在火灾事故现场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技术保 障,协助指挥决策;协调本领域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事发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火灾事故应 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风险防控2.1.8 调查和评估各镇(街、区)要建立本地区火灾事故风险调查和评估制 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分级分类进行调查、辨识、评 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进行检

23、查、监控, 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 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消防救援大队应定期综合评估和 分析潜在风险,研判火灾事故可能趋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3. 2风险防控体系各镇(街、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网格化火灾事 故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火灾风 险和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 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城 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完善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的 安全风险动态管控体系,提升火灾事故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能 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24、。3. 3基础设施建设风险防控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 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城市轨道交通、超 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 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 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 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火灾防控制度;各镇(街、 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4监测与预警4. 1监测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应当根据火灾事 故的特点,建立健全火灾事故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 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监 测。市镇两

25、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火灾危 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4. 2预警4.1.1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预警制度。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 火灾事故预警管理工作,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市各牵头部门负 责火灾事故预警工作,各镇(街、区)负责本地区火灾预警管 理工作。4.1.2 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火灾事故,市有关部 门收集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研判火灾事故 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火 灾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 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

26、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 高级别。红色等级(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事故 会随时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橙色等级(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态可能 会扩大。黄色等级(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事态可能 会扩大。蓝色等级(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事态可能 会扩大。具体事件的预警级别划分按国家标准执行。4.1.3 发布预警信息。全市火灾监测主要分为市消防救援 大队、各镇(街、区)消防管理机构两个层次,必要时,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后, 按程序报批、发布。发布一二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主要 负责人、火灾事故专项应对指挥机构

27、主要负责人或本级政府受 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三四级预警信息应当 由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预警信息经审批后, 通过市镇两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发布,或根据需要通过其 他途径发布,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相应部门报告,必要 时可以向驻扬部队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人民政 府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 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 报盲区的人群,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播发预警信息。 承担应急处置职

28、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 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4.1.4 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镇(街、区) 和有关部门应按照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 速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灭火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战斗状态, 并动员备勤人员做好参加灭火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调集灭火救援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工具,并确保其 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组织对火灾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定时向社 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 报道工作进行管理。(4)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交通管制、确保通信畅通,供水 充足,供电等公

29、共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 的建议、劝告。(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火灾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 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7)根据火灾造成的危害,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火灾事 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 动。(8)做好灭火过程中消防废水的收集、围堵等工作,避免 造成因消防废水引发的饮用水突发事件。4.1.5 调整、解除警报。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加强对预 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 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有事实 证明不可能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 的

30、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 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应急响应5. 1应急值守5. L 1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区)和 相关成员单位,对于发生在重要地点、特殊时期,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应当加强应急值守,应急人员全部到位, 实行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5. L 2根据火灾事故警情规模、事件性质及影响,市火灾 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按照工作部署及岗位职责分工,应急召回 相关人员。5. 1. 3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应当时刻保持通信畅通。5.2信息报告5.2. 1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及时向当地

31、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信息。事发地政府是火灾信息报告的 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火灾信息。信息报送要做到 及时、客观、全面、准确。5.2. 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 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较大及相对敏感类事件须在事发后1 小时内上报。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或短信报告,之后再书面 报告,事发后2小时内必须报送书面信息。接到市政府总值班 室信息核查通知后,要在20分钟内回复。5.2. 3对于暂时无法判明性质或等级的火灾事故,市火灾 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区)和相关单位应迅速核 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根据 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等级和

32、影响程度,做好信息续报工作。5.2.4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 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 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 火势发展情况;响应等级和调派力量情况等。5. 2. 5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并 及时向市政府核报相关情况。5.3基本响应5.3.1 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与各镇(街、区)按照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分级负责,联动配合,开展应 急处置工作。5.3.2 接到火灾报警后,事发单位相关人员按照应急处置 预案,开启固定消防设施,

3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救助遇险人 员,组织力量进行火灾扑救。5. 3.3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处置方案立即派出专业救援队伍, 开展灭火抢险救援工作。5.1.1 响应5.1.2 1五级响应报警描述为发生在小型工厂企业、小商铺、小摊档、单层、 多层民用建筑、露天堆垛、单体汽车等不明显的火灾(火灾初 起,火势较小,燃烧面积在IOO平方米以内)且火灾发生时无 人员伤亡或被困的,执行五级响应。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 站开展处置。5.1.3 四级响应报警描述为明显火灾(火已燃起,正在蔓延,燃烧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内),造成个别人员被困或受伤的火灾,由火灾事 故发生地区政府启动四级响应。属地政府和市消防救援大队、

34、 消防站开展处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执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或属地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组织成立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火灾事故属 地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必 要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到现场参与指挥协调。5.1.4 三级响应报警描述为非常明显的火灾(火已着大,蔓延迅速,燃烧 面积在600平方米以内),造成人员死亡(被困)3人以下或重 伤10人以下的火灾,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品发生燃烧或泄漏 的火灾,或者前期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 不能控制的火灾,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政府 启动三级响应。市火灾

35、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 单位、火灾事故属地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 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赶 赴现场指挥处置,必要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 进行指挥协调。5.1.5 二级响应报警描述为火势蔓延迅猛,燃烧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 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被困),或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的火灾,高层、地下、油气储罐等火灾,火场有可 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情况,或前 期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灾, 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

36、关单位、火灾事故属地政府和专家顾问 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市火灾事 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必要时市委、市政府 主要领导同志到现场进行指挥协调。5. 4. 5 一级响应报警描述为重特大恶性火灾,火灾燃烧面积在IOOO平方米 以上,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 造成10人以上死亡(被困)或50人以上重伤的火灾,或前期 到场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响应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且发展趋 势非常严峻的火灾,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一级响应。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由相关单位、火灾事故 属地政府和专家顾问组成的现场指挥部,负责火灾事故的具体 处

37、置工作。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现场进行指挥协调。6应急处置6. 1先期处置火灾发生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拨打119火警电话 求助的同时,应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 扩大;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 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 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 要措施。6.2处置措施在火灾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 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 失;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分工,各成员单位 按照分工展

38、开救援。6.2.1 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 派出若干侦察小组立即开展火情侦查,主要查明以下情况:火 灾事故的性质、燃烧范围和发展趋势;是否有人员受到威胁, 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途径;有无爆炸、毒害、腐蚀、 放射等物质及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火灾事故现场的电 源、水源等情况;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威胁程度; 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特点、毗邻建筑状况等;火灾事故现场相 关设施可利用情况;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情况。6.2.2 2根据现场情况,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员 受到威胁的地方或场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损 失的部位;有重要物资受到威胁的

39、地方;有可能引起建筑物倒 塌或变形的方面;需要实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方 面;火灾事故现场需要的其他方面。6.2.3 当有人员被困或受到威胁时,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对救出的被困人员立即实施救护。6.2.4 正确使用现场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火 灾事故现场不间断供水。6.2.5 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市公安局属 地公安机关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 戒区域,协助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 移和疏散受灾人员。交警大队视情实施交通管制措施。6. 3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6.1.1 按照我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 体向社会发布火灾预

40、警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并正确引导舆 论导向。6.1.2 启动三级、四级响应的火灾事故,由市火灾事故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属地政府组织发布相关信息。启动一级、二 级响应的火灾事故,在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领 导下,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 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全面 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6.1.3 对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以及涉及国外、港、澳、台 人员的火灾事故,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市火灾事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共同组 织开展。未经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批 准,参与火灾处置

41、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 工作的虚假信息。6.4 响应升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后,我市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请XX市消防救援支队,调动周边地区的消 防力量跨区域紧急增援。6.5 响应结束6. 5.1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 整个灭火救援战斗行动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6.1. 2四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或属地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6.5. 3三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

42、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 响应结束。6.6. 4二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 应结束。6.7. 5一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总指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 结束。6. 5. 6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解除应急状 态的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和属地政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 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消息。7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置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 属地人民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受火灾事故影响地区的各镇 (街、区)要根据事发区

43、域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救助、补偿、 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火灾事故中的伤亡人员 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救助,并提供心理疏导;对紧急调集、 征用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司法部门要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职能 作用,加强火灾事故善后处置法律服务,依法妥善处理因火灾 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卫健部门要组织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 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事故责任 方应对事故损害进行赔偿。7.2 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 故调查规定,由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调

44、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 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7.3 恢复重建受火灾事故影响的镇(街、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组 织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电、油气、 供热、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制定恢复重建和发展计划,有序 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损失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 和相关镇(街、区)的请求,市人民政府适当给予支持。7.4 社会救助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筹全市火灾事故灾害救助工作,协 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红十字会、慈善机构负责发 动社会、个人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 款物

45、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 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火灾事故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障 其合法权益。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 协助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7.5 评估分析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镇(街、区)及有关 部门应当对火灾事故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火灾事故救 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和市指挥部。 法律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市消防救援大 队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全面评估, 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抄送市应急管理局。8保障措施8. 1应急队伍保障(1)国家综合性消防

46、救援队伍是火灾事故救援的主力军、 国家队,市镇两级人民政府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强自身 建设和管理,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多发、易发类火灾 事故应急处置需要。(2)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是火灾事故救援的骨干力量。 市镇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托现有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 不断充实队伍力量,规范队伍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 建设。(3)基层应急队伍是火灾事故救援的先期力量。鼓励镇(街、 区)、相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推进“专兼 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镇级应急队伍建设,发展灾害信息 员、气象信息员等“一员多职”应急信息员队伍。8. 2应急资金保障(1)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应当

47、将火灾事故预案编制与演练、 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救 援队伍建设和培训,以及监测与预警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 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财政部门负责 应急资金的统一管理。各级财政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 分级负担预防与处置火灾事故中需由人民政府负担的经费,所 需资金从预备金中统筹安排。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火灾事 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2)完善火灾事故风险社会分担机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 与灾害风险保险,各镇(街、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火 灾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 3物资装备保障8. 3. 1

48、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保 卫需要,配置功能齐全、数量充足的消防车辆、装备,以满足 灭火救援战斗需要,同时做好各种器材装备、灭火药剂的储备 工作,不便储备的,应与相关设备制造商和物资供应商签订应 急供应协议。8. 3.2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 责分工,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满足应急状态时的工作需要。8.3.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 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和专业值守人员,保障在初起火 灾状态下的应急处置。8. 4安全防护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为涉险人员和火灾事故救援人员提供符 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 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公安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治安维护工作。在现场指挥部 统一指挥下,根据不同类别、级别火灾事故应急状态采取针对 性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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