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矿区土地复垦的基本概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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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区土地复垦与整治,主讲:周学武2012年2月,第一章 矿区土地复垦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采矿工业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 矿区土地复垦规划与设计 第四章 矿区土地复垦技术 第五章 矿区复垦土壤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复垦 第六章 矿区土地复垦技术经济评价方法第七章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案例,第一章 矿区土地复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 矿区土地复垦概述 第二节 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现状和任务 第三节 矿区土地复垦的对象和方式 第四节 土地复垦的法规,第一节 矿区土地复垦概述,一、矿区土地复垦的概念二、与复垦有关的几个概念 三、开展矿区土地复垦的意义 四、矿区土地复垦与采矿工程的关系,一、矿区土地复垦

2、的概念,矿区土地复垦是依据矿山生态学、土地经济学、环境科学、测绘学、土壤学及区域规划等理论,结合采矿工程特点,对采矿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对被采矿破坏的土地的恢复利用英美惯用Land Reclamation一词,解释为将因采矿而荒芜的、不用了的地区恢复到所期望状态的行动。,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是一项综合工程技术。它包括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两个过程,其最终目的是恢复土地的生产力,实现矿区生态系统新的平衡。,二、与复垦有关的几个概念,1工程复垦 工程复垦的任

3、务是建立有利于植物生长的地表和生根层,或为今后有关部门利用采矿破坏的土地作前期准备。其主要工艺措施有:堆置可能受采矿影响区域的耕层土壤、充填塌陷坑、用物理化学方法改良土壤、建造人工水体、修建排水网、修筑复垦区的道路、做好复垦区建筑的前期准备工作、防止复田区受水的侵蚀和沼泽化等。,2生物复垦 生物复垦的任务是根据复垦区土地的利用方向来决定采取相应的生物措施以维持矿区的生态平衡,其实质是恢复破坏土地的肥力及生物生产效能。其主要工艺措施有:肥化土壤、恢复沃土、建造农林附属物、选择耕作方式及耕作工艺、优选农作物及树种等。,经过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可以解决:,(1)恢复或整治采矿破坏了的地形,使采动影响区

4、和未受采动影响的毗邻环境相衔接,满足迁建宅基地的需要,不致使居住区远离赖以生存的土地。(2)恢复甚至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使破坏了的土地有较高的经济价值。(3)若地面设置覆盖层,合理堆放矸石,可防止水土流失,不致产生酸性径流和地面水质污染。,(4)合理修建地面排水系统,既保护了地表水体,又使农业灌溉用水得到集中管理,还可防止土壤盐演化。(5)在塌陷地上植树造林,既可防止大气污染,又可防止不稳定地表遭受侵蚀。,3复原(Restoration)复原是指重新恢复原先的地形,再次按原有的模式利用土地。复垦与复原是不完全相同的。对于那些土壤较薄的矿床(如砂金矿等),被破坏的土地有“复原”的可能,其它情况下对

5、破坏的土地只能因地制宜地加以利用。,4土地占用与破坏 土地占用是指采掘工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废弃物占用的土地。这些土地有的一直继续到矿藏开采结束还占用着,有的随着采矿工作面的变化、堆弃物料场地的替换等,所占用着的土地亦可再次利用。土地破坏是指采矿场地、采矿引起的塌陷地、矸石堆弃场地、排土场地、尾矿及粉煤灰堆弃场地。这些被破坏的土地可称之为“直接土地破坏”。上述场地尘土飞扬、水土流失、有毒有害水的流出、地下水系的破坏等造成的矿区附近的土地污染,对农牧渔业的危害可称之为“间接土地破坏”。间接破坏的土地数量往往大于直接破坏土地数量,故应列入“土地破坏和污染”或“土地破坏”数内。,5其它几个概念,(1

6、)万吨塌陷率(亩万t):即每开采万吨煤炭所塌陷土地的平均面积。这里所指的土地一般是指有生产能力的土地。(2)出矸率(m3或万t万t):即每开采万吨煤矿井所排出矸石的体积或重量。,(3)土地复垦率:即已复垦土地的面积占采矿破坏土地总面积的比率。(4)复田比:即指用经济的充填物料充填后所能恢复的土地占整个塌陷区面积的比例。(5)积水率:即塌陷地积水面积占塌陷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三、开展矿区土地复垦的意义,(1)矿区土地复垦是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业用地,提高土地生产率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占地过多过快,加上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率低,更刺激了对土地数量的需求。尤其是随着地下和露

7、天开采矿山的增加,占地更剧。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政策性地促使矿山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另一方面要加强复垦工作,为压占、沉陷损坏的土地恢复其生产力和提高生产率而努力。,(2)矿区土地复垦可改善矿区及矿区附近的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矿山建设和生产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原来的地表层,引起水土流失、农田毁坏、植被减少;矿石开采、运输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压占了土地,加上有些有毒物质的排放,引起了水和大气污染。这种矿区的污染还可扩散到矿区周围,影响到附近的农田、牧地、林地、果园及居民区。更严重的是矿区塌陷、矸石山、尾矿坝塌方、坝体溃决、滑坡、泥石流等会毁坏田地、房屋,危及居民生命

8、财产的安全。矿区土地复垦是结合消灭污染源、保护环境以改善生态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项综合工程。它是解决矿区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3)矿区土地复垦有利于改善工农关系,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1990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公布因采矿、电力、能源、冶金与建材等工业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破坏的土地累计已达3000多万亩。目前仍以每年3040万亩的速度在增加。各矿区范围内的人均耕地面积普遍急剧下降。有些村人均耕地仅23分。有些则完全失去土地,生产生活都由国家来安排。这种矛盾随着生产的发展日益尖锐。使矿山和农民间的关系紧张,影响到社会安定和建设进度。只有进行土地复垦,以高质量的农田归还于农民,这才是根本性的解决。

9、它不仅解决了矿山的征地补偿等费用,还解决了农民就业等问题;另一方面,做到农民能“耕者有其田”。土地复垦开展得好的地区如江苏的铜山县、安徽的淮北、河北的唐山等地已初步解决了这类矛盾。,(4)矿山土地复垦适应了当前矿业的急需,近年来各类矿山已感到土地复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的矿山已开始在复垦现急需要土地复垦的政策和技术。随着问题的提出,国家土地管理局准备公布“土地复垦规定的细则”,有关的部委也在陆续颁发有关复垦的规定,另一方面,许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如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等与生产企业相结合,开展了土地复垦的技术研究和试点工作。如对煤矿地面塌陷的预测、矸石充填塌陷坑造地的承载力、

10、塌陷区排灰复田作业系统、粉煤灰本体种植技术、粉煤灰井下充填防止地面塌陷、煤矸石山复垦种植技术、露天矿山的复垦种植技术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取得了成效,为矿区复垦工作提供了实用的技术。综上所述,土地复垦工作是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国策的一项重大有效的措施,它对缓解我国尖锐的人地矛盾和改善土地破坏区的生态环境都将起到现实和长远的作用,并将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四、矿区土地复垦与采矿工程的关系,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矿区土地复垦工程是采矿过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而且只有将土地复垦工程与采矿工程同步开展,才能使矿山开发过程更合理、更科学、更完善,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破坏问题。矿区

11、土地复垦工程与采矿工程的关系可用图1一l表示。当复垦费用超出开采矿床的效益时则应停止开采。,图11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与采矿工程的关系,第二节 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现状和任务,一、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现状 二、我国土地复垦面临的任务和展望,一、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现状,据土地管理部门估计,到2050年,全国因生产建设而人为破坏的土地将达6000万亩。原先破坏的3000万亩土地大部分还未复垦。,土地复垦的历史,土地复垦从历史上来讲,我国早在古代就开始了。例如浙江省绍兴的东湖原是一处古采石场,从汉代起开山取石。隋代扩建绍兴城时,大规模开采,长年累月开凿出千奇百怪的峭壁和深邃的小塘,构成了东湖的雏形。至清代

12、,东湖筑堤分界,外为河、内为湖,并经长期的改造,形成了山水交融、洞窍盘错的风景旅游胜地。东湖风景名胜区在国内外都享有盛名,在世界复垦史上也占有显著地位。,近代的土地复垦,始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1957年辽宁省桓仁铅锌矿开始将废弃的尾矿池采取工程措施覆土造田;1958年北京郊区斋堂公路从设计开始,利用选线,以路为堤,造地上千亩;1958年郑州铝厂小关矿,在设计中就考虑了复垦问题,利用废石造地千余亩;1964年坂潭锡矿利用剥离废土边采矿边回填采空区,开创了当年征地当年造地补偿的先例;唐山马兰庄铁矿从建矿开始,选择厂址就避免了占用耕地,利用剥岩填沟平坑造田和尾矿砂充填河滩地造田等多种措施,复垦率

13、达85以上,造田面积超过建矿占地面积,使当地由缺粮乡变成余粮乡。70年代我国东部平原煤矿区零星地开展了塌陷复垦工作,恢复的土地和水面用于建筑、种植水稻和小麦、栽藕或养鱼等。,上世纪80年代以后,进入上世纪80年代,塌陷区的复垦工作得到了煤炭部的重视,将“复土造田技术研究”列为19831990年科技攻关项目之一,并在淮北做粉煤灰复田、煤矸石复田及挖深垫浅综合治理的试点工作。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于1979年研究土地复垦,以解决冶金矿山的土地破坏问题。1984年复垦工作列为冶金部重点科研项目,1989年8月冶金部下文批准成立复垦研究设计室,接受冶金部有关土地复垦的各项具体工作及矿山复垦规划设计

14、,并在1981年向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第一次学术会上提出开展土地复垦的建议。受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委托,筹备召开了土地复垦第一次学术讨论会,推进了我国的土地复垦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已经2011年2月22日国务院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土地复垦方面工作大致可归纳为:,(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起草后上报国务院,1988年由国务院颁布,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复垦规定。2011年3月5日起施行的土地复垦条例。(2)从1989年起到1991年7月

15、国家土地管理局先后在河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辽宁等省开展了土地复垦试点工作,至1992年底已复垦土地面积达50万亩。复垦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效益。,(3)1988年初国家土地管理局会同原国家经委开展了全国土地复垦资源的调查工作。这项调查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是土地复垦的基础工作,为编制土地复垦规划和计划以及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提供了科学基础。(4)从事土地复垦理论研究和实践的部门、机构、企业以及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越来越多。(5)我国土地复垦工作起步较晚、旧帐较多、难度较大,且地域间发展不平衡。,二、我国土地复垦面临的任务和展望,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

16、要中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开发宜农荒地、荒滩和围垦海滩、复垦工矿废弃地”。在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全国土地管理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提出了“八五”期间要实现建设占用耕地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持平,即每年平均要开发复垦耕地300万亩。为此,国家土地管理局在1992年10月召开的全国土地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今后土地复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即认真贯彻土地复垦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复垦土地,变废为宝,造福子孙”的方针,大力组织复垦利用各类废弃地,力争做到边破坏边复垦,当年破坏当年复垦保证不欠新帐。同时,积极复垦历史

17、上遗留的废弃地,逐步偿还历史旧帐。加快土地复垦步伐,开创土地复垦新局面。,今后土地复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领导,抓紧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协作,保证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到位。(2)充分发挥现有复垦资金的作用,并努力拓宽、疏通、开辟新的复垦资金渠道。(3)要进一步组织各方面力量,尽快调查清楚各类废弃地的现状,搞清它们的数量、种类、分布及复垦利用的可能性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土地复垦规划和计划。,(4)加强土地复垦科学技术研究,加强该领域的国际协作。把土地复垦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5)进一步强化土地复垦法规建设。制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制订土地复垦标准和监督检查

18、、验收、立项、申请、审批、建档立卡等规范化、制度化的土地复垦规章制度。,第三节 矿区土地复垦的对象和方式,一、矿区土地复垦的对象 二、矿区土地复垦的方式,一、矿区土地复垦的对象,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方法有两类:一类为露天开采,即将矿层上部的岩石和土层全部剥离后开采;另一类为地下开采,即凿井在地下深部开采。露天开采比地下开采采出量大、采出率高、成本低、劳动条件好、安全。但露天开采区对自然界的影响大,它影响到岩石圈、大气圈、水系、表土层、生物圈。因露天开采比地下开采在经济上更有利,所以全世界已有90的铁矿、40%的煤矿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虽在地下深处采矿,但也影响地面,如开采后引起地面的塌陷。据调

19、查统计,每从地下采出l万t煤,约使1.54.5亩(平均约3亩)的土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塌陷。据不完全统计,到1989年止,煤矿区塌陷面积已达130万亩。矿井中排出的矸石要压占土地、污染环境,对环境的影响同样很大。,参考数据之一:,国家环保局公布:我国最大的工业固体废物第一为煤矸石,第二为粉煤灰。每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约5.6亿t,其中煤矸石约有l亿t;全国历年积存的工业固体废物约66亿t,其中煤矸石约30亿t。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压占土地,还造成环境污染。如煤矸石堆积时会产生自燃,大量排出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烟尘,损害人体健康、抑制植物生长、腐蚀建筑物等。,参考数据之二:,我国火力发电厂年排出粉

20、煤灰5000万t左右,其利用率仅占总量的23,大量的粉煤灰排入储灰场。现电厂的储灰场已占用土地20万亩,到2000年排放粉煤灰达16亿t,占地50万亩。,参考数据之三:,我国是世界产煤大国,目前年产量已达12亿t,但露天采煤发展缓慢,露天采煤量仅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4左右。我国近年已把发展露天煤矿作为煤炭工业的一个重点,已规划建设了平朔、霍林河、伊敏河、元宝山、准格尔五大露天煤矿。目前生产的露天煤矿都采用外排土场。采场挖土地和排土场压占土地各约占50%,合每万吨煤占地在2.7l4.84亩之间(平均为3.17亩)。我国有色金属露天开采的比例达总量的20左右,其中以铜、铝、镍、钼四个品种的露天开采为

21、主:铜的露天开采量占总量的3540,铝占8085,镍占7585,钼占4560。其中煤、铝两类露天矿山大部分位于黄土区,复垦地表可用黄土覆盖,便于复垦种植。,图12 矿区地表主要破坏分类,参考数据之四:,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建筑材料工业也在飞速发展。产1000万块砖,原料场取土1 m深,就要破坏土地30亩,而我国每年砖瓦总产量已达数千亿块(片),所以,仅此一项长年累月的破坏已达可观的地步,故砖瓦厂(窑)的废弃地也是复垦的重点之一。,综上所述,煤矸石、粉煤灰的压占、污染土地,地下采矿引起的土地塌陷,露天采矿对环境的破坏,制砖瓦对土地的破坏等项目都是土地复垦的主要对象。,二、矿区土地复垦的方式,据其

22、利用方向可分为:(1)恢复农业用地:如耕地、牧场、草地、果园及菜地等;(2)恢复林业用地:如种植各种用途的绿色植物等;(3)建设生活和生产用的蓄水池塘,养鱼及水禽,游泳池等;(4)恢复民用和工业建筑用地;(5)建设文化娱乐和休养场所。因我国人多地少,要特别注意复垦种植。复垦时,要设法多恢复农业用地。,第四节 土地复垦的法规,一、我国土地复垦法制管理 二、国外土地复垦的法规,一、我国土地复垦法制管理,1.土地复垦条例 的基本问题1)为什么要制定该条例?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1988年国务院制定了土地复垦规定。这个规定的制定,对促进土地复垦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建设

23、活动的强度、广度越来越大,实践中出现了损毁土地“旧账未还清,新账又增加”的情况,需要通过全面修订土地复垦规定加以解决:,一是每年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的土地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复垦责任,加强和落实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做到“新账不欠”。二是大量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尚未能及时得到复垦,需要明确其复垦主体、资金渠道,规范其复垦管理等,努力争取“旧账快还”。,三是土地复垦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在鼓励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主动复垦的同时,采取相应鼓励措施吸引地方政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历史遗留损毁

24、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力争实现土地复垦全社会参与。,2)条例对土地复垦的责任主体是如何界定的?,开展土地复垦工作,首先要搞清楚该谁承担复垦责任,解决“谁来复垦”的问题。条例结合损毁土地的成因,对土地复垦的责任主体作了明确界定:,一是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具体包括:(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

25、二是规定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即历史遗留损毁土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责任主体缺失的问题。,3)为了敦促土地复垦义务人自觉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条例规定了哪些制度措施?,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复垦义务,是做到“新账不欠”的关键。为了做到这一点,条例作了如下规定:一是建立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制度。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未编制或者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有关政府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采矿许可证。对于在本条例施行前虽然已

26、经批完用地和采矿许可证,但本条例施行后继续损毁土地的,要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是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不仅可以让土地复垦义务人认识到土地复垦的重要性,更是给土地复垦义务人如何进行复垦指明了方向。,二是加强对土地复垦实施环节的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复垦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将土地复垦工作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同时,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要定期报告有关土地复垦情况,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三是建立土地复垦资金保障机制。有没有资金,是土地复垦工作能不能真正落实的基础、保障。从

27、实践中看,大量损毁土地没有得到复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没有落实,以至于最后土地复垦义务人逃避责任,把包袱甩给了国家。因此,为了防止和杜绝此种情况的出现,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四是完善土地复垦验收的程序和要求。验收环节是复垦的关键环节。土地有没有复垦好,合不合格,全靠验收来把关。为此,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明确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结果。其中,为了防止复

28、垦验收中弄虚作假,条例还特别建立了多部门共同验收、专家参与、初步验收结果公开听取意见等制度,加大对验收环节的规范和监督力度。,五是强化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制约手段。条例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的,有关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新的建设用地、采矿许可证,也不得批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注销。这项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抓手,对于需要持续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来说,这项制度的约束力将非常有效。上述五项制度作为一个整体,明确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各个环节的要求,形成了比较有约束力的监管措施链条,将有力地促进土地复垦义务人自觉履行土地复垦义务。,4)为了加

29、强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条例作了哪些规定?,大量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是土地复垦工作的难点。为了做到“旧账快还”,条例作了如下规定:一是要求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调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确定复垦的重点区域、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明确投资渠道。条例规定,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政府应当投入资金进行复垦,或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复垦。对于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的,给予相应的扶持、优惠措施。,三是规范土地复垦项目的管理方式和

30、要求。条例规定,国家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按项目实施管理,同时对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的确定、项目设计书的编制、施工单位的确定、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等作了明确规定。,5)为了调动土地复垦义务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复垦的积极性,条例规定了哪些激励措施?,土地复垦激励机制是促进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调动全社会参与土地复垦的积极性,条例作了如下规定:一是明确对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主动复垦的税收激励措施。条例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二是完善对社会投

31、资者参与复垦的激励措施。条例规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三是规定对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的激励措施。条例规定,土地权利人自行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四是明确对地方政府复垦的激励措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进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的补充耕地指标。,6)条例对土地复垦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规定了

32、哪些法律责任?,为了使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惩处违法行为,需要严格监管部门和土地复垦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为此,条例作了如下规定:一是针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复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违法许可,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在验收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规定了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针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复垦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安排土地复垦费用、进行表土剥离、报告有关情况、缴纳土地复垦费,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

33、者充填材料,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等等,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等相应的法律责任。,2土地复垦条例的特点,(1)权威性。条例是土地复垦方面的权威性文件。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并通过的条例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以至发布一些行政命令,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执行,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2)规范性。条例明确了在土地复垦工作方面的工作准则和约束力。,(3)协调性。我国土地复垦涉及到各有关行业部门、各有关单位与个人,关系和情况十分复杂,其中有各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有整体利益与

34、局部或个人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问题等,这就要由条例来协调上述关系,促进土地复垦,以获得最好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4)强制性。条例与其它法规一样,也具有强制性。凡一切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土地破坏的,都必须按条例约束自己,自觉履行复垦义务,实行“谁破坏、谁复垦”。,3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具体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条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2)负责调查、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各种被破坏的土地、废弃地以及各类荒废的土地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等。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复垦规划、年度实施计划。,(3)协调各有关部

35、门的关系,包括部门与部门、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积极帮助有复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按照条例要求,负责对有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查,有复垦任务而不列入复垦内容的项目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5)审查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及单位和个人制定的复垦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和实施。,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具体职责(续),(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复垦标准,并对复垦后的土地及时组织检查验收。(7)确认复垦后土地的权属,做好复垦土地的登记、统计、发证等地籍管理工作。(8)负责本区域内土地复垦项目的审查、论证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9)表彰土地复垦的先进单位和个

36、人,对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进行处罚。(10)负责土地复垦预付押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使用管理土地复垦补助费。(11)负责组织土地复垦技术咨询工作。(12)负责会同计划部门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达。,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具体职责(续),4土地复垦资源调查应达到的要求,(1)要查清每个工矿企业、村庄等基层单位破坏和废弃的土地面积、类型、分布、用途等现状;(2)以县为单位分类、分系统汇总土地复垦资源数据;(3)以县为单位分类、分系统进行土地复垦资源权属登记,建立土地复垦档案;(4)以县为单位进行土地复垦规划。,5土地复垦方案 内容,(一)项目概况和项目区土

37、地利用状况;(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和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三)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四)土地复垦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和采取的措施;(五)土地复垦工程和投资估(概)算;(六)土地复垦费用的安排;(七)土地复垦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八)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其它相关法规,除土地复垦条例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对矿产资源的开采、采后复垦和环境治理等也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也都是土地复垦的法规,土地复量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国外土地复垦的法规,l、国外土地复垦法概况 2美国的土地复垦

38、法,l、国外土地复垦法概况,从50年代起,美国、加拿大、原联邦德国等国家,就已制定了有关复垦方面的法规、法律或条令,采取许多措施,防止土地荒芜。并建立起一些有关复垦工作的企业、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广泛开展了有关复垦方面的活动。这些法规、法律和条令,对复垦的时间、质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促进了这些国家复垦技术的发展。,英 国,英国在1951年就通过了一项复垦法规,并设立了复垦基金。如铁矿生产者每生产1.016公吨铁矿石需交付3便士的土地复垦基金,对复垦基金的使用有较详细的规定。1959年采取了拨专款给露天开采矿山进行复垦的做法。到70年代全国已复垦土地1100公顷。英国的做法是用财政刺激办法

39、来资助和鼓励矿山进行复垦。同时,英国还成立了采矿与环境委员会、采矿规划管理委员会等与复垦工作有关的机构配合复垦工作。,原苏联,原苏联在1976年颁布了关于有用矿物和泥炭开采、地质勘探、建筑及其它工程的土地复垦、肥沃土壤的保存及其合理利用的规定;规定破坏土地的工矿企业有责任对被其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采矿或进行其它土工作业时应将其破坏土地上的表土收集保存,以便日后复垦之用。规定指出:土地复垦费、恢复土地肥力的费用纳入企业的生产成本。经复垦并达到要求的土地需交还原来的土地使用者经营。接受土地的农业组织将原来的土地征购费用的全部或部分(视复垦土地的质量而定)归还矿山、企业,以作再次征地之用。,法 国,

40、法国政府1979年发布法令规定:停业的采矿场必须采用土方工程、清理工程及种植等方法复垦场地,建立安全措施,使采场地表改观,安排新的用途。,捷 克,捷克于1952年颁布了采矿法,规定了采矿后要进行土地复垦工作。1956年的农业土壤保护法,加强了分给采矿的农业用地的严格条件,进一步明确了采矿企业进行复垦的责任。1951年捷克的煤炭工业为实施复垦工作,在能源部成立了复垦科,在一些煤田的采煤康采恩也产生了相应的机构,还成立了专门的复垦企业。并建立了经国家财政部和能源部认可的复垦资金系统。,波兰、原民主德国、加拿大,波兰制定了矿业法和环保法。要求各采矿企业在开采前的总体设计中,必须提出复垦和环境保护措施

41、,并成立了专门的复垦机构,建立了专门的复垦基金系统。原民主德国建立了专门的采矿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检查矿山复垦工作。加拿大虽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但地方政府对采矿用地有严格的限制,或提出具体的土地复垦要求。,美 国,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起,在全国26个州中,先后制定了露天开采有关复垦方面的法规。其内容包括了复垦合同的签订、矿产勘探破坏土地的复垦、复垦的调查和评价,以至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一系列的规定。到1977年颁布美国露天矿土地复垦和管理法及相应的成立了露天矿矿区土地复垦办公室。使1977年后矿山的复垦率达85以上。,2美国的土地复垦法,美国1977年颁布、现在正在执行的露天矿土地复垦和管理法

42、(以下简称复垦法条文十分详细,全文共十三章188条。主要内容共分九部分,即立法的原因和目的;露天矿矿区土地复垦办公室;州立采矿和矿产资源研究机构;废弃老矿区的整治;露天采煤环境影响的管理;不适于采矿的土地的判定(包括除煤以外的其它采矿业);行政管理以及其它方面的条款;关于在大学里设立煤炭研究实验室的条款;能源研究奖学金。,复垦法主要内容,复垦法的目的 煤炭是国家必不可少的主要能源,必须设法处理好环境保护和国家对煤炭的需要之间的平衡关系,从而保护好社会和环境,不因露天煤矿的开采而受到破坏。并为其它露天矿开采建立有效、合理的法规提供依据。,复垦法主要内容(续),(2)制定具体法规,建立监督实施法律

43、条例的机构 根据复垦法,建立美国露天矿区土地复垦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条例的执行和实施,并负责拟出具体的法规,使美联邦法律所制定的国家标准得以执行。复垦法授权各州建立分理机构,这些分理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州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州的法规细则,这些细则不能低于复垦法和“美国露天矿矿区土地复垦办公室”的国家标准,并需经“复垦办公室”的批准;通过设点检查、巡查以及其它一些途径,督促、保证复垦法和细则得以实施,对有些尚未建立分理处的州“复垦办公室”将在该州执行和管理复垦法的实施。,复垦法主要内容(续),(3)许可证制度 任何企业要进行露天采煤,必须得到州分理处或美国露天矿矿区土地复垦办公

44、室颁发的许可证。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必须归档。申请书应包括:许可证申请者的说明,该矿区土地拥有者身份的证明,预期采煤开始和结束的日期,计划采用的采煤方法和设备,并在地图上标明采煤影响的范围,采矿前矿区的环境条件(气候、土地利用状况、地质、地层、水系等),对采矿破坏区土地复垦的计划及说明。,复垦法主要内容(续),(4)矿区土地复垦计划 采矿后的矿区土地必须复垦,使其符合某一用途的需要。在复垦计划中要详细说明达到这一用途的复垦步骤和进度。典型的矿区土地利用可包括:非管理型森林植被和野生生物栖息地、商业性林地、农业用地、饲料干草和牧草地、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复垦法主要内容(续),(5)执行复垦

45、计划的押金复垦法规定,在得到采矿许可证前,必须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资产作为押金,存放在制定法规的有关当局,以确保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的完成。押金的数量,由采矿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根据在最坏情况下,完成复垦工程所需费用提出预算,并在许可证审批过程中经过州分理处或“美国露天矿矿区土地复垦办公室”的核实。如采矿企业没有将复垦工程作为整个采矿生产中的一个环节来完成,那么将用押金来完成此复垦工程,如采矿企业在采矿后完成了复垦工程,押金就可归还给许可证持有者。,复垦法主要内容(续),(6)土地复垦的标准。标准的大致内容是:煤的回收率达最大程度;受采煤影响的矿区土地恢复到采前水平,或比采前有更高、更好的利用价值;

46、采煤后的矿区土地经回填、压实(防止有毒物质的淋溶)和整平(或成一定的坡度),大致恢复到采矿前的等高轮郭;稳定和保护整个矿区地表,有效地控制侵蚀和伴随而来的气、水污染;露天开采前,分层取走土壤,放回回填地区的地表,若暂时不回填,则将表土和底土、岩石分别堆存,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受风蚀、水土流失和污染的影响;,对农田来说,至少要将土壤按A、B层分开堆放,保护其不受侵蚀和污染,进行土地恢复工程时,将土壤按层次填回,恢复其原来的生产力;通过各种措施,使在采矿期间和采矿后,对矿区及矿区有关地区的水文平衡及地表水、地下水的数量、质量的影响减至最小;稳定所有的尾矿及其固体废弃物堆,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同样应复

47、垦和达到环境保护的标准;保证复垦工程与采煤过程同步进行,并使复垦工作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保证修筑并保养好通向采矿点的道路,防止侵蚀及水污染等发生;在重新平整、压实的土地上,要求建立各种有效的和永久性的自然植被。,复垦法主要内容(续),(7)大致恢复到采矿前的等高轮廓。采矿后允许地形有少量的变动,但必须在采矿许可证申请书上写明其变动情况,请求批准,并证明采后的土地将具有和采前相等或更高的经济价值或公共利用价值。土地复垦后,其流域的水文状况确比采前有所改善。即复垦后的地表景观,使土壤侵蚀的可能性减小,而且使该区的排水渠泛滥的潜在危险减少。,(8)废弃老矿区的土地基金采矿企业每挖掘1 t煤,地下开采的应缴付0.15美元,露天开采的缴付0.35美元。这些基金将用于复垦法实施前的老矿区的土地复垦。复垦法有效期为15年。它于1990年进行了修订,延期到1991年后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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