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培训PPT消防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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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介绍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1、消防法律、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介绍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地方法规:江苏省消防条例 部门规章: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2、负责。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及时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

4、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

5、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6、下罚款:(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

7、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六十五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

8、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第六十六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3、江苏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第二十一条规定:建

9、筑物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妨害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第二十二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告知维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的方法、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属常闭式防火门的应当保持常闭,设置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的,应当保证火灾时能自动关闭。,二、常见的消防设施、器材识别,先打开封条,拔出保险销,一手压鸭嘴,一手抓喷嘴。,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常见的应急照明灯,感烟探测器(俗称烟感),感温探测器(俗称温感),手动报警按钮,喷淋头,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10、,常闭式防火门,三、常见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疏散楼梯间被堵塞,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三、常见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室内消火栓配件不齐(管网无水、水压不足),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应急照明灯损坏,三、常见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未配置灭火器或选型不对或压力不足;自动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未保持完好有效;设置商业“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或未经竣工验收抽查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经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或经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后不停止使用(

11、营业)。,四、消防手续办理专题辅导,消防手续办理流程: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手续办理;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3、属公众聚集场所的还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二)审核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

12、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

13、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

14、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三)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通过江苏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下载表格或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领取,江苏消防网网址WWW)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详细内容从江苏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下载)。(四)申报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申报资料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受理。(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复核签发意见书(六)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

15、核意见。(七)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二)审核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

16、、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

17、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

18、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三)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可通过江苏消防网(WWW)“消防办事大厅”下载表格或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领取)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其中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可暂不提供)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四)申报方式: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申报材料报

19、送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受理。(五)办事程序:受理验收 复核签发意见书(六)审核时限: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七)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二)备案范围、时限和方式 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

20、、第十四条规定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消防网(WWW)“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网上具体备案方法见消防办事大厅使用帮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三)抽查程序和方式 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详细内容从江苏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下载)。公安机

21、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办事大厅”系统中公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四)备案凭证及备案查询 建设单位在备案过程中应打印备案凭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查询的依据,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可以在备案起的30天内从“消防办事大厅”主页的“备案查询”栏中查看备案抽查的结果。(备案单位应记下备案号和验证码)(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

22、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申请材料的按照备案抽查不合格处理。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23、)。(二)备案范围、时限和方式 除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需要申请消防验收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消防网(WWW)“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网上具体备案方法见消防办事大厅使用帮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抽查程序和方式 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

24、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其中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可暂不提供)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办事大厅”系统中公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四)备案凭证及备案查询 建设单位在备案过程中应打印备案凭证,作为竣工验收备案和查询的依据,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可以在备案起的30天内从“消防办事大厅”主页的“备案查询”栏中查看

25、备案抽查的结果。(备案单位应记下备案号和验证码)(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后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备案后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申请材料的按照备案抽查不合格处理。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

26、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公众聚集场所范围 歌舞厅、影剧院、酒吧、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其他场所。(二)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6、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供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审批时限: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内。,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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