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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危重或护理难度较大的病例及大手术、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死亡病例时,应组织或参与病区病例讨论。(二)死亡病例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三)科室内讨论原则上由所在科室护士长或主管护理师及以上人员主持,科室护士参加,至少每月一次。(四)中心/片区讨论原则上由所在中心/片区护士长或专科护士、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中心/片区内护士参加,每季度一次。(五)全院性讨论由护理部组织,全院相关护理人员参加,每半年一次。(六)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作总结。(七)讨论内容按统一格式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