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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为体现奖优罚劣,推动平台规范运行、科学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主要包括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创新联合体等法人服务实体。第三条绩效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围绕平台的科研规律
2、和特点,建立定量表述和定性表述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细化具体考核方式,推动绩效考核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二)目标导向,体现激励。围绕平台建设目标任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一定数量平台给予奖补资金支持,树立标杆,梳理具有示范性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省平台发展。(三)聚焦绩效,强化约束。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注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批复平台管理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督促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平台管理部门建议审核
3、下达奖补资金。第五条平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奖补工作。牵头制定考核奖补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和公开;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报省财政厅;做好财政重点绩效考核配合工作,落实考核整改意见等。第六条平台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等工作,形成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整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第三章绩效考核管理第七条平台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类平台分年度、分批次实行绩效考核,原则上三年为一个周期,对考核期内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第八条考核指标应结合平台各自特点,中试基地考核指标侧重于中试熟
4、化能力;产业研究院考核指标侧重于成果转化能力;创新联合体考核指标侧重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同时考核指标应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突出重点指标。第九条平台管理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每类不超过总量的30%.不超过10个的限额遴选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平台,进一步带动全省平台发展。第十条平台管理部门结合考核结果,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向省财政厅提出经费分配建议及绩效目标。第十一条省财政厅按要求审批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按原程序报平台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第四章考核结果应用第十二条对绩效考核结果较好的平台,给予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分档奖补资金支持。奖补
5、经费主要用于升级和完善平台研究设备条件、提高研究服务能力、开展项目科研及对科研人员的奖励等。对绩效考核结果较差的平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撤销资格。第十三条加强信用管理,平台报送的相关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平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平台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
6、关处理。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第三方机构、专家和参与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部门或平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并根据情况解除委托合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七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后续经有关国家部委正式批准确定为国家级平台的,相关绩效考核按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办理,不再参加省级平台考核与奖补。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为做好我省中试基地、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等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台规范运行发展,根据河南
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拟定了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有关背景楼阳生书记在科技创新工作汇报会和省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揭牌仪式上提出,要“建好中试基地、加快建立产业研究院、成立创新联合体,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其中:中试基地是指以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的开放共享平台,我省已成立21家;创新联合体是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合作组织,我省已成立12家;产业研究院是由龙头骨干
8、企业牵头,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的新型研究院,我省已成立25家。三类平台均属于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为规范平台绩效考核工作,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研究拟定了方案。二、主要内容方案共5章17条,从部门职责、绩效考核管理、考核结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明确,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是财政支持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结合平台各自特点的基础上,着重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明晰部门职责。围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明确省财政厅、平台管理部门、平台依托单位各方职责,其中:省财政厅负责批复绩效目标、审核下达奖补资金等工作;平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绩效考核、提
9、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等工作;平台依托单位负责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等工作。(二)明确考核程序。一是按照楼阳生书记在第二批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揭牌仪式上“突出创新、结果和实绩导向,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参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考核周期,拟采用中长期考核,原则上3年开展一次。二是结合后补助经费特点和不同平台的功能定位确定考核指标,中试基地考核指标侧重于中试熟化能力;产业研究院考核指标侧重于成果转化能力;创新联合体考核指标侧重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建立定量表述和定性表述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突出重点指标,推动考核工作科学规范。三是围绕平台各自建设目标任务,严控奖补数量,原则上按照每类不超过总量的30%、不多于10个的限额给予支持,树立标杆,梳理具有示范性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省平台发展。(三)强化结果应用。为落实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中对考核较好的平台给予奖补支持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较好的给予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分档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