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237981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PPT 页数:30 大小:117.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ppt(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征收管理处 郝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讲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殊事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什么是“三招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还发放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

2、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原来的税务登记证件还好用吗?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3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编码规则是什么啊?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

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3号,只有工商执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吗?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等登记管理部门均执行,由登记管理部门会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按照不同领域分期分批实施。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会存在重号的问题?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

4、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吗?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3号,企业迁移了、变更登记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会变化吗?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过渡期是指什么?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

5、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在过渡期内,统一代码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并存,同时对本方案实施前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代码,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相关定义,原有存量户怎么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的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殊事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范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充信息采集(原落户登记)设立信息采集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变更信息采集(原变更税务登记)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7、,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特殊事项,开具清税证明(原注销税务登记)-国家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附后)。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

8、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补充信息采集,补充信息采集(仍使用落户登记界面已实行免填单,纳税人签章)目前补充信息采集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注意事项:工商非必录信息,如果纳税人没有填写,工商是不录的,现在存在比较严重的是从业人数、财务负责人信息、办税人信息、注册地电话为空等。从业人

9、数目前不能在系统内直接补录,需要在变更登记环节补录;其他信息在税收管理员的基础信息核实环节录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补充信息采集,补充信息采集环节同时应当办理的涉税业务(表单已统一成册,由纳税人一并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房产税税源登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和车船税税源登记1.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3.车船税税源情况登记表4.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

10、(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如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变更信息采集(仍使用变更登记界面已实行免填单,纳税人签章)变更登记的几种类型(具体见附件2)由工商办理的变更登记一般的工商变更登记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再次变更,征管系统可以通过联合登记机构接收数据。特殊变更1: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变更涉及税种、经营项目变更的,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重新核定税种、变更经营项目。特殊变更2: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变更涉及房

11、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变化的,需要到税务机关重新在网上申报房产、土地税源信息或者到税收管理员重新核实房产、土地税源信息;涉及生产经营地址同时变化的,需要到税务机关变更生产经营地址,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理迁移手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特殊变更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主要存在于现有存量户在办理工商变更时,由工商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原有的税务登记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些纳税人需要办理三个事项:重新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您需要携带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三方协议。重新制作数字证书(电子钥匙UKEY)使用办税平台开具网

12、络机打发票的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制作数字证书。具体资料为:(一)填写完整的纳税人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明显标识“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集团用户子户办理时,需同时填报集团用户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更新BIMS系统纳税人识别号使用办税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请登陆办税平台后,使用个人所得税申报工具箱中的“个税换证”工具将原纳税人识别号更新为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由联合登记机构和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办理的变更登记一般的

13、变更登记只要联合登记机构能够受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均能受理。一般联合登记机构受理的变更登记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再次变更,征管系统可以通过联合登记机构接收数据。纳税人同时办理多项信息变更时,对属于同一申报变更地点受理机关的,该受理机关应当一并收取相关资料进行变更。对于一些工商未变更的明细事项,需进行补充变更。如:登记注册地变更,工商一般只变更地址信息,但对其附属的电话、邮编等信息不进行变化,需要税务机关进行补充变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变更登记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

14、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变更涉及到跨区和不跨区两种不跨区的生产经营地址变更:1.涉及房产、土地信息变更的,变更房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2.涉及所属街道、科所变更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变更税收管理员或者变更科所。3.涉及登记注册地同时变更的,应当提醒纳税人先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跨区的生产经营地址变更 1.登记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同时发生变化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及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到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跨区迁移变更;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生产经营地址信息变更后发起迁移指令。2.登记注册地址不变而生产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到迁出地主管税

15、务机关申报办理跨区迁移变更;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生产经营地址信息变更后发起迁移指令。3.其他迁移变更流程比照原有跨区迁移税务登记规定执行。4.涉及房产、土地信息变更的,变更房产、土地税源登记信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变更信息采集,办理变更信息采集都需要填写什么表证单书?携带什么资料?办理变更信息采集已执行免填单,不需要填写表证单书,直接在税务机关打印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即可。具体资料按照“办税资料标准查询系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变更信息采集”答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受理机关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认定的纳税人,清税申报地点在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其他纳税人,清税申

16、报地点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流程由地税受理清税申报受理资料:1.清税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留存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2.加载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4.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需要同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的事项:1.缴销发票,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处理违章报告,批结减免税报告,完结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2.注销已领取的Ukey数字证书;3.取消网上申报方式;4.已办理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社保登记或跨区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户籍注

17、销登记前,须先办理完毕项目注销登记。注意事项1:这些事项是开具清税证明的前置事项而不是受理清税申报的前置事项。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先受理纳税人的资料及清税申报表,同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后方能开具清税证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注意事项2:注销税务检查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注意事项3: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出具文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后,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二份送达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二份送达纳税

18、人),并提示其凭清税证明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办理流程由国税受理清税申报前提条件:国税已经开具清税证明。受理资料:1.国税出具的清税证明一式两份(已加盖国税印章);2.国税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一式两份(已加盖国税印章)3.清税申报表一式二份;(留存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4.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5.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需要同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的事项:1.缴销发票,结清税款

19、、滞纳金、罚款,处理违章报告,批结减免税报告,完结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2.注销已领取的Ukey数字证书;3.取消网上申报方式;4.进行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汇算和清算;5.已办理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社保登记或跨区房产(土地)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前,须先办理完毕项目注销登记。注意事项1:这些事项是开具清税证明的前置事项而不是受理清税申报的前置事项。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先受理纳税人的资料及清税申报表,同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后方能开具清税证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注意事项2:注销税务检查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注意事项3:税务机关在核查、检

20、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出具文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后,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在国税出具的清税证明上加盖公章,提示其凭加盖国地税主管机关公章的清税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流程开具清税证明,具体流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信息无法传递怎么办?之前确实存在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尤其是变更投资人信息无法传递的问题,但是在10月30日(上周五)已经更新系统,自11月2日起可以提取未传递的变更信息。工商登记数据信息多长时间能够传递到征管系统?工商登记

21、数据信息在录入提交后最快3小时可传递到联合登记系统,联合登记系统信息补录后,大约半小时可以进入征管系统。纳税人识别号变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影响纳税人的状态?纳税人识别号变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仅变更纳税人识别号,并不影响纳税人的管理状态。例如:非正常户纳税人,因工商办理变更登记后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变为“一照一码户”,但其非正常状态并不发生变更,仍需要接受处罚后变为正常纳税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工商录入的经营范围中,部分()内的信息传递不过来,怎么办?目前因为工商系统原因,确实存在部分经营范围的()内信息不能传递,该问题已和工商沟通,协调解决。联合登记机

22、构为新办纳税人补录的信息是否要打印存档?考虑到补录信息较少,且无纳税人签章,因此不再要求打印存档。为什么纳税人在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与工商营业执照的统一代码不一致?1.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是原税务登记识别号,说明企业的变更信息尚未进入征管系统,需要与联合登记机构联系,如已到登记机构请其将数据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如未至登记机构,则需要纳税人等待信息传递至联合登记机构。2.系统中的纳税人识别号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说明纳税人可能未至工商换发最新的营业执照,由于不明原因,省工商对10月8日至10月28日登记的企业赋码错误,需要重新换证,因此请提醒纳税人到工商办理换证手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

23、解答,企业办理内外资转换,是否还需要进行税务检查?由于一照一码后,工商不再以税务机关出具的检查文书作为变更的依据,因此取消内外资转换的检察环节。报验项目登记提醒纳税人识别号超过15位不能办理怎么办?该问题确属于系统问题,已于10月30日进行生产环境系统更新,解决了该问题,前期因此不能办理报验项目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到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老户办理注销,是否也需要清税证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文件规定: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因此老户办理注销仍按照原规定处理,不需要开具清税证明

2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存量纳税人已经变成“一照一码”纳税人了,以前的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等,怎么办?纳税人的识别号虽然已经由15位升为18位,但其已办理的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等代码不变,其新办的跨区项目登记、主管局项目登记改为“一照一码”户编码规则。,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问题解答,一照一码户的编码规则是什么?1、单位登记:取联合登记系统统一信用代码 2、个体登记:取联合登记系统纳税人识别号 3、临时登记:取联合登记系统纳税人识别号 4、以表代证:执行原有编码规则 5、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执行原有编码规则 6、外来报验登记:取联合登记系统统一信用代码 7、公用码:执行原有编码规则 8、外来项目登记:B+主户统一信用代码的3-17位+顺序码 9、跨区登记:B+主户统一信用代码的3-17位+顺序码 10、主管局项目登记:Z+主户统一信用代码的3-17位+顺序码 11、跨区房产土地登记:F+主户统一信用代码的3-17位+顺序码,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