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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协同办公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XX大学协同办公信息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是学校依法依规开展管理服务工作的核心信息系统,是校内管理服务信息流通的主要枢纽和网上事务服务平台。第二条学校成立OA系统管理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组成,负责学校OA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中,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OA系统建设规划,组织开展OA系统应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实施OA系统建设规划并为其高效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第三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OA系统的规范有序使用和推进本单位管理服务业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和OA系
2、统信息员,其中,OA系统管理员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OA系统使用相关事务、用户权限配置、部门空间管理等技术性工作;OA系统信息员负责及时处理OA系统内需由本单位承办或发起的各类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学校OA系统主要为校内教职工提供服务。OA系统用户应按照XX大学OA系统使用手册的指引,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使用OA系统各项功能,及时规范办理各项工作,以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各单位相应管理服务岗位的个人承担责任。第五条校内各单位在OA系统中所发布的通知、公告、动态新闻等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第六条根据规范管理服务事务和优化管理服务流程的需
3、要,OA系统对公文管理、通知新闻公告发布、会议管理审批、事务表单应用等功能模块的相应事项进行了预设和固化,用户须使用系统中相应标准协同模块办理上述事项。第七条OA系统中的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纸质文件原则上只作为上报及存档等使用。第八条OA系统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协同工作、即时消息(UC),个人博客、部门空间等功能模块。其中“部门空间”模块,由各单位向OA系统管理办公室申请开通,其栏目及内容等由各单位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第九条OA系统将自动对用户的操作情况进行记录。OA系统用户应妥善保护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因故离开要退出系统,以确保帐户安全。第十条OA系
4、统用户应做好系统中的文件等重要资料的备份工作,以防丢失。OA系统用户应使用学校统一购买的正版办公软件,上传的资料须先通过杀毒软件查杀,以防病毒在OA系统中传播。第十一条OA系统用户如发现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OA系统管理办公室处理,及时排除故障。第十二条OA系统用户不得利用本系统从事有损国家、学校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未经许可将OA系统内的公文、通知、通讯录等内容复制、分享到校外网站或社交网络。校内教职工应避免使用学校OA系统和学校官方邮件系统之外的其他公共邮箱、即时通信工具传递、传输校内公文和其他工作文件。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对OA系统的正常使用、学校工作和其他教职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本办法由OA系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