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融媒体中心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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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石县融媒体中心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ACS00299采购人:灵石县融媒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晟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采购程序六、签订合同七、保密和披露八、询问和质疑九、违规处罚十、政策因素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灵石县融媒体中心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政22年12刀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

2、号:ACS00299项目名称:灵石县融媒体中心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25万元。采购需求:第一包: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500W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台22码流分配器13同轴开关台14主备机自动切换控制器台15假负载台16四层四面偶极板面包天线套1740天馈主馈线米75840馈管卡具个60940硬馈米1210640弯头个151140馈管转换接头套212充气机台113硬馈连接件套15141.2米卫星锅套115卫星接收机台21675-5线米10017千兆交换机台118定向耦合器套219UPS不间断电源套120数字电视调谐器台121多画面监测报警系统套1

3、22显示大屏台123机柜台124配套辅材批125设备安调及天馈系统拆、装项1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不可抗力除外)。供货地点:灵石县融媒体中心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L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0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O11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12 售价:O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止年12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灵石县天石大厦西3层(灵石县政府采购

5、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灵石县融媒体中心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晟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南街5号世纪大厦209室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剑、赵文、赵丽、朱虹宇、赵平电话: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 .定义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

6、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 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4 .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

7、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特定资格要求:无。3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4 .报价费用4. 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

8、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

9、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 .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8 .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

10、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 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

11、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 .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一份(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报价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报价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报价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商务部

12、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 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

13、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本项目交货时间进度表;报价货物配件、耗

14、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4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1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非现金方式交纳,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开户名称:山西晟鑫源

15、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太原迎泽支行银行帐号:72628111(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并在磋商前与代理机构财务部门联系是否到账,如磋商前未收到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6)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计利息)。9.5磋商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16、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耗材、工具、人员工资、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

17、作无效报价处理。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7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

18、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0.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电子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报价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2.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

19、本条。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2.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2.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

20、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2. 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3. 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 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1、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3.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4.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前递交(上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无法递交(上传)。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 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 2供应商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22、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4. 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4. 4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15. 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各投标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报价供应商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五、采购程序16. 成立磋商小组1.1 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

23、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2 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3 3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6 .响应文件的拆封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向所有供应商、采购方代表、监督人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17 .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18 .响应

24、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8.1 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18.2 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本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第9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8.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2)报价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3)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且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4)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5)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6)

25、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 确定磋商方案20. 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

26、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21.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21.磋商21.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

2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1 .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 .最后报价22. 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密封报价进行记录。23. 2

28、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 2本次采用综

29、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25. 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6. 磋商保密1.1 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2 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 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

30、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7 .成交通知1.1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 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 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31、),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协商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 .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七、保密和披露30 .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 .披露31.1 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

32、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2 .询问32.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质疑33. 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

33、,应当在磋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4 .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 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5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1.5 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1.6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

34、)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未在磋商前提出的;(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7 7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 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9

35、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

36、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政策性因素35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5.1根据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35.2根据财库(2019)18号关于印

37、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35.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35.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

38、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5.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39、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于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

40、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5.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41、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42、业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货物的配置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付款条件;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

43、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分标准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评审小组共同认定)3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3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44、,提供在报价截止日期近三年内(2019年10月至今)签署的同类合同项目案例。3二、服务部分191、项目总负责人及售后服务总负责人(1)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1分,否则不得分;(2)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后续技术支持方案和维护及升级方案等。根据报价人的响应程度分三个档次,分别得3分、2分、1分,无方案不得分。3、提供设备操作培训,至培训人员熟练操作所供设备。对投标人做出响应方案进行评价,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差的得1-2分,不

45、提供的不得分。4、完全响应磋商要求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建立有效的运维保障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且具体、切实可行,按其响应程度进行评价,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差的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报价人拟对本项目的疫情防控制度及措施,考虑全面,制度完善、措施有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19三、技术部分481、供货方案及承诺(10分)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供货方案、包装运输、货物装卸等方案及承诺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切合实际情况,优的得7T0分,良的得4-6分,差的得1-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02、产品功能介绍及实物图片(6分)所提供投标货物的详

46、实性,能够客观反映产品性能指标,产品功能,产品使用方法等的产品真实图片、彩页、说明书等,根据详实性,实用性,进行综合比较评价,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差的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3、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10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7分,每有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1分,加满3分为止,加分须由评委会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并在评审意见中注明加分理由;响应文件中非关键性指标存在负偏离时,每有一项负偏离,按1分扣除,扣分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意见中注明扣分理由。104、产品易用、易维护: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方面进行评价,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差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5、项目实施进度及标准(10分)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实施时间进度表、交付使用标准、质量保障服务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配件、辅材等措施的完整性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价,优的得7-10分,良的得4-6分,差的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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