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北滘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租赁合同1号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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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北港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租赁合同(1号场)出租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洛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陈洛澄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洛镇三乐东路5号九楼之一联系电话:23273108承租方:法人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经公开招租,乙方成为竞得人。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必须按北洛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规定依法进行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租赁甲方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项目订立本合同,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租赁对象及要求1、甲方将位于顺德区北洛镇西海大沙桥下场地,面积为5602.57平方米场地的使用

2、权出租给乙方使用。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土地仅限作砂石堆放使用,乙方应在甲方的管理下依法使用土地且不得擅自改变租用土地的用途或作他用,否则视为违约并应独力承担因此而致的相应经济法律责任。3、合同双方确认已自行对租赁项目资产进行现场堪察及清点,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租赁项目资产及证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目前的使用情况等),乙方承诺不以资产及证照可能存在的瑕疵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或作为索赔和免除责任的依据。本次租赁甲方按现状出租。4、临时砂石场的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每年需进行年审,年审不过关者,本租赁合同将无条件终止及解除。5、因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取消发放临时砂石场的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的,租赁合同将无条件

3、终止及解除。6、出现上述第4、5种情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无条件交还租赁土地,且甲方不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甲方对租赁资产的明示或默示之承诺或保证。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赁物的交付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三条租金、履约保证金、专项维修基金及其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租赁土地的租金按每平方米每年约元计收,租金每满三年按15%的标准递增,即首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O2、租金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按年度缴交,首年租金(租金所属周期为: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给出租方,自年开始乙方须于每年结

4、束前支付下一年租金,具体缴付时间如下:即自年开始,乙方需于年月日前缴纳年月日至年度_月一日的租金;及后,每年租金按本条约定原则执行。3、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每日按所欠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租金,甲方收款账号为:开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北山镇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洛支行账号:046(二)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IOoo()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o该履约保证金不作抵扣租金使用,合同终止时,在乙方无违约情况并已清缴所有费用,且租赁土地恢复原貌经甲方验收合

5、格并移交土地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退还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拖欠金额的私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至甲方实际退还之日止。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优先以履约保证金款项进行抵扣,抵扣后乙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1)违反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砂石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规定并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合同期的一个年度内发出第一份警告通知书甲方将对乙方扣减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发出第二份警告通知书甲方将对乙方扣减两个月的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发出第三份警告通知书甲方将

6、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取消乙方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优先以履约保证金款项进行抵扣;(2)若乙方违反砂石临时堆放场日常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可参照日常甲方巡查或甲方对其他物业的管理规定而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事项管理、场地维护管理、实施设备管理等),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后的合理限期内乙方仍拒不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作出每次扣减3000元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同一个自然月内累计发出3次整改通知书且限期内拒不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不利法

7、律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因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优先以履约保证金款项进行抵扣,但该抵扣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前述扣减或抵扣履约保证金后乙方仍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抵扣的,乙方必须在收到履约保证金扣减或抵扣的通知后15天内按足额补交,否则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申请取消乙方办理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年审续期的申请资格并终止合同及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和行政主管职能部门保留报请上级部门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扣分等处罚的权利。(三)租赁物业场地专项维修基金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8、15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付租赁物业场地专项维修基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修拾万元整),该基金权属乙方所有,由甲方实施专项管理。该专项维修基金不作抵扣租金或其它合同款项使用,仅能用于场地、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升级等专项费用列支。专项维修基金的原则性使用方法为:(1)如场地发生维修事项,需要使用维修基金的,经所有场地承租方书面同意后,推选一个承租方作为维修牵头方,书面报送维修方案(须包含维修内容、维修费用)至甲方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甲方向维修牵头方据实划拨维修基金;(2)如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场地不符合使用、管理规范,需要进行维护、升级整改的,乙方须按行业主管部门

9、以及甲方要求进行限期整改,限期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使用维修基金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以上为原则性使用方法,具体使用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发生前述情况导致维修基金的支出而减少的,乙方必须在相关费用支出后一个月内按本合同约定金额足额补交,否则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申请取消乙方办理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年审续期的申请资格并终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第四条承租项目之各项费用的负担及管理责任1、承租项目由乙方及其他两家承租方共同委派人员对租赁场地进行管理(具体管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和其他两家承租人共同协商分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用),并将管理方案报甲方备案。其中保安及日常管理人员应不少于小

10、(即同时在岗人员为6名,下同),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有保安及管理人员在岗。除上述外,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砂石场24小时保安服务和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整个砂石场的日常秩序管理。(含白天使用期间的车辆停放管理和晚上休业期间的作也车辆的停放管理和砂石场保安管理服务,各办公室的晚上清场管理);砂石场内道路每天清扫、冲洗、喷雾、车辆冲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车辆行走堤围和大沙桥底路面的保洁工作(从大沙桥上游好日子农庄路口至西海水闸堤围限卡含大沙桥底调头车道共约2.5km约20000m2混凝土路面的保洁);配合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砂石场进行有效管理(包括防超高、防超范围堆放、防洒漏、

11、消防和用电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及其他两家承租方共同承担。2、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租赁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按规定配备相关合格消防设备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相关意外保险,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偿额不足支付损失时,需由乙方负责支付损失的不足部分。3.1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在从事生产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由此产

12、生的相关费用(施救费用、急救费用、法律费用等),保险人负责赔偿。3.2 免赔额或免赔额之内以及超过保险赔偿限额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将每期保单复印件交付甲方;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保险赔偿款项用于该险种设定的责任范围赔偿。5、在使用租赁项目的过程中,因乙方及其雇员或任何相关人士之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于租赁期内享有租赁项目及所属设施设备的专用权,对其负妥善管理及合理使用的义务,承担维修、保养责任,不得进行破坏、损毁,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及交还时相关设施设备均可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合同到期后,一切改造增加的建筑物及附属物产权无

13、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不得转让或变卖,也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补偿/赔偿。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加强对使用地段的临时砂石堆放场内道路、围栏、喷雾和冲洗设施等公共设施有效保护,不得在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乱种植、乱堆垃圾、杂物等,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随意损坏公共设施或违反行业管理要求。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在一个管理年度内每检查发现一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甲方将按合同规定扣减乙方履约保证金,必要时可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共设施维修或整改,甲方按实列支,所扣减的履约保证金和因使用导致减少的专项维修基金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缴。8、特别说明

14、:鉴于本次出租是基于原承租户退租所产生,故本次乙方中标行为应视为对现有安保、保洁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费用、租赁项目之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人员工资费用以及因使用而产生的税费)的无条件接受。乙方中标及签订本协议后,因现状情况及费用问题,由乙方自行与其他两家承租户协商,所产生的无法协商的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能就该事项作为对甲方的任何抗辩事由或要求。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期限将本合同项下租赁土地按现状交付予乙方。2、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生产活动。3、拥有租赁土地范围内外原有所有设备、设施的所有权。4、有权对乙方依法依约使用租赁土地以及用电、

15、防火等方面工作进行安全监督。5、因有关部门架设用水设施、低压电网、电视、通信线路等设施而需要使用租赁范围内的土地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配合并负责清理土地,乙方逾期未清理的,甲方有权自行清除且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是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乙方自负盈亏,依法享有并独立承担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上及期间内的自然灾害损失、风险及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2、租赁期内,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3、承担租赁本合同项下场地及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包括场地使用税、水电、煤气、网费、公共天线费等在内的一切相关税费。4、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使用

16、。5、承担租赁场地范围内外水利、水电、喷雾、冲洗、保洁等各种设施的相应分摊使用及维护费用(每个场地分摊1/3),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对该等设施日常使用情况的监管,不得违反所定水位标准。6、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从事任何可能破坏场地、水体功能的行为,租赁场地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规定。7、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作息和环境卫生,不得限制其他人员及车辆合理使用及/或通过租赁场地范围内的道路,不得对河涌截流或者占为己有。8、按要求负责合同期满的清理场地工作,逾期未清理的,可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清理且无需对此作出任何补偿,所涉及的费用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抵扣,逾期占用期间按三倍租金

17、计收占用费,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9、及时办理外地员工居住证及相关证照。10、依法办理生产使用所需的各种申报审批手续,生产使用中所产生的废杂物、污水须按相关规定做净化处理后才能排放。11、承担生产使用中的防火安全及劳动安全责任,并对其所雇人员的行为负责,因可归责于乙方机械、车辆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12、依法承担及解决所雇人员的劳动待遇(如劳动保险、工资福利等)及劳资纠纷,因此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13、乙方在租赁场地上的建(构)筑物须报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否则甲方有权

18、要求乙方拆除,由此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4、租赁期间,租赁场地的排涝防涝等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及处理。15、按照本合同及/或双方约定条件及方式,及甲方通知的期限清场并撤出租赁场地,不得无故拖延及向甲方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出索赔及主张。16、场地上、下堤面的行车通道维护保养,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维护保养工作。17、场地的运输车辆,车箱要加防漏、防泄密封设施,在离开场地前须经车辆喷洗设施冲洗车身、车轮,保证不带砂泥进入堤围路行驶。18、仅限临时砂石堆放场上堤路口至大沙桥段IOO米堤围路而允许轴重10吨及以下车辆行走(指装运砂石等物料车辆),堤面损坏后由丙方牵头乙方和另外一个

19、场地共同承担修复费用并负责修复,其他堤围路面只允许轴重5吨及以下车辆行走。19、防汛期间,砂石堆放场内的砂石及其它物料应随卸随清运。当顺德水道三洪奇站外江水位达到或超过3.00米防守水位,不准再上砂石等物料并严格控制堆放量;当接到将达到警戒水位的预报时,乙方必须在警戒水位到达前自行清理完毕现场砂、石料并做好防洪安全措施,同时必须服从镇三防办公室统一调度,临时关闭场地。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20、如遇堤围及其它水利设施建设时,应当积极配合部分堤段封路禁止车辆通过,履行协助义务。21、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使用性质,否则

20、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使用权。其所缴交的所有款项(包括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回。22、严禁在合同规定的场地范围内超面积使用,堆放高度不应超过5米,一经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如限期内拒不整改的则发出警告通知书,甲方有权按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规定进行扣减,必要时可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清理,当合同期的一个年度内发出第三份警告通知书后将取消乙方办理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年审续期资格并无条件终止及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场地履约保证金。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保留报请上级部门对乙方进行包括并不限于诚信扣分等处罚权利。23、场地自使用开始到终止期间,要保持现有场地和河道原

21、貌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指派专业队伍进行场地、河貌复原工作,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24、乙方对员工做好生产、事故防范等教育,经常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临时砂石堆放场地内严禁三合一棚舍。25、租赁期间,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事务巡查监督和管理。26、乙方不得对乙方及其他在场租赁的各方共同使用的场地及道路随意占用或因恶意竞争而堵塞道路。27、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将发函提醒乙方提前准备清退场事宜,乙方必须按要求提前做好清退场工作,合同期满准时交还租赁项目,逾期交还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点处理。28、乙方必须保证其砂石来源合法合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第六条租赁项目的交还

22、1、经双方一致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由于前述第一条第4、5款原因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后7个日历天内将租赁项目下场地清理干净并搬迁完毕,并将租赁项目及所属设施设备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甲方所有,相应的清场及搬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于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河道临时占用许可证。2、若乙方逾期交还租赁项目的,则每逾期一个日历天,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方支付该租赁项目逾期占用费,甲方将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约将租赁项目清理干净并搬迁完毕的,对于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并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相应的清理费用由

23、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租赁项目超过180个日历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并支付自乙方缴付保证金之日起到退款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乙方不能追讨甲方的违约相关责任。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租赁项目,租赁项目资产(含乙方投资、改造形成的资产),没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1)乙方无故擅自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的;(2)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项目下资产重大损坏的,或未经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乙方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的,经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后

24、仍不改正的;(3)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两个月(含)的,除承担本条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仍须支付欠付租金;(4)乙方利用承租项目进行非法活动,非法经营等的;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的;或未经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改变租赁场地使用用途,经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后仍不改正的;(5)乙方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年审;(6)乙方违反重大消防及相关安全规程,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后仍不改正的;(7)乙方有其他违法行为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且经甲方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催告后仍不进行有效改正的。4、因可归责于任一何方原

25、因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诉讼费、律师费等),概由违约方负责给予全额赔偿。5、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的变更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6、因城市规划建设、三旧改造、产权转让、水利工程建设或甲方需配合镇政府政策要求需收回、征用、拆迁本项目土地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有权单方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并按甲方通知要求办好退场手续,按有关要求无条件向甲方移交场地并终止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退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多支付的租金,甲方无须向乙方作任何补偿。征收、拆迁的所有物业补偿归甲方所有

26、,乙方的损失,甲方不予补偿。7、如政府拆迁租赁物涉及承租户补偿的,乙方有权与甲方共同参与政府的赔偿谈判,政府所作出的赔偿,应归乙方的补偿金或赔偿金依法归乙方所有。第八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任何经双方确定并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履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传真:/;

27、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传真:;5、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各方确认合同约定的地址及传真号码为各方有效的函件、传真、律师函、法院文书的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传真、律师函、法院文书或者传真后10个工作日,即视为已送达。如合同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北洛镇河道临时砂石堆放场安全管理责任书2、打击走私工作承诺书(以下无正文)甲方(出租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分管责任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乙方(承租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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