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控中心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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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埃博拉出血热(EHF)防控方案第二版,屯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殷慧明 2014年8月,1,2023/2/6,为进一步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8月15日下发了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为贯彻和落实第二版防控方案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开展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等工作。,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接触病人或感染动物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而感染,临床表现主要为突起发热、出血和多脏器损害。埃博拉出血热病死率高,可达50%-90%。本病于1976年在非洲首次发现,主要在乌干

2、达、刚果、加蓬、苏丹、科特迪瓦、南非、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等非洲国家流行。,疫情概况及特点,既往疫情 1976年在苏丹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同时出现的两起疫情中首次被发现。后者发生在位于埃博拉河附近的一处村庄,该病由此得名。之后偶有散发,多为暴发,多发生于中非和西非湿润的热带雨林地区。刚果民主共和国、加蓬、苏丹、科特迪瓦(象牙海岸)、乌干达、刚果共和国以及南非已确认发生过病例。全球至今累计发病2600多例,死亡约1700余人,总体病死率约66%。,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疫情,2月初,几内亚东南部马桑达省出现发热死亡病例,周边省份和首都地区随后也发现类似病例。3月22日马桑达地区采集的

3、12份疑似病例的样本在法国进行了检测并得到最终确认从6例病人样本中检测出埃博拉病毒,并与扎伊尔型有较强的同源性随后疫情持续扩散,至7月份,疫情已经在几内亚、利比里亚和塞拉利昂三个国家内蔓延,并波及至尼日利亚,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特点分析,整体上此次由埃博拉出血热导致的公共卫生危机不同于以往新感染病例会继续在上述3国发生,或影响其他相邻国家除2013年12月报告的指示病例外,其余病例均是通过接触感染病例或死亡病例而引起的感染感染病例不去就诊或未进行隔离治疗,以及不安全的丧葬操作,均会导致疾病进一步在人间传播缺乏对所采取的基本防控措施的即时风险评估(如:手卫生、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清洁及

4、消毒措施的适当应用、医疗废弃物管理和丧葬监督等),会增加医务人员和社区的传播风险,WHO风险评估和防控建议,疫情跨境旅行传播风险风险评估结论通过跨境旅行造成相邻地区国家传播的风险高相距稍远的非洲地区存在中等风险非洲以外国家传播风险低,个人旅行和交通风险评估,从感染国归来的旅行者和商人风险极低探亲访友人群感染风险低(除非直接接触患者/死者尸体/感染EBOLA的动物)与患病的人共同乘坐交通工具感染风险低;但要对接触者进行追踪在疫区从事医务工作感染风险如果按照基本医疗规范进行防护,感染风险很低低,疫情传入我国和进一步扩散的风险,鉴于WHO最新的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已搜集的相关民航信息,认为不排除疫情

5、输入我国的风险,但发生大规模扩散的风险较低我国与西非三国存在人员往来,因此存在输入病例的风险;相对于西非三国,我国为海外国家,且与西非三国无直接通航;因此传入我国的风险较低;在西非不断蔓延的疫情已经引起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也已开始加强各种预防控制措施,包括国境检疫措施;一旦出现病例,我国对此疾病的防控措施将会非常严格。,我国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始终密切跟踪埃博拉疫情及防控进展,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与驻几内亚医疗队保持信息沟通,了解当地局势,并为医疗队提供防控建议及时在网站更新、发布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知识信息6月份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共同发布关于防止非洲埃博拉出

6、血热传入我国的公告7月31日发布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8月1日及时组织包括中宣部、外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内的各部委及委内相关司局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做好信息沟通和疫情应对工作8月18日下发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方案(第二版)及相关配套技术文件,下一步工作,继续密切跟踪西非各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及防控工作进展,及时汇总分析WHO及相关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积极响应WHO的要求,适时派遣相关专业人员加入WHO专家队伍,参与疫情发生国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我国输入病例后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入境口岸,尤其是和非洲通航的口岸,加强对入境旅客的筛查工作,一

7、、疾病概述,(一)病原学埃博拉出血热是由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EBV)引起的一种发生于人类和非人灵长目动物(猴子、大猩猩和黑猩猩等)的急性出血性传染病EBV属于丝状病毒科,为不分节段的单股负链RNA病毒,是一种感染脊椎动物的病毒病毒呈长丝状体,可呈杆状、丝状等多种形态毒粒长度平均1000nm,直径约100nm,埃博拉病毒对热有中度抵抗力在室温及4存放1个月后,感染性无明显变化60灭活病毒需要1小时埃博拉病毒对紫外线、射线、甲醛、次氯酸、酚类等消毒剂和脂溶剂敏感,埃博拉病毒分型,目前已发现5种埃博拉病毒扎伊尔型(EBOV):对人致病性最强,曾引起暴发苏丹型(SUDV):对人致病性其

8、次,曾引起暴发本迪布焦型(BDBV):对人致病性更次,曾引起暴发塔伊森林型(TAFV):对黑猩猩致病性强,对人似较弱赖斯顿型(RESTV):菲律宾和中国发现过,可以感染人类,但至今尚无引起疾病或死亡的相关报道,(二)流行病学特征,1.传染源和宿主动物传染源感染埃博拉病毒的人和非人灵长类动物为本病传染源自然宿主目前认为埃博拉病毒的自然宿主为狐蝠科的果蝠,尤其是锤头果蝠、富氏前肩头果蝠和小领果蝠,但其在自然界的循环方式尚不清楚,传播途径,接触传播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可以通过接触病人和被感染动物的各种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而感染。病例感染场所主要为医疗机构和家庭,在一般商务活动、旅行、社

9、会交往和普通工作场所感染风险低。病人感染后血液中可维持很高的病毒含量,医护人员在治疗、护理病人时、或处理病人尸体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容易受到感染。医院内传播是导致埃博拉出血热暴发流行的重要因素。虽然尚未证实有通过性传播和空气传播的病例发生,但应予以警惕,做好防护。精液中可分离到病毒:性传播可能性;动物实验:气溶胶传播可能,传播途径,3.人群易感性,人群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主要集中在成年人暴露或接触机会多性别间不存在发病差异目前尚未发现埃博拉出血热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三)临床表现,潜伏期:2-21天,一般为8-10天潜伏期没有传染性病人出现症状的时候具有传染性,(三)临床表现,患者急

10、性起病,发热并快速进展至高热,伴乏力、头痛、肌痛、咽痛等;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病程第3-4天后可进入极期,出现持续高热,感染中毒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加重,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包括皮肤粘膜出血、呕血、咯血、便血、血尿等;严重者可出现意识障碍、休克及多脏器受累,多在发病后2周内死于出血、多脏器功能障碍等。,(四)病理特点,主要病理改变是皮肤、粘膜、脏器的出血,多器官可以见到灶性坏死。肝细胞点、灶样坏死是本病的典型特点,可见小包含体和凋亡小体。,实验室检测,血常规:早期白细胞减少,第7病日后上升,并出现异型淋巴细胞,血小板可减少。尿常规:早期可有蛋白尿。生化检查:AST和ALT升高,且

11、AST升高大于ALT。,二、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符合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病例的分类和定义参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二、病例的发现和报告,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在2小时之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中的“埃博拉出血热”。,二、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的留观病例,由转运接收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控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审核。对报告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在作出进一步诊断后,应当及

12、时进行订正。对确诊病例还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相关信息报告要求和方式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三、实验室检测,对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血液等相关标本进行实验室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具体检测方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实验室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相关活动严格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要求,在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开展。病毒培养在BSL-4实验室、动物感染实验在ABSL-4实验室、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在BSL-3实验室、灭活材料的操作在BSL-2实验室、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在BSL-1实验室中进行。,四、预防控制措施,目前尚无预防埃博拉出血热的疫苗,严格隔离控制

13、传染源、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加强个人防护是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的关键措施。(一)来自疫区人员的追踪管理。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监测,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来自疫区或21天内有疫区旅行史的人员信息,参照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附件1)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追踪、随访,随访截止时间为离开疫区满21天。相关信息报告要求和方式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直接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陪护、诊治、转运患者及处理尸体的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医学观

14、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接触之日起至第21天结束。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并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具体参见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附件2)。,(三)病例的诊断、转运和隔离治疗。,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留观或疑似病例后,应当将病例转运至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3号)要求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留观病例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病例转运工作。,(三)病例的诊断、转运和隔离治疗。,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定点医院和疾控机构开展留观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治疗和标本检测工作,定点医院负责病例的

15、隔离治疗管理和标本采集工作。采集标本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标本应当置于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A类包装运输材料之中,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运输至具有从事埃博拉病毒相关实验活动资质的实验室。,(三)病例的诊断、转运和隔离治疗。,各地要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病例的判定工作。根据病例的病程变化、实验室检测结果,依据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及时作出诊断或排除。,(三)病例的诊断、转运和隔离治疗。,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加强个人防护在标准防护的基础上,要做好接触防

16、护和呼吸道防护对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均严格消毒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需严格消毒,可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具有传染性的医疗污物(污染的针头、注射器等)可用焚烧或高压蒸汽消毒处理人的皮肤暴露于可疑病人的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应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或用0.5%碘伏消毒液、75%酒精洗必泰擦拭消毒,使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粘膜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三)病例的诊断、转运和隔离治疗。,病人死亡后,应当尽量减少尸体的搬运和转运。尸体应消毒后用密封防渗漏物品双层包裹,及时焚烧。需做尸体解剖时,应当按照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执行。,(四)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病

17、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流行病学史、密切接触者信息、诊断与转归等,具体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四)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完成调查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调查报告等资料逐级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五)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做好风险沟通。,积极宣传埃博拉出血热的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附件:1.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2.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

18、案,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对埃博拉出血热流行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疫区)的来华人员、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和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二、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追踪,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依托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信息通报、共享和责任机制。加强与外事、商务、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边检等部门的协作。在获得相关部门提供的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目的地居住信息和通讯联系方式等信息后,通报至目的地卫生计生部门。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配合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目的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

19、公安等部门,及时联系到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三、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管理,目的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通报信息后,对疫区来华(归国)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和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如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按要求实施医学观察;如排除密切接触可能,则由目的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指导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护,监护截止时间为离开疫区满21天。,三、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管理,在此期间,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如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告按照关于印

20、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44号)进行甄别诊断,并做好相应处置。,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密切接触者 判定与管理方案,一、判定原则,密切接触者是指直接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陪护、诊治、转运患者及处理尸体的人员。为了便于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将密切接触者分为四种情形:,一、判定原则,(一)医疗机构内的密切接触包括如下情形: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时,直接接触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如粪便、尿液、唾液、精液),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如衣物、床单或用过的针头。密切接触

21、者可以是医生、护士、检验人员、护工、同一医疗机构病人、陪护的亲友等。,一、判定原则,(二)家庭或社区的密切接触包括如下情形:1.与病例共同生活;2.病例发病期间或死亡后(包括葬礼时),接触过病例的身体,或者其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3.接触过病人衣物、床单等物品。,一、判定原则,(三)口岸卫生检疫发现密切接触者的情形:1.发现情形:(1)由机组人员报告发现可疑的埃博拉出血热病人时,在飞机着陆后,由卫生检疫人员登机调查评估判定。(2)由卫生检疫人员通过体温监测或乘客个人健康申报发现可疑病人时,由卫生检疫人员调查评估判定。,一、判定原则,2.判定原则:(1)在飞机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2)

22、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3)在机上与病人同排左右邻座各一人(含通道另一侧)及前后座位各一人;(4)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其他乘客和空乘人员。,一、判定原则,3.在其他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可疑病人时密切接触者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一、判定原则,(四)其他密切接触情形:在我国境内交通工具上(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发现可疑埃博拉出血热病人,由接报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参照上述口岸卫生检疫发现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后判定。,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密切接触者信息通报、共享和责任机制。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23、,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医学观察。卫生检疫人员对口岸发现的可疑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询问,登记其目的地居住信息和通讯联系方式,告知注意事项后放行,并将上述信息通报口岸所在地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由其参照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相关规定,通报至目的地卫生计生部门。,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通知有关省份追查,对查找到的密切接触者就地进行医学观察。对涉及实施或解除医学观察的外籍密切接触者,有关省份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当地省级外事办公室和检验检疫部门进行通报。,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鉴于此病主要的传播途径是通过接触病人和被感染动物的各种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感染,

24、在潜伏期内没有传染性,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不需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一)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同时要告知负责医学观察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要求其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所在县级辖区。,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二)医学观察期为21天,即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至第21天结束。观察期间由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对其进行访视或电话联系,每天早、晚各询问一次其体温及其他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三)医学

25、观察期间,如果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发热、乏力、咽痛、头痛、关节或肌肉痛、呕吐、腹泻、出血症状等,则立即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治疗,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同时对与其发病后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判定和医学观察。,三、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四)医学观察的解除。1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其接触的可疑或疑似病例排除埃博拉出血热诊断,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2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相关工作技术文件,1.埃博拉出血热流行病学调查方案2.埃博拉出血热实验室检测方案(第二版)3.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信息报告要求及填表说明表4.埃博拉出血热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指南5.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6.埃博拉出血热医院感染防控方案7.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工作方案8.埃博拉出血热病例转运回国救治方案9.关于印发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的通知10.关于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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