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251403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计划.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依据师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察检查条例和关于修改执法监察相关业务考核标准及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的通知(师国土资传<2013>1号)文件精神,一四团国土资源分局在建立巡查制度基础上,特制定了二一三年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实施规范化管理,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如下:一、基础建设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方针,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团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为团场经济建设服务

2、,设立土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每个工作人员职责范围进行细化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头上。在日常执法中,执法监察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言语行为规范。二、执法监察工作范围全团辖区内耕地保护,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规范,特别是虽批超占,未批先建,非法入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各类临时用地等,总之重点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察检查条例所含的范围。三、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分局建立土地执法巡查制度、工作安排时间表和巡查登记表及汇总表等,每月分局定期在全团易发生违法行为的片区巡查三到四次,重点放在团场部和四连范围,除定期巡查外,还采取不定期的方法巡查,使分局执法工作人员能

3、够经常掌握辖区内各类用地行为的规范,定期、不定期巡查全年不少于40次,同时要动员社区、连队的土地协管员,对自己辖区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先行制止,积极和分局相互沟通,一旦有问题,分局执法人员就可以及时前去处理。今年将继续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结合,动态巡查与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结合,重点防范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使土地违法行为无立足之地。四、法制宣传工作着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农牧职工开展

4、具有团场特色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就和贡献,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要加强宣传工作中与团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到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积极向兵团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投稿。把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与土地法制宣传结合起来,以巡查促宣传,进一步提高团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五、信访及内部监督信访工作主要是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分局无论是来人、来信、来电都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做好记录,必须在当天就派出工作人员去现场调查核实,以最短的时间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5、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按照团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安排,每个接待日分局领导都要在现场解答职工群众提出的各类有关土地方面疑难问题,对前来咨询的职工群众讲解土地法律、法规知识,使信访接待日即解决职工群众心中有关土地知识方面疑问,又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团场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方面,严格按照一四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用地,各类上报建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填写项目跟踪管理卡。对师局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按时进行例行监督检查,所有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后才办理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六、执法监察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使师国土资源局能及时掌握团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

6、作的具体情况,分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各类汇总表和定期季报表,所有表格必须使用师局规定的统一格式,表格由分局长逐项进行审核,合格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上报师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七、土地执法模范团场制定二一三年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的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和实施细则,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设立办公室,团场领导小组半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表扬先进单位,批评较差的单位,将该项活动列入团场精神文明考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分局主动为团场生产、经济建设服务,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土地登记规范,变更及时,凡是团场为生产需建设的项目,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事情,分局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为团场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