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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原办公楼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项目编号:CALYF12-013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办公楼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一、招租标的:招租内容简介: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办公楼整体招租。(该办公楼坐落于环滁西路1号,共20间,其中三楼10间,二楼7间,院内3间及院子,总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二、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一)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依据合同法起草的租赁合同,中
2、标后,如需增加安装水、电一户一表,由承租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三)承租方确定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价幅度:1、租赁期限为伍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2、起竞价: 8 万元/年;3、竞价幅度:按年租金报价,每次加价不低于 2000 元。四、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方式向主持人支付费用:竞得伍年租金在40万元以内部分的收取竞得
3、总额的1.2%的佣金;超出40万元部分的,按超出额度的2%收取佣金。五、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伍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定时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3)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税前),以后四年租金与第一年租金一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六、公告期限、竞租日期:2012年 5 月 7 日17时后至2012年 5 月 28 日17时止。如投标人对招租文件有疑问,在2012年 5 月 14 日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cxzbdlgs(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
4、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 5 月 15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租会定于2012年 5 月 28 日9:00在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举行。七、承租方确定方式:本次招租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保底价由招标人密封带到开标现场。根据滁政办【2010】78号文件,第十三条:现场竞价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三)款规定: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区财政局、主管部门审定,报区政府确定出租底价,底价确定后应当严格
5、保密,在成交确认前不得泄露,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八、竞租保证金: 意向竞租方应于2012年 5 月 28 日9:00时前,于招租会现场向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20000元。未中标竞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现场退还,中标竞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现场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时补齐。九、咨询人及联系电话招租人联系人:罗芝成 联系电话:13905503313招租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18900505188招租人: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 招租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 五 月 七 日附件:1、竞租须知; 2、竞租承诺书(此附
6、件与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竞租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一同装订,不得使用活页,竞租前交由招租人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被拒绝参加); 3、租赁合同; 附件1 : 竞 租 须 知项目编号: 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拟对位于环滁西路1号的办公楼进行公开招租。凡参加本次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和高价者得的原则。一、 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提供的资料: 1、竞租人为企业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参加竞租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承租方具有良
7、好的公德和社会信誉,企业及法人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规违纪行为记录;4、竞租承诺书。 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竟价前,由招租人会同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中心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二、承租方确定方式:1、本次竞租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本次竞价无效,主持人宣布本次竞租失败),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底价,由竞租人现场举牌应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 2000 元。意向承租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
8、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报价相同的,先举牌应价者为最终竞得人。三、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样本,如有疑问须在2012年5 月14 日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cxzbdlgs( 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招标人将在2012年 5 月 15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中条款。竞租人自行对本次出租的房产进行现场勘察。四、竞租
9、程序:1、本次竞租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本次竞价无效,主持人宣布本次竞租失败),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底价,由竞租人现场举牌应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于 2000 元。意向承租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报价相同的,先举牌应价者为最终竞得人。2、竞租成交后,招租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日内无投诉,经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核准签发中标
10、通知书。五、租赁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报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承租方不如期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竞租现场纪律: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正常工作,不得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资格,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七、竞租保证金、竞租报名费缴纳规定:1、收款单位: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承租单位或个人自行密封,标注出所属单位或个人,竞租成功后现场拆封复核,如复核有误
11、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2、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2012年 5 月 28 日9:00时前),招租会现场足额缴纳。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本次竞租结束后现场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按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方式办理。3、竞租人或单位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如未交纳的,竞租无效。八、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和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可以终止现场竞价:1、不足三家竞租人的;2、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3、发现有串标、围标行为的。九、结算与移交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规定,即视为违约,具体按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
12、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本次竞拍本须知由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租人: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 招租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 五 月 七 日附件2: 竞租承诺书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我本人(单位)愿意申请竞租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所属的丰乐大道门面房,已收到并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招租文本,本人(单位)经过对招租标的的现状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单位)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己所
13、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1、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约束。2、遵守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处罚。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已确认该标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该标的现状,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等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4、自愿在2012年 月 日 时前交纳竞租保证金。若我方违反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5、如竞租成功,按招租公告的要求,按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竞租申请人:(公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二一
14、二年 月 日附件3: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房产租赁合同书资租字 第 号出租资产名称:_出租单位名称:_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_合同签订日期:_滁州市财政局制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房产租赁合同书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商铺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个人): 乙方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1、合同标的物:甲
15、方将位于 的 (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 3、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 (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 4、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 5、使用用途:乙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 。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
16、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伍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1、租金标准:乙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2、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 %,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 元。(本条不采用)3、租金缴交时间:先付后租,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伍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 4、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15 天甲方有权解
17、除合同。并从 第16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200%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的规定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
18、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3、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等。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乙方支付。第五条 物业管理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负责,发现房屋结构等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维修。如果出现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当乙方出现拖欠缴交租金现象时,有权向乙方追缴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2、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3、负责对合同
19、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4、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5、租赁期满,如甲方房屋不再出租,甲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2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200%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
20、束。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2、按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3、合同有效期间,凡除公共部分的维修之外其他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即在合同标的物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含水龙头、灯管、卷闸门等)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有关的治安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也由乙方自行负责。4、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如装
21、修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甲方。5、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6、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7、合同有效期间,乙方
22、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治安、消防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8、禁止乙方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9、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甲方的资产,因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0、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11、合同标的物外立面等共用部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12、承租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让),特殊情况下确需转租(让)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转租(让)相关事宜。否
23、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13、乙方如需设置任何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2、甲方未尽合同标的物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4、,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2)损坏合同标的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逾期 30 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或累计拖欠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各项经营费用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5)逾期 15 日未按时交纳租金或累计拖欠租金达(大写) 元或以上的;(6)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5、租赁期满后,乙方要
25、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参加市场公开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通知甲方,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合同有效期间,因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出租的资产,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原因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乙方时即
26、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该在甲方书面通知日期内(原则上为两日)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额200%向甲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甲方时止。第九条 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1、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乙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乙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2、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
27、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甲方所有并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有甲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乙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
28、止,甲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2、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标的物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l、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欠交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2、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4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
29、还应赔偿相应损失。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4、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将自有物、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视同乙方放弃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商品和自有物,甲方有权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公证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甲方要求搬出该房屋,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
30、的,甲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乙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
31、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市财政局备案一份,副本若干份。4、其他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有偿转让标的物,乙方不得阻止,除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原因外租赁继续有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附件:1、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房屋交付情况说明。